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神成象之与母同心格:比劫(我)与印绶(母)所构成的格局
所谓两神成象,就是指在四柱干支中构成二行相生,或水木,或木火,或火土,或土金,或金水,并且各占两千两支,显出清纯不杂,又有“相生”、“相护”的气象。例如“癸亥、甲寅、壬子、乙卯”,四柱分别为水木相生。对于天千二支不杂的,有些命书称为“蝴蝶双飞格”。
这种格局,依结构分别组成水木相生格,木火相生格,火土相生格,土金相生格,金水相生格。近代命学家对此类格局归纳为“二人同心格”。
又因日主在这类结构中处于“我生”还是“生我”的两种不同特性,称为“我生同心”。海外命书中称为“子吾同心格”,意思是“我”(日主与同我者比劫)与孩子(伤宫、食神)同心同德。
凡人这一格局的,必须是日主、比劫与食神、伤官二神均等,成其气象。另一类“生我同心”,又称为“ 母吾同心格”,意思是“母亲”(印绶)与“我”(日主与比劫),同心同德。
“母吾、吾母”研习起来,这种名词容易使人搞错,念起来也容易颠倒。笔者认为,所谓“母吾”就是我与印绶所构成,“子吾” 就是我与伤食所构成,这样尚且简单明了一点。凡比劫(我)与印绶(母)所构成的格局,称为“与母同心格”,意思是我与母亲同处一个观点。
凡比劫(我)与伤食(儿女)所构成的格局,称为“与子同心格”,意思是我与孩子同心同德。
凡人这一格局的,必须是日主、比劫与正偏印二神均等,成气象,为高贵。
在四柱中,结构清纯,两行成象,以印绶星及比劫星为主体,其数共达六粒以上,月令又是印绶或比劫星,显出最旺而又专纯者,称为“与母同心格”。
其格局构成条件
(1)月支必须是正偏印或比劫星当令旺月。正偏印在地支旺而又透出天干,满局都是正偏印或比劫星,局内有没有食伤都不紧要,但不可见财星或官煞星。如见者须遇四柱近贴克合,方可入格。特别是- -遇官煞便绝对不人格了。若四柱只一官、一印且双双被冲合,准入假同心格。
(2) 如果财或官仅只一颗,而又虚浮无根,亦可人假同心格。
(3) 局内如见食伤星,则行运必以食伤星为喜神,而取比劫为用神。局内如不见食伤星,而运见食伤来渗杂,必有大凶灾。
(4) 已成与母同心格局,而见官星必生凶变,格已成而官煞在月支当令,此格大破,恐在前面大运前夭折。
(5) 与母同心格,以四柱只见印星及比劫,不见别物,格才真纯,大贵。四柱不见比劫星不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