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全文上经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卦象:《象》中指出离卦的卦象为光明接连升起之表象。离卦在这里代表太阳。太阳东升西落,因而有上下充满光明的形象。太阳的光明连续照耀,必须高悬依附在天空才行,所以象征附着;伟大的人物效法这一现象,也应当连绵不断地用太阳般的光明美德普照四方。
离卦大象

译文:《象传》说:光明接连升起(悬附高空),象征“附丽”;大人因此连续不断地用光明照临天下四方。

注释: ①明两作,离:两,犹言“接连”;作,起也。此释《离》卦上下“离”均为“明”之象。《正义》离为日,日为明。今有上下二体,故云‘明两作,离’也。”②以继明照于四方:这是说明“大人”效法《离》卦光明连继之象,绵延不断地用“明德”照临天下。《正义》继续其明,乃照于四方;若明不继续,则不得久为照临。”

说明: 孔颖达指出八纯之卦,论象不同,各因卦体、事义,随文而发。《乾》、《坤》不论上下之体,直总云‘天行健’、‘地势坤’,以天地之大,故总称上下二体也。雷是连续之至,水为流注不已,义皆取连续相因,故《震》云‘港雷’,《坎》云‘斿至’也。风是摇动相随之物,故云‘随风,巽’也。山、泽,各自为体,非相入之物,故云‘兼山,艮’、‘丽泽,兑’,是两物各行也。今‘明’之为体,前后各照,故云‘明两作,离’。是积聚两明,乃作于‘离若一明暂绝,其‘离’未久,必取两明前后相续,乃得作《离》卦之美。”(《正义》)此说分析《大象传》阐释《乾》、《坤》、《震》、《坎》、《巽》、《艮》、《兑》、《离》“八纯卦”象旨时的不同措辞,尤详于《离》卦,似有可取。

离卦给人的启示是就附着依托,属于中上卦。《象》中这样来断此卦:官人来占主高升,庄农人家产业增,生意买卖利息厚,匠艺占之大亨通。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两明嗣丽,天下大明也。得丽之大者,莫过于大人。丽于大位也。累圣之治,两明而继,而天下化矣。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继”谓不绝也,明照相继,不绝旷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明两作离”者,离为日,日为明。今有上下二体,故云“明两作,离”也。案:八纯之卦,论象不同,各因卦体事义,随文而发。乾、坤不论上下之体,直总云“天行健”、“地势坤”,以天地之大,故总称上下二体也。雷是连续之至,水为流注不已,义皆取连续相因,故震云“洊雷”,坎云“洊至”也。风是摇动相随之物,故云“随风巽”也。山泽各自为体,非相入之物,故云“兼山艮”,“丽泽兑”,是两物各行也。今明之为体,前后各照,故云“明两作,离”,是积聚两明,乃作于离。若一明暂绝,其离未久,必取两明前后相续,乃得作离卦之美,故云“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是继续其明,乃照于四方。若明不继续,则不得久为照临,所以特云“明两作,离”,取不绝之义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两谓日与月也。乾五之坤成坎,坤二之乾成离,离坎日月之象,故“明两作离”。作,成也。日月在天,动成万物,故称作矣。或以日与火为明。两作也。 虞翻曰:阳气称大人,则乾五大人也。乾二五之光,继日之明。坤为方,二五之坤。震东兑西,离南坎北,故曰“照于四方”。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若云两明,则是二明,不见继明之义,故云明两,明而重两,谓相继也。作离,明两而为离,继明之义也。震巽之类,亦取洊随之义,然离之义尤重也。大人,以德言则圣人,以位言则王者。大人观离明相继之象,以世继其明德,照临于四方。大凡以明相继,皆继明也。举其大者,故以世袭继照言之。

《汉上易传》(宋·朱震)

明两作者丽乎明也。郑康成曰:作,起也。明明相继而起,大人重光之象。尧舜禹文武之盛也。兑有伏震,离有伏坎,震东兑西,坎离南北,照四方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作,起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晌明而治。故曰大人。重明。故曰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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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卦 象曰 明两作 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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