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周易》的卦象占法:新生事物的具体形象占法之互体卦象法则
原始《周易》的卦象占法:新生事物的具体形象占法之互体卦象法则
依据原始易学的宇宙生成理论,宇宙内容是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天地间的一切内容都被理解为变化的过程或结果。在这个演变过程中,先有以刚柔相摩方式生成的事物,后有事物的以刚柔相摩方式发生的变化,事物在变化的过程中呈现出吉凶、贵贱等不同的状态。因此,从筮占角度而言,首先要探索的就是新生的事物的具体状态,即形象;其次才是新生事物的变化及其结果,即吉凶、贵贱等问题。所以这里对占法理论的阐述遵照这样的次序:先阐明新生事物形象状态的占法,后阐明变化及其结果的占法。
一、新生事物的具体形象占法
关于新生事物的具体形象,在占法上就是依据“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道理,按照应卦法则来判断。在具体使用应卦法则时,天卦和地卦是互相以对方为应卦,彼此说明。这一方法在前文已经举例说明,这里不再赘言。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依据卦象确定事物具体的形象和属性的时候,除了要用应卦法则这一基本法则之外,还要经常用到互体卦象法则、覆卦法则、错卦法则。这些法则一般都是与应卦法则结合在一起使用的。下面对这些法则一一作说明。
互体卦象法则
在客观上,事物总是处于具体的环境之中,总是与其他事物杂处在一起;同时,事物自身的内容也不是单一的,每个具体的组成部分之间也具有一种“杂处”的状态。如何用卦象来表达这种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内部的组成部分之间的杂处状态呢?《系辞下传》说:
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意思是说:至于用卦象表达杂处的事物,拟写它们的性质、功能和状态,辨明是与非,那么如果缺少了中爻就没法做到完备。这里所说的"中爻”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卦象,也就是易学史上常说的互体卦象。在重卦中,第三爻和第四爻可以同时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单卦。
第三爻属于地卦,同时又可以和第二爻、第四爻合成一个单卦,还可以和第四爻、第五爻合成一个单卦。由于这两个单卦在构成形式上兼有天卦和地卦的爻位,因此被称为互体卦象,简称为互卦。”由第二、第三、第四爻组成的卦象由于重心在内卦(有两个爻象在内卦),因此可以称之为内互卦;由第三、第四、第五爻组成的卦象由于重心在外卦(有两个爻象在外卦),因此可以称之为外互卦。第四爻属于天卦,同时又可以和第五爻、第三爻合成一个外互卦,还可以和第三爻、第二爻合成一个内互卦。第二爻属于地卦,同时又可以和第三爻、第四爻合成一个内互卦。第五爻属于天卦,同时又可以和第三爻、第五爻合成一个外互卦。
由于在一个重卦中,互卦总是处在卦象的中间,所以被称作“中爻”,意思也就是处于中间的爻象。“中爻”并不是指第二爻和第五爻这种单个的爻象,因为在原始易学中,单个的爻象是不能表达作为个体事物的具体物象或者属性的。由于互卦是由天卦和地卦的不同爻位上的爻象共同构成的单卦,同时兼跨有“天卦”和“地卦”的属性,这是一种显在的天地相杂的状态,因此互卦在属性上具有明显的“混杂”含义。当互卦与天卦或地卦结合在一起时,用互卦来表明具体事物混杂相处的状态,无疑是个顺理成章的恰当方法。
对于个体事物而言,由于每个事物的具体属性都是复杂的,可以解析成许多具体的成分,每种具体的属性都是与其他属性连接在一起,而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由此,每种属性也同样地表现出与其他属性杂处的“混杂”状态。因此,单个事物同样也需要运用互体卦象来表达自己的具体属性。
由于互卦毕竟不是重卦的基本组成部分,因此,它表达属性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和内卦或外卦相比,内卦和外卦表达的是事物的基本属性,互体卦象表达的是事物的次要属性,互卦起着进一步说明具体事物的属性的作用。
互卦用于表达事物的杂处状态和属性,把互卦的这种功能反过来应用于确定具体卦象所对应的事物,就形成了通过互卦考察具体卦象所对应的具体事物的方法。
例如《大过》,天卦为兑,地卦为巽。九五爻位于天卦兑,兑是倒着的巽,应卦巽为杨柳,所以兑为垂柳。兑又为脱落,因此兑实际上是落了叶子的垂柳。又,兑与外互卦乾连体,乾为老,所以兑是老的枯杨。因此九五爻辞有“枯杨”这样的象。
再如《贲》,天卦为艮,地卦为离。九三爻位于地卦离。离为文采、光华,应卦艮为下垂,所以离是垂挂着的彩饰。又,离与内互卦坎连体,坎为水,所以彩饰中又带有水的象。因此爻辞说"贲如,濡如”。意思是说:有彩饰的象,又有湿漉漉的象。
概言之,互卦法则是依据卦象确定具体物象及属性时的一个重要法则。在事实上,它是除应卦法则之外,使用频率最高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