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卦理论上是全部的原始易学的核心内容:重卦表达具体物象的原理和法则
重卦理论上是全部的原始易学的核心内容:重卦表达具体物象的原理和法则
前文已经阐明,重卦理论在实际上是全部的原始易学的核心内容,只有掌握了重卦的原理和方法,才能真正掌握原始易学的思想。单卦是以属性为基础与具体物象、空闻和时间建立起对应联系的,而重卦则是单卦表达具体物象的具体方式。这里结合原始易学变化理论中的“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这一形象生成规律,来进一步阐明重卦表达具体物象的原理。
这个问题要从重卦生成的方式说起。考察重卦生成的方式,《系辞上传》说:“刚柔相摩,八卦相荡",因此六十四卦是由八卦以互相“摩"“荡”的方式生成的。”深究八卦的生成方式,可以发现,“八卦相荡”实际上是“刚柔相摩”的继续,在八卦形成之后,刚柔会继续摩荡下去,继续生成新的事物,摩荡的法则和方式与八卦生成的法则和方式一样。由此,必然会出现四象与四象相摩产生的象(即四爻象)、三爻单卦与两仪相摩产生的象(即四爻象)、三爻单卦与四象相摩产生的象(即五爻象),以及三爻单卦和单卦相摩产生的象(即六爻象),如此以至无穷。可是,原始易学只采取了一种形式,即八卦的互相摩荡,来代表万物生成和发展的趋势。为什么不用其他的形式呢?
考察八卦生成过程中的义理,当两仪之间的刚柔相摩发展到八卦状态时,天地人三才之道已经完全显现出来,单卦的三爻表达了万物的生成过程,展示着三才之间的特定联系过程,单卦卦象在含义上成了万物的缩影,由此可以代表具体的物象。因此单卦生成的阶段被称为“小成”,意思是小有所成,即单个的具体物象(如山、泽、风、雷,等等)在这时已经生成。而世间的万物都是具体事物互相作用和影响的产物,因此,这时单卦之间的互相摩荡所表达的是不同种类的事物之间的互相作用和影响,这种作用和影响的结果就是产生新的事物。就此而言,作为四象互相摩荡结果的四爻象,其中并不具有体现着三才之道的单卦的含义;作为单卦与刚柔两仪互相摩荡的结果的四爻象,以及单卦与四象互相摩荡的结果的五爻象,在实际上所表达的只是单卦与空间、时间互相作用的结果(因为两仪只具有空间方位的含义,四象兼有时间、空间的含义),所以在实质上,四爻象、五爻象所表达的只是单一的事物与不同的时空的结合,即单一的事物经历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这种含义,而并不能表达新的事物的产生。只有六爻卦象才能表达已经达到“小成”状态的具体物象之间的互相摩荡,反映新的事物的产生。因此,只有六爻卦象所反映的“刚柔相摩”方式可以代表宇宙中万物演化的方式,即物种与物种之间的互相影响和作用。所以,原始易学选择了“八卦相荡”的形式来表达宇宙万物的演化趋势。
由此,六爻卦象最能反映宇宙万物的生成逻辑。在形式上,六爻卦象是两个单卦重叠的形式,与两仪相摩思想对应,一个代表天仪,一个代表地仪。由于天刚地柔,天在上而地在下,由此,六爻卦象的上卦可以称之为天卦,下卦可以称之为地卦。这样,天卦和地卦重叠的形式就充分展示出了天地以“刚柔相摩”的方式生成万物的思想。六十四卦都是由单卦重叠形成。八卦之中,除了乾、坤两卦外,其他六卦的卦象都是刚柔相杂。刚主动面柔主静。乾因为是纯阳卦象,可以代表纯粹的动,表现为活性的精神,与之相应,天有运动的形象;坤因为是纯阴卦象,可以代表纯粹的静,表现为静态的形体,与之相应,地有固定的体质。而六子卦象则都是刚柔相杂,因此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既有活性的精神又有静态的形体,既有形象又有形体。六十四卦之中,除了《乾》、《坤》两卦之外,其他六十二卦的卦象都是刚柔交杂,都包含了刚柔相杂的六子卦象,而六子卦象都是有"形"有“象”的,因此,这六十二卦也都是有"形"有“象"的。
