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震下巽:恒卦、雷风恒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
上震下巽:恒卦、雷风恒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九二,悔亡。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九四,田无禽。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上六,振恒,凶。
【卦名】
今本:恒 帛书:恒 归藏:恒 上博简: 清华简:
在各种资料中,恒卦卦名可说相当统一,都作恒或恆。上博简的和清华简的都是恒的异体字。
恒通解为恒常、长久之义。《老子》中的“常”字帛书甲乙本皆作“恒”。《尔雅》:“恒,常也。”
现代恒与恆两字不分,这两字可能分别从亘和亘两字发展而来,亘和亘现代同样也不分。
细究之,亘和亘两字古字源并不一样,恒与恆两字也理当有所不同,因此恆(恒)字当是两个不同的文字发展而合一的。
恆亘
《说文》二部:“,常也。从心从舟,在二之间上下,心以舟施,恆也。,古文恆,从月。《诗》曰:如月之恆。”“在二之间上下心以舟施”或作“在二之间,上下一心,以舟施”。
段玉裁注:“常当作长,古长久字衹作长。浅人稍稍分别,乃或借下帬之常为之,故至《集韵》乃有一曰久也之训。而篇、韵皆无之,此俗字之不可不正者也。时之长与尺寸之长,非有二义。从心舟,在二之间上下,上下犹往复也。心舟施,恆也。谓往复遥远,而心以舟运旋,历久不变,恆之意也。宙下曰:舟车所极复也。此说会意之恉。胡登切。六部。俗本心上增一字,非。”
恆甲骨文作或,二中间是一个弦月,到战国之后有时在月旁加心字,至小篆月字又讹变为舟,因此《说文》说“,古文恆,从月”。上博简所用卦名即是恆的古文,而清华简则在古文之外再加一心字。
依小篆解析字义,二字是以上下来象徵起点和终点,中间舟字则取其往复来回,舟行不已之意,以此运旋人的心,即是恆长。但此舟字显然是月字讹变而成,二中有月又象什么?有古文字学家认为,甲骨文中的弦月,是因为夜空中最常看到的月亮都是弦月。此看法来自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日月之半体如弦緪两端,故谓之弦。月盈则缺,唯弦时多,故谓之恆而训为常。古祗作亘,从月从二,指上下弦。”“月与舟篆体相似,故譌从舟。亘恆緪三字古通。”
个人窃疑,二字的上下分别象徵天地,月在天地之间画的是月行不殆之义。此即《彖传》所言“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说文》木部另有㮓字:“竟也,从木恆声。”段注:“恆读爲㮓。㮓,竟也。《大雅》恆之秬秠,毛云:恆,徧也。徧与竟义相足。”“今字多用亘不用㮓,舟在二之间,绝流而竟。会意也。恆之字本从心从。”古亘字似乎又有竟义,也就是穷尽的意思。
恆又与弦通。依《观堂集林》,卜辞中另有亦为恒字,殷王王恒的恒作或 。王国维并引《诗‧小雅》“如月之恆”《毛传》“恆,弦也”:“弦本弓上物,故字又从弓。然则 二字确为恆字。”
恒亘
《说文》二部:“,求也,从二从囘。囘,古文回,象回形。上下,所求物也。”段玉裁:“回者转也。字经典不见。易屯卦磐桓,义当作般,般者辟也,者回也。”
即今之亘字,也是回字,回与亘都是由字所演变而来,所以段玉裁引屯卦为例,认为“磐桓”即“般”,迴转的意思。、回、囘,亘可视为同一字的不同写法,都是回的意思,而且也通桓。
甲骨文中回(亘)有很多种写法,但形态大致为。
现今恒字的文义似乎主要从恆、亘而来,与回(亘)较无关,《说文》中并无从心从的字。
古籍难见恛(恒)字。唯《集韵》:“戸恢切,音回,昏乱貌。《扬子·太玄经》疑恛恛,注:小人执志不坚,恛恛然从人也。”《楚辞集注后语》“崩腾上下以恛惶兮”,恛似有意志不定之意,与现今恒字的恒常字义相悖。
恒我
有些学者解读王家台秦简认为恒卦卦名为“恒我”,但这个解读有问题。因为学者依据的是秦简易占类中的“恒我窃不死之药以奔月”,这段占辞并没有搭配的卦象出现,因此属何卦的占筮记载不得而知。
《搜神记》卷十四:“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之以奔月,将往,枚筮之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恐毋惊。后且大昌。’嫦娥遂託身于月,是为蟾蠩。”
恒我即嫦娥,《搜神记》这段记载和秦简很像是同样的出处,而且记载方式和其他占辞很像,而从“翩翩归妹”一句来看,“恒我窃不死之药以奔月”似乎和归妹卦比较有关。或者也有可能是泰卦,因泰卦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大恒与太极
