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百家集解

易经百家集解:大有卦详解,火天大有卦名、卦画、卦辞、爻辞、彖传、象传及大有卦象数理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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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辞详解]

大有:元亨。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柔处尊位,阳并应,大能所有,故称“大有”。既能“大有”,则其物大得亨通,故云“大有元亨”。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与比旁通。柔得尊位大中,应天而时行,故“元亨”也。 姚规曰:互体有兑,兑为泽,位在秋也。乾则施生,泽则流润,离则长茂,秋则成收,大富有也。大有,则“元亨”矣。 郑玄曰:六五体离,处乾之上,犹大臣有圣明之德,代君为政,处其位,有其事而理之也。元亨者,又是能长群臣以善,使嘉会礼通,若周公摄政,朝诸侯于朋堂,是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卦之才可以元亨也。凡卦德,有卦名自有其义者,如比吉、谦亨是也;有因其卦义便为训戒者,如师贞丈人吉、同人于野亨是也;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由刚健文明,应天时行,故能元亨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大有,所有之大也。离居乾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又,六五一阴居尊得中,而五阳应之,故为大有。乾健离明,居尊应天,有亨之道。占者有其德,则大善而亨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大有。元亨。离乾皆居南。故曰大有。与同人义同也。元亨谓五也。五得尊位。故曰元。上下应故曰亨。坤五曰元吉。比五曰元永贞。损五益五鼎五。皆曰元吉。是其证。


[彖辞详解]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柔得大中之位,而上下归焉,无有逺迩,皆大有之也。其德刚健而行,文明以辨,大位德应于天,以时行,是以大亨也。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德应于天,则行不失时矣。刚健不滞,文明不犯,应天则大,时行无违,是以“元亨”。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释此卦称“大有”之义。“大中”者,谓六五处大以中,柔处尊位,是其大也。居上卦之内,是其中也。
[疏]“其德刚健”至“是以元亨”。○正义曰:释“元亨”之义。“刚健”谓乾也。“文明”谓离也。“应乎天而时行”者,褚氏、庄氏云:“六五应《乾》九二。”亦与五为体,故云“应乎天”也。德应于天,则行不失时,与时无违,虽万物皆得亨通,故云“是以元亨”。注“刚健不滞”至“是以元亨”。○正义曰:“刚健不滞”者,刚健则物不拥滞也。“文明不犯”者,文则明粲而不犯于物也。“应天则大”者,能应于天则盛大也。“时行无违”者,以时而行,物无违也。以有此诸事,故大通而“元亨”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王弼曰: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虞翻曰:谓五,以日应乾而行于天也。时,谓四时也。大有亨。比初动成震为春;至二,兑为秋。至三,离为夏。坎为冬。故曰“时行”。以乾亨坤,是以“元亨”。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言卦之所以为大有也。五以阴居君位,柔得尊位也,处中得大中之道也,为诸阳所宗,上下应之也。夫居尊执柔,固众之所归也,而又有虚中文明大中之德,故上下同志应之,所以为大有也。 卦之德,内刚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应于乾之九二。五之性柔顺而明,能顺应乎二。二,乾之主也,是应乎乾也。顺应乾行,顺乎天时也,故曰应乎天而时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云:“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此不识卦义离乾成大有之义。非大有之义便有元亨,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与不能亨者,有矣。诸卦具元亨利贞,则彖皆释为大亨,恐疑与乾坤同也;不兼利贞,则释为元亨,尽元义也,元有大善之义。有元亨者四卦:大有、蛊、升、鼎也。唯升之彖,误随他卦,作大亨。曰:诸卦之元与乾不同,何也?曰:元之在乾,为元始之义,为首出庶物之义,他卦则不能有此义,为善为大而已。曰:元之为大可矣,为善何也?曰:元者物之先也,物之先岂有不善者乎?事成而后有败,败非先成者也。兴而后有衰,衰固后于兴也。得而后有失,非得则何以有失也?至于善恶治乱是非,天下之事莫不皆然,必善为先。故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六四也。六四畜之以巽,是以小畜。大有柔得尊位,则有利势,得大中之道,则得人心,而又执柔履谦,有而不恃,故上下五阳皆应,能有其大。六五而言大中,五者大中之位,柔得之也,故曰大有。不言有大者,大不可有也,此以六五一爻言有其大。夫天下至大也,有其大者未必能元亨,致元亨者,由乎其才,内乾刚健也,外离文明也,刚健则不息,文明则能顺。万物之理而明,有是德矣,推而行之,不失其时者,随天而行也。盖六五自同人之二,固始以正矣。以时而行,是以元亨。此合两体,推原六五言大有之才也,才者能为是德者也。同人曰文明以健,大有曰刚健而文明,何也?同人九五健矣,不言刚者,刚,天德不可为首,不言刚,抑之也。大有六五柔得尊位,嫌于刚不足,故曰刚健。或曰:大有师宾之道也。曰:大有尚贤自六五,言上九乃有师宾之象。彖言尚贤者,唯大畜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以卦体释卦名义。柔,谓六五。上下,谓五阳。以卦德、卦体释卦辞。应天,指六五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五天位二应之。故曰应乎天。离为夏。万物相见。故曰时行。


