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卦象:象传中的“厚德载物”一词,不单是清华大学的校训,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之一。以深厚的道德负载万物,这正是我们学习这一卦要领会的精髓。
译文:《象传》说: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因此增厚美德、容载万物。
注释: ①地势坤:此释《坤》卦上下“坤”皆为“地”之象。《说卦传》谓坤象取地、其义为顺(见卦辞译注),《大象传》即依此为说。《集解》引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势言其性也。”《王注》地形不顺,其势顺。”案,尚先生据宋衷、王弼注,以为两家均未引《说卦传》“坤,顺”为诂,可证“宋、王本之皆作‘地势顺又云盖‘坤’古文作‘《<’,而‘<《’为‘顺’之假字,故宋、王皆读为‘顺自《正义》改作‘坤’,而‘顺’字遂无由识。”(《尚氏学》)此说可备参考。
②厚德载物:厚,用如动词,犹言“增厚”。这是说明“君子”效法“地”厚实和顺之象,增厚其德以载万物。林希元《易经存疑》曰:“惟其厚,故能无不持载。故君子以之厚德,以承载天下之物多矣。”
说明: 从“乾,健”,引申出“自强不息”的意义;从“坤,顺”,引伸出“厚德载物”的意义:这正是《大象传》对卦象的推阐发挥,其功效在于使隐存含藏于“象”之中的象征哲理得以昭彰显著。六十四卦的《大象传》均具这一基本特征。
坤卦六爻皆阴,阳主生发,阴从而生之,所以阳的天然属性是刚健,阴的天然属性是柔顺。占得此卦的人,如果想做什么事,一开始时自己一个人来做时很迷惑,拿不定主意,找不到方向,这是因为没有找到好的合作者或是主管人。后来经过磨炼,找到了合伙人、主管人,正如仆人找到主人一样,拿定了主意,辨清了方向。
[大象详解]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地无不载,势顺而上,承于天。君子修博其德,而当承上之事也。
地形不顺,其势顺。
[疏]正义曰:地势方直,是不顺也。其势承天,是其顺也。[疏]正义曰:君子用此地之厚德容载万物。言“君子”者,亦包公卿诸侯之等,但“厚德载物”,随分多少,非如至圣载物之极也。
王弼曰:地形不顺,其势顺。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势言其性也。虞翻曰:势,力也。君子谓乾阳,为德动。在坤下,君子之德车。故“厚德载物”。老子曰:胜人者有力也。
坤道之大犹乾也,非圣人孰能体之?地厚而其势顺倾,故取其顺厚之象,而云地势坤也。君了观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德,容载庶物。
天高西北,地倾东南以顺之,故水潦有所归,而万物各得其所。君子积顺德而至博厚,故能容载万物。
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势之顺,则见其高下相因之无穷,至顺极厚而无所不载也。
王弼曰。地形不顺其势顺。是王弼之本。作地势顺也。来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势言其性。夫曰性则亦读为顺也。而皆未引说卦坤顺为诂。是愈证宋王本之皆作地势顺。故不引说卦为证。盖坤古文作◆(甾之上,下无田,后同)。而◆为顺之※字。故宋王皆读◆为顺。自正义改作坤。而顺字遂无由识。至清儒王引之等。据说卦乾健坤顺之文。谓天行健。即天行乾。地势顺即地势坤。夫乾坤之为天地。不惟说卦言之。彖象传并言之。故以天代乾。以地代坤。今不从宋王注。以坤为顺之讹字。(若作◆则不讹)谓天行健即天行乾。地势顺即地势坤。是天行天地势地也。尚可通乎。王又谓◆即川字。川与坤顺声近。故借川作坤。是尤不安。夫坤古作◆。是古文作◆也。隶书原以变古文之繁重。若◆字本即简易。故隶书常因而不改。大戴礼保傅篇。易之乾◆。家语执辔篇。此乾◆之美。后汉舆服志。尧舜垂裳。盖取诸乾◆。北史太和三年。◆德六合殿成。又坤字之见于汉碑者。无不作◆。再征之金文。周师訇敦铭云。用作◆宫宝。王陶庐云。◆即坤字。由此证◆即坤。非有所借也明矣。引之谓顺因川而得声。愚以为顺因◆而得声。推之训驯巡紃等字皆然。引之盖泥于说文坤下无重◆之文。谓◆非坤本字。王陶庐云。玉篇◆下注曰古文坤字。广韵亦曰古文以坤为◆。二书皆胚胎于说文。据此说文必有◆字。后夺之耳。不然二书不敢臆造。又云释文原云。◆本又作坤。坤今字。今改为坤本又作◆。◆今字。文理谬戾已极。是皆因孔氏改◆作坤。后人遂并释文而亦改矣。按王说是也。诗周颂有夷之行。释文云。◆苦魂反。字亦作坤。此处释文应同。然则坤本作◆。征之金石传记无不然。汉本易之作地势顺。征之宋注王注亦无不然。然今本易何以讹作地势坤。则以汉本易。坤原作◆。乃借◆为顺也。何言之。顺既因◆而得声。在古文例常※借。如大壮卦以易为场,夬以次且为趑趄。小畜以血为恤。皆因其得声之字而※借。今以◆※顺。正其例耳。孔氏知◆即坤。不知◆为顺之※字。遂竟改作坤矣。若宋王则皆读作顺也。以宋王本皆作◆也。作◆则人易知为顺矣。其以说卦为解者。于字之沿革。尽失其义。厚德载物者坤。君子取以为法。虞仲翔必谓君子为乾亦非。又易以◆为大川。焦氏易林以◆为水。为江河淮济。九家注蛊亦以坤地为水。邵子坤水之象之所本也。盖◆即川字即水字。故易林复以坎为土。邵子复本之。疑古以水土为一物。能合而不能分。比曰地上有水。师曰地中有水。证以古文。稽之卦象。而益信矣。(金文水作◇。两旁画不连。刘涧琴云。效鼎涉作◇。殷契衍作◇。◎作◇。又永字从水。而金文作◇。是皆水字两旁画皆不断。可证◆川水三字。古文皆同。) (**文中◆为古字,其形为「甾」字的上半部;◇为金文符号;另※亦为古字,其形为「假」字缺去人字傍;◎为古字,其形象「困」,内木改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