《乾》、《坤》两卦虽然性质单一,但由于两卦同样是由天卦和地卦构成,依据“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规律,乾、坤在天会"成象”,如乾为圆、为玄色,坤为方、为黑色;在地会"成形”,如乾为金玉、为父,坤为布帛、为母。所以,性质单一的乾、坤也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同而有了不同的含义。在天卦位置上的乾、坤具有形象的含义,在地卦位置上的乾、坤具有形体的含义。因此重卦《乾》《坤》同样可以同时表达“象”和“形”。所以,六十四卦中的每一卦都同时具有表达"象"或"形"的功能。
这样,当把具体的卦象从天卦和地卦、“象”和“形"的不同角度进行解析之后,重卦就表现出了具体的含义。对于那些纯粹由六子卦象重叠形成的重卦而言,由于它们本身既可以表达"象”又可以表达“形",当把天卦看做事物的象时,地卦就代表着事物的形;当把地卦看做是事物的象时,天卦就代表着事物的形。形与象两者结合,互相配合,就可以较为明确地表达出具体的事物。
对于具体的事物而言,象与形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互相配合,互相印证,因此可以把天卦和地卦互相称作对方的“应卦”。应卦具有互相说明的功能,这种功能在逻辑上具体表现为互相修饰或互相限制,通过这种修饰或限制,就可以进一步明确卦象所表达的具体属性,由此可以确定卦象所对应的具体事物。这就是重卦卦象表达具体事物的基本原理。因此,应卦成为重卦表达具体事物的基本法则。
比如《逐》,天卦为乾,地卦为艮。从天卦乾的角度而言,乾为首,应卦艮为退缩,所以是头缩回的象。从地卦艮的角度而言,艮为尾巴,应卦乾为前进,是尾巴前进的象。进而考察尾巴前进的方式,乾以艮为应卦,艮为倒退,所以这种前进是以倒退的方式进行的,实际上是在退。再把两个角度的取象结合起来,就是头在往回缩,而尾巴在倒着前进,因此总体上是在退缩。因此这个重卦有往回缩的象,有逃遁的含义。
再如《萃》,天卦为兑,地卦为坤。从天卦兑的角度而言,兑为巫,应卦坤为牛,所以有巫用牛的象。用牛干什么呢?地卦坤以兑为应卦,兑本义为口,为享用;兑位于天卦,可以代表天上的神灵,祖先的享用行为,所以兑这时可以表达祭祀,因此,牛是用来祭祀的。又,地卦坤为牛,坤在含义上又包含着三女卦象,初爻巽为草食类动物,中爻离为牝牛,上爻兑为羊,因此,坤可以代表大型的草食类动物,牛、马、羊之类。天卦兑与地卦坤结合,就是用大牲祭祀的象。因此《萃》有巫用牛羊这类大牲进行祭祀的象。
再如《困》,天卦为兑,地卦为坎。从地卦坎的角度而言,坎为刑法,应卦兑为方杖,所以有杖刑的象。从天扑兑的角度来看,兑以坎为应卦,坎为臀部,所以是方杖落在了臀部。因此《坤》有臀部挨杖刑的象。等等。
由于卦象是以属性为基础与具体事物建立起对应关系的,因此,应卦作为法则,还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来运用,即依据具体物象的基本特征,选择相应的单卦来表达物象。例如,表达口这一器官,口腔主要是由静止不动的上颚以及牙齿和可以活动的下巴以及牙齿组成,牙齿都是骨质结构,所以可以用艮代表上颚以及牙齿,用震代表下巴以及牙齿,因为艮为骨,又为停止,震为动,震又是艮颠倒过来的象,因此也是骨头。艮与震合在一起就是《颐》的卦象,天卦为艮,地卦为震。再如,表达鼎这个器物,鼎的特征性内容有二,一是起着锅的作用,用来烹调食物的,二是要用火。由此,可以用离代表锅(离中虚,外圆),用巽代表生火(巽为草木),离在上而巽在下,这样就成了《鼎》的卦象,天卦为离,地卦为巽。这种表达具体物象的方法在实质上是根据卦象确定具体物象的方法的逆反应用,两者所依据的原理和法则都是应卦理论。