[大象详解]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明得其时,上无不容也。善者,道之大也,故扬之。恶者,道之小也,故遏之。上举其善则恶止矣。君子顺其时,美其命而已,故大有之也。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恶扬善,成物之性,顺天休命,顺物之命。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君子以遏恶扬善”者,“大有”包容之义,故君子象之,亦当包含遏匿其恶,褒扬其善,顺奉天德,休美物之性命,巽顺含容之义也。不云天在火下而云“火在天上”者,天体高明,火性炎上,是照耀之物而在于天上,是光明之甚,无所不照,亦是包含之义,又为扬善之理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荀爽曰:谓夏,火王在天,万物并生,故曰“大有”也。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虞翻曰:遏,绝。扬,举也。乾为扬善,坤为遏恶,为顺。以乾灭坤。体夬,扬于王庭。故“遏恶扬善”。乾为天休,二变时,巽为命,故“顺天休命”。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火高在天上,照见万物之众多,故为大有。大有,繁庶之义。君子观大有之象,以遏绝众恶,扬明善类,以奉顺天休美之命。万物众多,则有善恶之殊。君子享大有之盛,当代天工,治养庶类。治众之道,在遏恶扬善而已。恶惩善劝,所以顺天命而安群生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大有自姤*,一阴四变皆有恶与善之象。恶者,不正也,善者,正也。乾阳休善也,巽命也。至于五变成离,离为火,在天上明盛。大有之时,恶者遏绝,善者显扬,此岂人力之所能为哉?顺天休命而已。故古者进贤退不肖之命,谓之休命,或谓之明命。 *原文作「垢」,应是「姤」之误。

《周易本义》(宋·朱熹)

火在天上,所照者广,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则衅蘖萌于其间矣。天命有善而无恶,故遏恶扬善,所以顺天。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离为恶人。乾为善。二五相应予。而皆不当位。九二云。有攸往。是二必往五也。二往五是扬善也。二往五则五下居二。是遏恶也。乾为天为命。阴承乾。故曰顺天休命。休。美也。


[初爻详解]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满而不溢,术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艰则无咎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初九”至“艰则无咎”。○正义曰: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谦退,虽无交切之害,久必有凶。其欲“匪咎”,能自艰难其志,则得“无咎”,故云“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也。○注“不能履中”至“无咎也”。○正义曰:“不能履中,满而不溢”者,初不在二位,是不能履中。在大有之初,是盈满,身行刚健,是溢也,故云“不能履中满而不溢”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害谓四。四离火,为恶人,故“无交害”。初动,震为交。比坤为害。匪,非也。艰,难,谓阳动比初成屯。屯,难也。变得位,艰则无咎。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九居大有之初,未至于盛,处卑无应与,未有骄盈之失,故无交害,未涉于害也。大凡富有,鲜不有害。以子贡之贤,未能尽免,况其下者乎?匪咎,艰则无咎,言富有本匪有咎也,人因富有自为咎耳;若能享富有而知难处,则自无咎也。处富有而不能思艰兢畏,则骄侈之心生矣,所以有咎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虽当大有之时,然以阳居下,上无系应,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艰以处之,则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初无应。阳遇阳失类。故无交。无交故无害。然须艰贞自守。方无咎也。


