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卦象:象辞的意思、是:上卦为艮为山,下卦为离为火,山下有火便是贲卦的卦象。君子从这一卦象中得到启示,修明政事,不草率判案用狱。
译文:《象传》说:山下燃耀着火焰(山形焕彩),象征“文饰”;君子因此修美显明众多的政务,但不敢靠文饰处理讼狱。
注释: ①山下有火,贲:释《贲》卦上艮为山、下离为火之象。《程传》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火在其下而上照,庶类皆被其光明,为贲饰之象也。”
②明庶政,无敢折狱:这是说明“君子”观《贲》卦之象,悟知当以“文明”理政,但不可以“文饰”断狱。《程传》君子观山下有火,明照之象,以修明其庶政,成文明之治”广折狱者,专用情实,有文饰则没其情矣,故无敢用文以折狱也”。
说明: 治理“庶政”,当追求“文明”景象;“折狱”,则以“明”为本,不可文饰其事。《大象传》强调“无敢折狱”,正是指出“文饰”不宜滥施的道理。程颐称此语“乃圣人之用心也,为戒深矣”(《程传》)。
《象》中指出:离火在下,艮山在上,所以离下艮上之卦如同山下有火一般,形成山火相映,彼此装饰之势,故本卦起名为贲。君子应该学习这种精神,以光明磊落的行为处理各种政事,对人狱的事,不可轻易地决断。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火在山下,其势至微,君子审其几,而明以出政,愼以致刑,惧其炽也。及其末也。君子奈之何哉。
处贲之时,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无敢折狱”。
[疏]正义曰:“山下有火贲”者,欲见火上照山,有光明文饰也。又取山含火之光明,象君子内含文明,以理庶政,故云“山有火贲”也。“以明庶政”者,用此文章明达以治理庶政也。“无敢折狱”者,勿得直用果敢,折断讼狱。
王廙曰:山下有火,文相照也。夫山之为体,层峰峻岭,峭崄参差。直置其形,已如雕饰。复加火照,弥见文章。贲之象也。 虞翻曰:君子谓乾。离为明,坤为庶政,故“明庶政”。坎为狱,三在狱得正,故“无敢折狱”。噬嗑四不正,故“利用狱”也。
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火在其下而上照,庶类皆被其光明,为贲饰之象也。君子观山下有火明照之象,以修明其庶政,成文明之治,而无果敢于折狱也。折狱者,人君之所致慎也,岂可恃其明而轻自用乎?乃圣人之用心也,为戒深矣。象之所取,唯以山下有火, 明照庶物,以用明为戒,而贲亦自有无敢折狱之义。折狱者,专用情实,有文饰则没其情矣,故无敢用文以折狱也。
山下有火,託物以明,异乎晋之自昭明德也。贲饰之象,君子体之以明庶政者,初、二、三、四正,坤为众,政者,正也。无敢折狱者,折狱之道在于用常人。吉士哀矜,狱情不恃明察也,不尚文饰也。或曰:噬嗑亦明也,明罚何也?曰:噬嗑,六三、九四、六五、上九不正,不正者罚之,贲,无敢折狱。下四爻正也,庶政明而后折狱乃无枉滥。
山下有火,明不及远。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狱,事之大者。内离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山下非山旁。火在山下。与地下同。直明夷耳。后儒谓明不及远者误也。艮为君子。明庶政。象每以相反见义。如同人曰类旅辨物。无妄曰时育万物。蛊曰振民育德皆是。兹因贲不明。君子反以明庶政。坎为狱。折狱须明。离在下不明。故无敢折狱。而无敢折狱。尤贲为无色无明之确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