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卦断遗论:卦象结果的定夺,断卦以体用为主,但要懂得灵活运用
卦断遗论:卦象结果的定夺
[原文]
凡占卜决断,固以体用为主,然有不拘体用者,如起例中西林寺额,得山地剥,体用互便,俱比和,则为吉,但仍不吉,何也?盖寺者,纯阳人居住的地方,而纯阴交象则群阴剥阳义象显然也。此理甚明,不必拘体用也。又若有人问:“今日动静如何?得地风升,初爻动,用克体卦,俱无饮食矣,而亦有人相请,虽饮食不丰而终有请何也?此人当时,必有当日之应。又有“如何”二字带口,为重兑之义也。又有用不生体,互变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占得山火贵是也。又有用不生体,互变俱克之而凶者,如牛悲鸣,占得地水师是也。盖少年有喜色,占则略知其有喜。而《易》辞又有“束帛戈戈”之吉,是二者俱吉,互变俱生,愈见其吉矣。虽用不生体不吉,不为其害也。牛鸣之哀,则略知其凶,而《易》爻复有“舆尸”之凶,互变俱克不能掩其凶也。盖用《易》断卦,当用理胜处验之,不可执拘于一也。
[白话提要]
凡是用《梅花易数》的占卜法来决断吉凶祸福的,固然要以体卦与用卦中的生克比和关系为主,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前面起卦示例中的“西林寺额占”,得卦为山地剥卦,体卦、用卦、互卦、变卦五行都属土,而且他们都是比和关系,按理说应该是大吉大利之象,但是,最后推断却是不吉利,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庙字是和尚居住的地方,而和尚又是“纯阳之人”,理应显现纯阳之象,但是,占卜得到的却是群阴爻象。那么众阴爻剥蚀阳爻的象征就很明显了,明显的有阴人之累,必然对寺庙不利。因此,在道理非常明显的情况下,也就没有必要拘泥于体用之义了,直接就可以据理而断。
再比如,有人问“今日动静如何”。据此占卦为地风升,初交发动,用卦巽木克体卦坤土,本来是没有饮食之象,最后却推断为有人请客,虽然酒食并不丰盛。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占卦人正处在当日,必有所应验;而且“如何”二字都带口,为重兑之义。据此推断,必有饮食。
还有用卦虽然不生体卦,但互卦、变卦却生体卦,最后却断为大吉的情况。比如“少年有喜色占”中占卦得山火贲,就属于这种情况。还有用卦不生体卦,互卦、变卦都克体卦,被断为凶的情形。就像“牛哀鸣占”中,卦得地水师。如上例中因为“少年有喜色”,占卦便可大略推断其有喜事,这就是断卦时要重点考察的外应。《易经》交辞中又有“束帛戈戈”的吉辞,外因加上卦辞,再加上互卦,变卦都生卦体,便可推断为大吉大利了。虽然用不生体不吉利,但也没有害处。牛鸣的声音悲哀,作为断卦的外应,也可以大概推断它将有危险。而且《易经》得交辞中的“舆尸”为以车载尸的凶辞,再加上互卦、变卦均克制体卦,变更更加凶险。虽然用卦不克体卦,但综合考虑以上几处凶险之相,其大凶的结局也就一目了然了。原因就在于,用《易经》来断卦,应该辅以明白的易理来加以验证,不能拘泥于一端,而应该综合判断。
应验日期的推断
在推断事情应验时间时,先天八卦起卦法和后天八卦起卦法是不一样的。在占断时要将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
后天八卦图
以乾卦为例如占得乾卦,乾卦所属方位是西北方,而成日。亥日的方位也是西北这样对应的话,乾卦的克应日期就是在成日或者亥日。
后天起卦法确定事情的克应日期,要看卦所在的方位和与之方位相同的地支,然后根据地支来判断克应日期。
先天八卦是根据卦数加时辰数,然后结合求占者当时的行动状态来确定克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