[初爻象传]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夫欲其丰,害物以求有者,斯害来矣。此害之交也。咎可逃乎。初得于主,始有之矣,守其分而不躁,难其志以自保,则终有大而无咎也。未涉于交害矣。易所以戒。大有,刚健之初,先逺害而利,自至矣。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害,谓四。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在大有之初,克念艰难,则骄溢之心无由生矣,所以不交涉于害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初九守正无交,在他卦未有害。大有柔得尊位大中,上下应之,而初九无交,则害也。正匪可咎,艰以守正,择可而后交则无咎。交道难,不可苟合也。四来下初已,乃可动,此王丹自重之爻乎?


[二爻详解]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任重而不危。 健不违中,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远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九二大车以载”。○正义曰:“大车以载”者,体是刚健,而又居中,身被委任,其任重也。能堪受其任,不有倾危,犹若大车以载物也。此假外象以喻人事。○注“任重而不危”。○正义曰:释“大车以载”之意。大车谓牛车也。载物既多,故云“任重”。车材彊壮,故不有倾危也。[疏]正义曰:堪当重任,故有所往无咎者,以居失其位,嫌有凶咎,故云“无咎”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比坤为大车,乾来积上,故“大车以载”。往,谓之五。二失位,变得正应五。故“有攸往无咎”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九以阳刚居二,为六五之君所倚任,刚健则才胜,居柔则谦顺,得中则无过,其才如此,所以能胜大有之任,如大车之材强壮,能胜载重物也。可以任重行远,故有攸往而无咎也。大有丰盛之时,有而未极,故以二之才可往而无咎,至于盛极,则不可以往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刚中在下,得应乎上,为大车以载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以无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应其占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伏坤为大车为载。按考工记。车人。大车。牛车也。两辕。牛在辕内。凡载物皆用大车。与马车回异。马车皆小车。一辕。两服在左右。专备人乘。若载物必大车也。故曰大车以载。上有应。往则得位。故无咎。


[二爻象传]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健之中,力之大者也。上之所任事,委于中,致逺,不泥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积中不败”者,释“大车以载”之义。物既积聚,身有中和,堪受所积之聚在身上,上不至于败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卢氏曰:乾为大车,故曰“大车以载”。体刚履中,可以任重,有应于五。故所积皆中,而不败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壮大之车,重积载于其中而不损败,犹九二材力之强,能胜大有之任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六五不有其大,屈体下交九二而倚任之,犹大车也。坤为舆,乾变坤为大车,九二刚中而居柔,刚则不胜,中则不过,居柔则谦顺,具此三者往之,五以任天下之重,犹车载。大有,物归者众,富有之时,六五中而未极,故有攸往,无咎。往之得正也,盛极则不可往矣。阳为重,五,中也,积重其中而刚,不倾桡,积中不败也。大车以载者,贵夫积中不败也。大有六五而任小才,不胜其任矣。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二得中。承乘皆阳。皆曰积中。乾为实。故为积也。阳上升。故曰大车以载。义则本爻。象则用伏。(庐氏以乾为大车。乾似无此象。)


