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辞通意,因象明理,从而提高自己的智慧,凸显易道所蕴含的价值理想
中与正是爻之时位所应遵循的价值标准。所谓时位,就是六爻在特定时限内分别所处的地位,初、三、五为阳位,二、四、上为阴位,二为下体之中,五为上体之中,所以二、五又为中位。就六爻变易的本然状态而言,《系辞》指出:《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这是说,刚爻与柔爻在六位之中升降往来、循环流转,是一个无心而自然的过程,并无一成不变的模式,也没有遵循某种固定的价值标淮。这种时位受客观必然性的支配,代表人必须生活于其中而无法逃避的现实的处境。但是,人不像动物那样仅仅和一个被规定性直接合流在一起,他是一个有意识的存在,对现实的处境进行价值判断,对合理性进行不懈的追求。《系辞》把这种意识称作忧患意识,认为:“《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这种忧患意识指的是一种不同于自然主义的人文情怀,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用理想来评价现实,使现实符合于理想。
所以《系辞》接着指出,《周易》是圣人的一部垂成之书,“明于忧患与故”,“其辞厄,危者使平,易者使倾”。这是说,《周易》教导人们,当处于顺境时,应该居安思危,防止事物向不利的方面转化;如果遇到困境,也不要陷人无望,而应该积极去谋求解脱之方。《周易》的这个思想,也就是从本然中找出应然,从变易中找出应变之道。为了具体地贯彻这个思想,所以《周易》倡导一种“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主体精神,并且立足于人文价值理想,以中正为标淮,对三百八十四爻在六十四卦中的时位做出了评价,分别指出了四种情况,有时既中且正,有时不中不正,有时正而不中,有时中而不正。这种评价不见于卦爻之象而见于卦爻之辞,特别是《彖传》与《象传》之辞。因而程颐对辞极为重视,认为他的《易传》主要就是解辞,目的在于由辞以通其意,以阐明其中所蕴含的至微之理。他在《易传序》中指出:
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摔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易于近者,非知言者也。予所传者辞也,由辞以得其意,则在乎人焉。
所谓“吉以消长之理”,是指事物发展的本然状态,“进退存亡亡道”,则是指人们应然的行为淮则。程颐认为,这两方面的道理,集中完备地体现于彖辞与象辞之中,辞所以明义,其意蕴幽微深长,应该用”玩”的方法 去认真阅读。“玩”就是玩味,是指带着一种感情色调,结合自己的切身经验去细细地玩味其中所蕴含的义理。这利一股哲学书的读法不同,不是诉之于抽象思维,不要光着服于逻辑的推理,而应该把自己所遭遇的具体的处境和整个的人摆进去,在安居无事时是这样,在有所行动时更应该如此。
由于生活经验不断丰富,特别是由于具体的处境所引发的问题经常变换,每一次去”玩其辞”,由辞以得其意”,都能产生一种新的体会,从而提高自己的智慧、不仅可以对事物客体的本然得到如实的了解,而且可以为行为主体的应然确定一个正确的价值导向。这就是程颐所反复强调的“随时变易以从道。”《外书》卷十二记升和清之言日:“先生尝问于伊川:‘如何是道?’伊川曰:“行处是。’”“吉见伊川问《易》,乾坤二卦斯可矣。伊川日:“圣人设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后世尚不能了。乾坤二卦,岂能尽也?’既坐,伊川复日:‘子以为何人分上事’?对日:“圣人分上事。’日:‘若圣人分上事,则乾坤二卦亦不须,况六十四乎?”’程颐把易道看作人人必须履行的分上之事,认为易道本质主要不在于知识而在于行为,这个思想是本于《系辞》所说的“苟非其人,道不虚行”,也与孔子所说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相通。人作为易道的自觉的承担者,在行为的过程中以易道作为自己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的内涵归结起来,其实就是中正二字。
历代的易学家根据《彖传》与《象传》的论述,都把中正视为一种普遍适用的制度化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程颐则在此共识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哲学论证,把中正提升成为价值本体,此价值本体源于宇宙本体,与天地同在,强调人所从之道即此中正之道。程颐认为,这种中正之道是一种本体论的结构,理一而分殊,乾典二卦不足以尽之,必须通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分殊之理去涵泳体察,并且要落实到行动上。他以彖象之辞为据,对每一卦的卦德与卦才进行广具体的研究,详尽地阐明了中与正的功能作用,提出了中重于正以及以中率正的操作原理,其用心所在就是由辞通意,因象明理,凸显易道所蕴含的价值理想,弘扬人的自觉承担的主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