《繫辞传》:“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帛书作:“易有大恒,是生两檥,两檥生四马,四马生八卦,八卦生吉凶。”
为何“太极”作“大恒”引起学界的关注,也有很多学者为文探索。
今本《繫辞传》中的恒字帛本同样作恒,而其他的极字,“三极之道”作“三亟之道”之外,“极数知来”和“极天下之情”的极都同样作“极”。
《说文》:“极,栋也。从木,亟声。”《说文》:“亟,敏疾也。从人从口,从又从二。二,天地也。”
《尔雅》:“至也。”“届,极也。”“子子孙孙,引无极也。”“东至于泰远,西至于邠国,南至于濮鈆,北至于祝栗,谓之四极。”极为极限、穷极、极尽、极至的意思。《诗经》中也多作此义,如“昊天罔极”、“谁因谁极”。《尚书》“建用皇极”则通解极为中,皇极为大中之道,亦有准则之义。
极字是从亟字发展而来,甲骨文亟字二字中间有一人。于省吾:“象人顶天立地。”到金文,开始又加入“口”和“攴”。
如前所述,亘本就有穷尽、徧及之义,这与极字的字义是互通的。
恒亦有典范准则之义,《尔雅》:“典彝法则刑范矩庸恒律戛职秩常也。”
【卦义】
恒久、持久,长久。好事多磨。
恒卦上震下巽,长男动于外,长女柔顺于内,男主外、女主内,六爻相应,夫妇内外分工各得其所,象徵一个稳定而和谐的家庭,可以维持恒久。
恒卦是继咸卦而来,并与咸卦为相综的一对卦。《序卦传》:“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咸卦“取女吉”,为感情最丰富浪漫的少男少女结婚。至恒卦,少男少女变为成熟稳重的长男长女,又有很好的家庭分工,为家庭稳定恒久,夫妻偕老之道。
《周易》男下于女为阴阳相交,婚合之象,反之则为阴阳不交。恒卦卦象为长男在上,长女在下,男女卦气不交,为何婚姻吉而可久?此因长男与长女分工好,各得其所之故。从另一观点来说,益卦长男下于长女,长女与长男相交,有婚合之象,是以感情为基础而得婚合者。恒卦则是以生活分工的现实理由而结合,虽较无浓情蜜意之感情基础,但可当作以责任结合而婚姻美满的典范。从咸卦少男少女的青春多情与浪慢,演进到恒卦长男长女的成熟、责任,与稳定,也可说是夫妻相处之道的必然转化。
八卦中震与巽都是“动”的意思,差别在于震是阳气之动,属于阳刚式的,以雷象之;巽则是阴气之动,属于阴柔式的,以风象之。震卦之动宜于在外卦,反之若在内卦则有伺机而动的意味。而巽卦之动,则主要从内卦。因此恒卦震巽各得其所,雷风相与,动而不屈,可长可久。
得恒卦代表家庭稳定而和谐外,凡事可以守成,可长可久,细水长流,但比较不利于创新求变。《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此告戒君子应当坚守自己立场,因此较不利于改变做法,也就是要有恒心。因此恒卦之吉道也在于维持恒常,无恒心而随意改变立场者则凶。此上六所说的“振恒,凶”。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繫辞》:○ 恒,德之固也。 ○ 恒,杂而不厌。 ○ 恒以一德。
《易之义》:恒言不已。
恒久而嘉会合礼,没有罪咎。利于正定则利有所往。
恒卦宜于贞定不变而守成,贞定之后才利于有所往。所以《象传》说“君子以立不易方”。卦象渐入而动,雷与风相得益彰,渐进而动,六爻皆相应,因此能够长长久久。
【字义】
立不易方:易为变易,改变。方为方所。《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要求过深的恒道,坚定则凶,没有利益。
初爻为恒卦一开始的时候,一开始就要求过深,苛刻无理之道,无以长久,若坚定此道为凶,无利益。初在最下最深之处,故为浚。此有如两人才刚开始在一起,就苛责太过,反而有违和谐。
【字义】
浚恒:浚,音俊,郑作濬,深的意思。浚恒,求恒过深,求恒太苛刻与超过。王弼:“处恒之初,最处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穷底,令物无馀縕,渐以至此,物犹不堪,而况始求深者乎?”虞翻:“浚,深也。初下称浚,故曰浚恒。乾初爲渊,故深矣。失位变之正,乾爲始。故曰始求深也。”侯果:“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朱震:“初本泰之六四成巽,九出六入,有阴阳相求之象。初入卦底,在兑泽之下,巽为股,股入于泽下,入之深者也,浚之象。故曰浚恒。”“初不正,不量而入,始与四交,求之太深,非可久之道,故凶。夫人道交际,贵乎知时而适浅深之宜,故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苏轼:“下沉曰浚,上奋曰振。”帛书作“敻恒”,《说文》:“营求也。”段注:“引伸其义爲远也。”“角部觼或作鐍。”敻引申为远的意思,又可通矞,《说文》:“矞,以锥有所穿也。”此处当取鑽凿之义,即浚之往深处疏通。