[三爻详解]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而履得其位,与五同功,威权之盛,莫此过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九三”至“小人弗克”。○正义曰:“公用亨于天子”者,九三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履得其位,与五同功。五为王位,三既与之同功,则威权之盛,莫盛于此,乃得通乎天子之道,故云“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者,小人德劣,不能胜其位,必致祸害,故云“小人不克”也。。○注“与五同功”至“莫此过焉”。○正义曰:“与五同功”者,《系辞》云:“三与五同功”。此云“与五同功”,谓五为王位,三既能与五之同功,则威权与五相似,故云“威权之盛,莫此过焉”。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天子谓五。三,公位也。小人谓四。二变得位,体鼎象。故“公用亨于天子”。四折鼎足,覆公餗,故小人不克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三居下体之上,在下而居人上,诸侯人君之象也。公侯上承天子,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下者何敢专其有?凡土地之富,人民之众,皆王者之有也,此理之正也。故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享通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日小人弗克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亨,《春秋传》作“享”,谓朝献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献之享,烹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刚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虚中下贤,故为亨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小人无刚正之德,则虽得此爻,{不能当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三为三公。兑为亨。天子谓五。小人谓四。四不中不正。失位无应。故曰小人。三兑体。可受亨于五。然而弗能者。以四亦阳害之也。


[三爻象传]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为下之长,富有其民,公之位也。为五所有,志达乎尊,以奉其主也。小人不可用也。以上之柔德,则不克,通而谋其害之矣。大有,容之也。御小人者,其道异乎,可大有之而不任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小人,谓四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公当用亨于天子,若小人处之,则为害也。自古诸侯能守臣节,忠顺奉上者,则蕃养其众,以为王之屏翰,丰殖其财,以待上之徵赋。若小人处之,则不知为臣奉上之道,以其为已之私,民众财丰,则反擅其富强,益为不顺,是小人大有则为害,又大有为小人之害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二者,君之位,春秋传晋文公将纳王使卜偃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亨,吉孰大焉?杜预曰:大有九三爻辞也。则卜偃时读易作公用享于天子,杜预亦然。京房曰:享,献也。干宝曰:享,燕也。姚信作享祀,义虽小异,然读为享则同,今从旧读。三五相交,三乾变离兑,乾为天,离为日,兑为泽。卜偃谓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是也。夫天子施泽于下,降心而说,有粲然之文者,莫如公之享于天子也。天子飨诸侯之礼,必于祖庙,六五承上九,宗庙飨于祖庙之象也。上六备九献之礼,乃以圭鬯祼宾客,设大牢体荐之爼,备金石之乐。升歌下管于献酬之时,王以琥璜绣黼束帛送爵。坤离为文明,三五相际之象,九三刚健而正,与五同功,故用此爻当天子之飨,则无骄亢矣。若小人虚之,柔弗胜其任,处之不当,必有满盈之害,岂特害于而家哉?三五既交,易刚为柔,圣人因柔以著戒焉。


[四爻详解]

九四:匪其彭,无咎。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其为惧也,可谓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虽至盛,五不可舍,能辩斯数,专心承五,常匪其旁,则“无咎”矣。旁谓三也。 明犹才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九四匪其彭无咎”。○正义曰:“匪其彭无咎”者,匪,非也。彭,旁也。谓九三在九四之旁,九四若能专心承五,非取其旁,言不用三也。如此乃得“无咎”也。既失其位,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可谓危矣。能弃三归五,得“无咎”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匪,非也。其位尫。足尫,体行不正,四失位,折震足,故“尫”。变而得正,故“无咎”。尫或作彭,作旁声,字之误。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九四居大有之时,已过中矣,是大有之盛者也。过盛则凶咎所由生也。故处之之道,匪其彭则得无咎,谓能谦损,不处其太盛,故得无咎也。四近君之高位,苟处太盛,则致凶咎。彭,盛多之貌。《诗·载驱》云:“坟水汤汤,行人彭彭。”行人盛多之状。《雅·大明》云:“驯(马原)彭彭。”言武王戎马之盛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彭,蒲光反,音旁。“彭”字,音义未详。《程传》曰“盛貌”,理或当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刚近之,有僭逼之嫌。然以其处柔也,故有不极其盛之象,而得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释文云。彭。子夏传作旁。虞作尪。云作彭作旁。声字之误。王陶庐云。诸家易俱不作尪。此仲翔故生异说。与先儒为难。按说文云。彭。鼓声也。释名彭旁也。然则彭之旁。音义并同。诗鲁颂以车彭彭。毛传。有力有容也。齐风。行人彭彭。毛传多也。集韵云。强盛也。然则彭之义。为声容盛大无疑。兑为刚鲁。故曰彭。离为文。故曰匪。考工记。且其匪色。注。匪采貌也。少仪。车马之美。匪匪翼翼。注。行而有文也。匪其彭者。言文采之盛大显着也。


