在命理学理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就是天人合一理论,是四柱八字命局的理论基础
[原文]
生时乃归宿之地,警之墓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墓之定方也;不可以不辨。
[原注]
子时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后四刻,七分癸水用事。评其与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木用事何如,局中所用之神,与壬水用事者何如,癸水用事者何如,穷其浅深,如坟墓之定方道,斯可以断人之祸福。至同年月日而百人各一应者,当究其时之先后,又论山川之异,世德之殊,十有九验,其有不验者,不过此则有官,彼则子多;此则多财,彼则妻美;为小异耳。夫山川之异不惟东西南北,迥乎不同者,宜辨之,即一邑一家,而风声气习,不能一律也。世德之殊,不惟富貴贫贱,绝乎不侔得者宜辨之,即同门共户,而善恶邪正,不能尽齐也。学者察此,可以知其与替矣。
[任氏注]
子时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者,乃亥中余气,即所谓夜子时也,如大雪十日前壬水用事之谓也。后六刻七分,方为癸水用事。余时亦有前后用事,须从司令一例而推。如生时用事,与月令人元用事相附,是日主之所喜者,倍增其吉;是日主之所忌者,必增凶祸。生时之美恶,譬坟墓之穴道,人元之用事,如坟墓之朝向,不可以不辨。故穴吉向凶,必减其吉;穴凶向吉,必减其凶。如丙日亥时,亥中壬水,乃丙之煞,得甲木用事,谓穴凶向吉,辛日未时,未中已土,乃辛金之印,得丁火用事,谓穴吉向凶。理虽如此,然时之不的当者,十有四五;夫时尚有不的,又何能辨其生克乎?如果时的,纵不究其人元,亦可断其规模矣。譬如天然之龙,天然之穴,必须天然之向,天然之向,必有天然之水,只要时支不错,则吉凶自验。其人元用事,到底不比提纲司令之为重也:至于山川之异,世德之殊,因之发福有厚薄,见祸有重轻,而况人品端邪,亦可转移祸福,此又非命之所得而拘者矣。宜消息之。
[白话提要]
此节原文“生时乃归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墓之定方也;不可以不辨”重点在于生时。生时在命局中的体现正是命局中四柱的时柱。
我们知道在命理学理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就是天人合一理论。这个理论就是四柱八字命局的理论基础。天人合一理论认为字宙中存在三元,天元、地元、人元,所以人生于天地之间,戴天履地,天地之间的五行之气凝聚起来构成了人,年.月、日之气流动,在时上终止,四柱形成,时柱也成为命局中五行之气的归宿,能够在--定程度上影响和平衡命局中的五行之气。命局中的生时,有时候也代表着命局主人晚年的吉凶。如果命局中的时柱能够生助扶持吉神,克制凶神,那么拥有这个命局的人就能够安享晚年,反之晚年就会出现凶险。命局中的生时,有时候也代表着命局主人的荣辱以及子息的情况,所以还有一个“子息宫”的别名。由此可知,生时在命局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
《三命通会》中曾经用比喻的方法分别描述过四柱在命局中的作用,“唐李虚中独以8干为主,却以年月时合看生克制化,旺相休囚,取立格局。譬之衡焉,年如衡钩,绾起其物,月如纲纽,提起其物,日如衡身,星两不差,锤分轻重,分亳加减”。显然,这种说法非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