九二,悔亡。
后悔消失。《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因为能长久秉持中庸之道,所以能够不再后悔。悔亡意指原本应当有悔,后来因为行为正确而不再有悔。九二悔亡,是因为能够坚守中庸之道,也就是“久中”。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论语‧子路》: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礼记‧缁衣》: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兑命》曰:‘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
《道德经》第二十八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二三子》:卦曰:“不恒亓德,或承之忧,贞蔺。”孔子曰:“此言小人知善而弗为,方进而无止,损几则择矣,能…故曰贞閵。”
不能长久维持德行,可能因此而引来羞辱,坚定则悔恨。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德行无恆常者为人所不容,因此可能引来羞辱。
《论语》中孔子曾引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来说明南人谈到的一段谚语:“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然而自古注解就相当分歧。特别是孔子最后又补充说“不占而已矣”,朱熹注说“其义未详”。
《论语》这段,《礼记‧缁衣》另有记载,但略为不同: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
依《礼记》,孔子这段话意思大概是说,人若没有恆心,就算卜筮也没用。连鬼神也无法知道你到底想做甚么了,更别说是人了。
《诗经》的意思则是说,有人一直不断地问龟卜,问到龟卜之神都感到很厌恶了,龟卜自然就不再告诉吉凶。犹,图谋,指的是问卜者的疑问。
《礼记》另引《兑命》“爵无及恶德”,郑注:“恶德,无恒之德。”“言君祭祀,赐诸臣爵,毋与恶德之人也。民将立以为正,言放效之疾。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恶德之人使事烦,事烦则乱,使事鬼神又难以得福也。”《兑命》所讲的“恶德”即“无恒”,君王祭祀结束之后,会赐爵给诸臣,但唯独无恒而恶德之人不赐爵,因为怕人民以恶德之人为正,然后仿效他。接下来全部事都像这样去祭祀,如此将对神明不敬。
《老子道德经》今本“常”字帛本作恆,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作“道可道也,非恆道也”。二十八章“常德不离”、“常德不忒”、“常德乃足”皆作“恆德”。
帛书《二三子》所引孔子的解释认为,这指的是小人知道了善却不去做,才刚进了一步就不知停止。如此损坏行动之时机必定事败。几,动之微,指定事之最佳时机。择,假借为斁,败也。
窃疑德或可解释为“得”,不恆其得,不常其得,为能捨者,所以后言“或承之羞”,反可得到众人所进献的膳羞。贞吝者,坚定其得则吝而难行。因此所讲的是人当捨才能有得。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为常其得而不能捨者,常其得者为妇女之吝道,以此贞定,妇人则吉,夫子则凶。
【字义】
不恒其德:德传统通解为道德的德。不恒其德,为德行无常。德亦通得,不恒其得为不常其得。
或承之羞:有多种解释,传统以“羞”为羞辱,由此分为两种解释:一、不恒其德的人可能因此承受羞辱。二、任何人都可以来羞辱不恒其德之人。“或”有两种解释,一是可能,表示可能发生,有告戒之意。二是有人,意指任何人都可这么做。承,奉承,奉献,另也有承受、接受的意思。《说文》:“承,奉也,受也。”《本义》:“承,奉也,言人皆得奉而进之,不知其所自来也。”朱熹採用的是第二种解释。“羞”除了解释为羞辱,还可解释为所敬献的食物。或承之羞,或者可以向其进献食物、有人会向其敬献食物。承通烝,祭祀,或进献。《说文》:“羞,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尔雅》:“羞,饯,迪,烝,进也。”《周礼》、《礼记》中皆作进献或所进献之饮食,如荐羞、膳羞、共祭祀之好羞。“或承”郑本作“咸承”。否卦六二“包承”,六三“包羞”。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畋猎抓不到猎物。《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长久都不在其位,言做事无恒心,荒废很久,当然无法有任何收穫。