需要指出的是,重卦的生成方式还包含了这样的含义,六爻卦象是一个整体。由此,重卦六爻可以与一个整体的事物对应。这时,天卦和地卦就具有了表达位置关系的功能,就转变成表达上、下位置关系的术语。譬如,当六爻卦象与一个事物的身体对应时,上爻可以代表顶部,初爻可以代表足部。如《鼎》的初爻辞说“鼎颠趾”,意思是鼎的足颠动。《剥》的初爻辞说“剥床以足”,意思是剥到了床足。《大过》上爻辞说“过涉灭顶”,意思是说涉水会淹没头顶。《既济》上爻辞说“濡其首”,意思是湿了头。由于任何一个事物都可以被划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组成部分,因此上卦和下卦又相应地具有了事物的外部和内部的结构关系,地卦为内,天卦为外。如《节》九二爻辞说“不出门庭”,意思是说没有走出门庭,因为九二爻是在内卦。《明夷》六四爻辞说“于出门庭”,意思是说在出了门庭之时,因为六四爻已经在外卦。
此外,当把六爻卦象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时,如果六爻卦象所对应的是一个过程,那么,初爻就具有过程的开始的意义,上爻就具有过程的终结的意义。如《坤》初爻说:“履霜,坚冰至。"意思是说:鞋上有霜,快要结起坚硬的冰了。初爻预示着寒冬的开始。《讼》上爻辞说:
“终朝三褫之。”意思是说:到朝觐结束时为止,已经三次剥下大腰带。
这里的上爻对于朝觐过程而言,具有终点的含义。这种表达相对位置和相对时间的含义,同样符合八卦和六十四卦的生成原理,因此它们也是原始易学理论的重要内容,它们与应卦法则一起成为原始易学的重要思想。在《周易》经文观象系辞时,它们都经常被用到,成为观察卦象的基础方法。再者,上述的例子在事实上已经涉及应卦法则的另一个重要用法,这就是当用卦象表达一件事情,而不是表达一个个体物象时,由于具体的事情至少是由两个事物构成,这时应卦法则在含义上与之相应,需要把整个事情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把事情的双方各自作为整个事情的局部来对待,由此,天卦和地卦分别代表事情的双方或局部。
例如上面《萃》表达祭祀,祭祀是一件事情,涉及这样几个具体内容:一是人供奉祭品,二是神灵享用,三是要用巫。《萃》用天卦兑表达出了用巫和神灵享用这两件事情,用地卦坤表达出了供奉大牲这一事情,从而完整地表达出了祭祀的行为。
再如《困》表达臀部挨杖刑,这是一件受到刑罚的事情。同样,这个事情涉及两方,一是受罚者,一是执刑者。《困》用地卦坎表达了刑罚和刑罚的具体目标,用天卦兑表达了刑具,从而表达出了执行刑罚的具体过程。
客观上存在着无数的事情,这些事情都不止涉及行为者自身,如征伐、贸易、婚娶、田猎、建筑、治病,饮食、涉水,等等之类,这些事情都具有复合型的特征,它们的卦象表达形式都同样需要依据应卦法则。这时,在一般情况下,是以内卦代表自己,外卦代表对方或者代表环境。通过这种方式,所有的事情都能通过重卦形式得到表达。在事实上,全部的《周易》经文都是以应卦法则为基础拟写出来的,只是由于其中结合了卦象变化法则,所以不够明显而已。这种依据应卦法则,给具体的重卦确定它所对应的具体物象,揭示卦象含义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原始易学记载的“观象系辞”这一重要内容。因此,应卦法则对于卦象的应用而言,具有基础的意义。如果不懂应卦法则,就不可能掌握卦象的应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