[四爻象传]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晢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柔得尊位,而上下咸愿应之以时,近亲难处之地也。能知祸福之端,畏天下之所覩。如非在五旁,兢以自警,不敢怙恃,可无咎矣。非明辨者不能至也。可谓智矣。刚能处柔者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明辩晢也”者,释“匪其彭无咎”之义。明犹才也。九四所以能去其旁之九三者,由九四才性辩而晢知,能斟酌事宜,故云“明辩晢”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折之离,故“明辩折也”。四在乾则尫;在坤为鼠;在震噬用胏得金矢;在巽折鼎足,在坎为鬼方;在离焚死;在艮旅于处,言无所容;在兑睽孤孚厉。三百八十四爻,独无所容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能不处其盛而得无咎者,盖有明辨之智也。晰,明智也。贤智之人,明辨物理,当其方盛,则知咎之将至,故能损抑,不敢至于满极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彭子夏传读作旁,旁,盛满貌。离,大腹象也。大有至四,盛矣,昧者处之盈满而不知变,安得无咎?九四不安其位,震见离毁,惧而守正,抑损不至于满,匪其彭,故无咎。所以然者,以其明而辨于盈虚之理,甚白也。离为明,兑口为辩皙,荀氏作晰。

《周易本义》(宋·朱熹)

皙,明貌。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明辨皙即释文盛之义。盖离为嘉会为礼。有礼则有文。上下秩然。明辨以哲。故无咎也。


[五爻详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君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于物,上下应之,信以发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既公且信,何难何备?不言而教行,何为而不威如?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六五,厥孚交如”者,“厥”,其也。“孚”,信也。“交”谓交接也。“如”,语辞也。六五居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于物,上下应之,故其诚信,物来交接,故云“厥孚交如”也。“威如吉”者,威,畏也。既诚且信,不言而教行,所为之处,人皆畏敬,故云“威如”。以用此道,故得吉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孚,信也。发而孚二,故“交加”。乾称威,发得位,故“威如吉”。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六五当大有之时,居君位,虚中,为孚信之象。人君执柔守中,而以孚信接于下,则下亦尽其信诚以事于上,上下孚信相交也。以柔居尊位,当大有之时,人心安易,若专尚柔顺,则陵慢生矣,故必威如则吉。威如,有威严之谓也。既以柔和孚信接于下,众志说从,又有威严使之有畏,善处有者也,吉可知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大有之世,柔顺而中,以处尊位。虚己以应九二之贤,而上下归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贵刚,太柔则废,当以威济之,则吉。如其象占如此,亦戒辞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孚。信也。五阳全孚于五。故曰交如。离南面向明而治。故曰威如。


