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筮法的理论基础: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成大业
这个成卦方法传统上被解析为“四营”和“三变”两个层次。所谓“四营”,即“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掛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三营也。归奇于执以象闰,四营也”。孔颖达对“四营”含义及操作方式的阐释颇具代表性,它是这样的:
正义曰: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五十之内去其一,余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今以四十九分而为二,以象两仪也。掛一以象三者,就两仪之间于天数之中分掛其一而配两仪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分揲其著,皆以四四为数(笔者注,将两份蓍草以四根为一组分别数之),以象四时。归奇于扬以象闰者,奇谓四揲之余(笔者注,奇即余数),归此残奇于所扬之策而成数(笔者注,将两次余数放在一处,夹于指间。“力",两指之间),以法象天道,归残聚余分而成闰也。
以上四步操作“分二(象征两仪分判)、掛一(象征三才形成)、揲四(象征四时运行)、归奇(象征置闰)”称为“四营”,又叫“变”。
确立一爻之象共需三次“四营”,称为“三变成爻”,揲得一卦共需十八次“四营",即“十有八变而成卦"。《周易》筮法操作是以49策(50除去1)为操作基数的。以上“四营"只是第一变,第二变则是:在第一变的基础上除去“掛一”及“归奇”之数,将两处数过的蓍草混合一处,再按“四营”程序操作一遍,得出余数。第三变则是在第二变基础上除去“挂一"“归奇"之数,再四营一次,得出余数。三变之后,按照三次余数总的情况定出一爻的筮数,结果共有四种可能:六、七、八、九。具体做法,因有不同解说,待下文详细阐说分辨。这里先看这个成卦过程的理论依据。
由“三变成爻”的具体操作过程可知,“三变”实际就是三次“四营",三次“四营”实际涉及有“三力”。《系辞》在阐说筮法时说:“五岁再闰,故再力而后卦。”意思是说,因为五年里有两次置闰,所以筮法要“两次归奇之后再确定卦的一爻之象”。《系辞》的这个义理解说表明,《周易》筮法的“四营”次数(即“变”数)与置闰方法相关,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对应性,“变”数是依据置闰方法来确定的。那么作为“三变”基础内容的“四营”又与什么相关呢?依据“四营”的含义看,它是八卦生成说的操作性表达。《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仅,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成大业。
《系辞》不是出自一人之手,通行本形式定型何时虽然难定,但八卦生成的步骤及方式(两仪生出四象,四象生出八卦)作为《易》学的基本内容理应是诞生于八卦创立之时,这一点由八卦是三爻形成卦象的形式可以看出。“两仪、四象、八卦”形式上虽然是三个抽象的名词(“太一”或“太极”应是后来产生的概念),但作为《易》中特有的表达手段“象”,它们都是有具体的内涵的。“两仪”最初就是指“天地”(后来发展到可以表示日月),“四象"是指"四时","八卦”的卦象可以代表万物。八卦产生实际上就是表示万事万物产生,八卦生成方式实际上就是表达的先民眼中的天地万物的产生方式(即宇宙产生方式)。八卦生成方式表明,在先民眼中,天地、日月、四时直至万物的产生、形成都有其内在的联系和序列。而“四营”的操作内涵实际上与八卦生成思想是一致的。“分二”对应于两仪产生;"挂一”象征两仪生万物(即所谓“三才”),这与八卦生成说看似不能对应,但八卦是用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的,没有万物的存在及其活动八卦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揲四”对应于四象运行;“归奇”作为“揲四”的结果是得出余数,不同的余数结果产生不同的卦象,因而它虽象征置闰,实际就是在表达“四象生八卦"。因而“分二,揲四、归奇”实际就是“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操作性表达。由于"四营”是运用性操作程序,因而其中设了一个象征产生人与万物的步骤“挂一”,使八卦与人事联系起来。可见“四营"与八卦生成说在内涵上是一致的。所以说,“四营”是八卦生成形式的操作性表达(按,这并不是说“四营”是依据八卦生成说确立的),“四营"表达的内涵就是八卦生成思想。
其实,“四营"与八卦生成说之间这种含义上的一致性在《系辞》中原本就有较为明确的记叙。《系辞》说:“四营而成易。”意思是说,通过四步操作就体现了“易”的道理。这话表明,“四营”的内涵反映的就是“易”的内涵。而《系辞》在记叙八卦生成说时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易”与“太极、四象、八卦”之间的关系是,易包含有太极而且以太极为起点,由太极生出两仪、四象、八卦。这表明《系辞》明确认为八卦生成方式所反映的天地万物的衍生运作过程就是易的内涵。因而说“四营”与八卦生成说的内涵一致。由于“四营”与八卦生成说一样,描述的是先民眼中的天地、万物产生、运作的常规性方式,即先民眼中的天地之道(即后来的阴阳之道),所以,这种天地之道就是“易”的内涵,“四营”与“八卦生成说”所表达的天地万物之道就是《易》道。因而《系辞》才会说“易与天地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