田无禽:禽泛指飞禽走兽、猎物。田无禽有两种解读方式。一,田为田地,田地间无禽兽。对比于师六五“田有禽”为田地间有禽兽。二,田为畋猎,田无禽为畋猎不得禽兽,没有收获。依《象传》“久非其位,安得禽也”,当作此解。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礼记‧缁衣》: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
能够长久坚定其美德,从一而终,对女子而言,这是很好的德性,大吉。但对于男子而言,身为义理的制定者,本应刚强果断,有自己的主见,反而採取柔顺之妇道,有优柔寡断、无法成大事之象,凶。
依郑玄注:贞为问正,询问事情之正。以问正于人为常德,妇人如此为吉。若是男子则应该专心做正事,像妇女一样“恒其德侦”,不停地问人什么才是正德,反而就不是常德,这是无恒之人,因此为凶。
六三言“不恒其德”,因此六五似乎应读做“恒其德”为宜。“贞”或独立一句,或可读作“贞妇人吉,夫子凶”,此事问妇人为吉,问夫子则凶。
恒其德贞:《礼记》引作“恒其德侦”,郑玄注:“侦,问也。问正为侦。妇人,从人者也,以问正为常德则吉。男子当专行干事,而以问正为常德,是亦无恒之人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以振动为恒,凶。
或:改变原本稳固的常态,凶。
原本事情已经稳定,一切有一定的轨道,现在却轻举妄动,贸然改变做法,违背过去的惯例,不但不能成事,反而动摇既有的根本,凶。
振,动,郑玄:“振,摇落也。”有破坏之义。恒,恒久。
【字义】
振恒:《周易集解》作“震恒”,虞翻:“在震上,故震恒。”马融:“振,动也。”郑玄:“振,摇落也。”《说文》引作“榰恒”:“柱砥,古用木,今以石。从木耆声。易:榰恒凶。”段玉裁:“《释文》曰:振恆,张璠作震,今易皆同张。耆声辰声合韵最近,许偁盖孟易也。”《尔雅·释言》:“榰,柱也。”振恒有多种不同解释。一是以振动为恒,恒卦以居不易方,以静制动为吉,上九振动不已,以震动为恒常,所以为凶。王弼:“夫静为躁君,安为动主。故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道也。处卦之上,居动之极,以此为恒,无施而得也。”孔颖达:“凡处于上者,当守静以制动。今上六居恒之上,处动之极,以振为恒,所以凶也。”二、振为快速的振动,引申为不节制之义,也有妄动的意味。程颐:“振者,动之速也,如振衣,如振书,抖擞运动之意。在上而其动无节,以此为恒,其凶宜矣。”三、郑玄以振为摇落,振引申可为撼动、破坏、改变等意味,振恒为改变原本的恒常。帛书作“敻恒”
【彖传】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久也:恒是长久之义。
刚上而柔下:以卦变解释恒卦。恒卦是由泰卦而来,泰初九至四为刚上,六四至初为柔下。
雷风相与:以上下二体卦象解释卦义,雷与风各爻皆相应,乃雷风相与之象。
巽而动:以上下二体卦德解释卦义。恒卦下卦巽,上为震动。入而能动之义。
刚柔皆应:恒卦六爻全部都相应。六十四卦只要上卦与下卦为阴阳相反之卦就会六爻相应,《周易》中有四对卦具备这样的条件:泰与否,咸与恒,损与益,既济与未济。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因为能够恒久于道,所以可得“亨,无咎,利贞”。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生生之谓易,恒卦恒常之道在于终则有始,循环不已,生生不息。此有如易经六十四卦,以未济为终,因既济为定而穷,未济不定而能通,通则有始而循环不已。巽为利,震在外为攸往,因此为利有攸往之象。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日月得天道而能长久照明天下,四时因为变化而能够长久成就万物。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人因为恒久于天道,天下化成。观恒常之道,就可见天地万物之情。如日月之久照,四时之变化,乃天地之恒。
上震下巽:恒卦、雷风恒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