[五爻象传]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以柔德而居主位,虚中孚诚民亦奉其诚也。志交信矣。何所备乎。故易然,而保其尊。威如,而获其吉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信以发志”者,释“厥孚交如”之义。由巳诚信,发起其志,故上下应之,与之交接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者,释“威如之吉”之义。所以威如得吉者,以已不私于物,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自畏之,故云“易而无备”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侯果曰:其体文明,其德中顺。信发乎志,以覃于物。物怀其德,以信应君。君物交信,厥孚交如也。为卦之主,有威不用,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感其德,翻更畏威,威如之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下之志,从乎上者也。上以孚信接于下,则下亦以诚信事其上,故厥孚交如。由上有孚信以发其下孚信之志,下之从上,犹响之应声也。威如之所以吉者,谓若无威严,则下易慢而无戒备也,谓无恭畏备上之道。备谓备上之求责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五执柔守中,以诚信交于下,而其孚在二,孚信之应也。二交于五,体异志同,厥孚交如也。二以诚信交五,发五之刚志,谓之发者,五本有刚,因二而发之。信以发志,积诚不巳,至于不怒而威则吉。威,刚严也,六柔变九而在上,威之象也。大有之时,人心安易,若专尚柔顺,则下无戒备,凌慢生矣。二乾为易交五离变乾,二复成离,离为戈兵,下有戒备之象。易传曰:夫以柔孚接下,众志悦从,又有威严,使之有畏,善处大有者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一人之信,足以发上下之志也。易,以豉反。太柔,则人将易之,而无畏备之心。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五孚于诸阳。得行其志。孚即信。故曰信以发志。伏坎为信为志也。居尊位。人皆敬之。左右咸宜。故不必有所戒备。


[六爻详解]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大有”,丰富之世也。处“大有”之上而不累于位,志尚乎贤者也。馀爻皆乘刚,而已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之谓也。虽不能体柔,而以刚乘柔,思顺之义也。居丰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上九”至“无不利”。○正义曰:释所以“大有”。上九而得吉者,以有三德,从天巳下,悉皆祐之,故云“自天祐之”。○注“不累于位”至“尽夫助道”。○正义曰:“不累于位,志尚乎贤”者,既居丰富之时,应须以富有为累也。既居无位之地,不以富有萦心,是不系累于位。既能清静高絜,是慕尚贤人行也。“爻有三德”者,“五为信德,而巳履焉,履信之谓”,是一也。“以刚乘柔,思顺之义”,是二也。“不以物累于心,高尚其志,尚贤者”,是三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者,天尚祐之,则无物不祐,故云“尽夫助道”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谓乾也。右,助也。大有通比,坤为自,乾为天,兑为右,故“自天右之”。比坤为顺,乾为信。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顺,又以尚贤,故“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王弼曰:余爻皆乘刚,已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者也。居丰富之代,物不累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上九在卦之终,居无位之地,是大有之极,而不居其有者也。处离之上,明之极也。唯至明所以不居其有,不至于过极也。有极而不处,则无盈满之灾,能顺乎理者也。五之孚信,而履其上,为蹈履诚信之义。五有文明之德,上能降志以应之,为尚贤祟善之义。其处如此,合道之至也,自当享其福庆,自天佑之。行顺乎天而获天佑,故所往皆吉,无所不利也。

《周易本义》(宋·朱熹)

大有之世,以刚居上,而能下从六五,是能履信思顺而尚贤也。满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五天位。佑助也。王弼云。余爻皆乘刚。上独履柔。故吉利也。


[六爻象传]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居极上,尊柔奉之,可谓上贤而顺高,而得终。履其信也。得其终也。内符于天,与天合德也。则自天佑之矣。何不利焉。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九家易》曰:上九说五,以柔处尊,而自谦损。尚贤奉已,上下应之,为乾所右,故吉且利也。崔觐曰:富贵而自遗其咎,故有大者不可盈。当须谦退,天之道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大有之上,有极当变。由其所为顺天合道,故天佑助之,所以吉也。君子满而不溢,乃天佑也。系辞复申之云:“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履信谓履五,五虚中,信也。思顺谓谦退不居。尚贤谓志从于五。大有之世,不可以盈丰,而复处盈焉,非所宜也。六爻之中,皆乐据权位,唯初上不处其位,故初九无咎,上九无不利。上九在上,履信思顺,故在上而得吉,盖自天佑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繫辞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此特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上九大有之极,盛极则衰,凶将至矣。而上吉者,以自天祐也。六五履信思顺,尚贤而人助之,人助之则天助之,吉,无不利。上、五相易,乾成兑,兑为言而正信也。坤,顺也,乾为天,兑为右,右助之也。上九动而正,正则吉,故曰大有上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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