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象曰:有厉利已,不犯灾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有危险,利于暂停不进”,是说不可冒着灾患前行。
说明: 阳刚居下,当被“畜止”之际,必须接受“规正”,“自畜”待时:这是初九获“利”的前提。朱熹曰乾之三阳,为艮所止,故内外之卦各取其义。”(《本义》)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上畜之初,何可自任,故居而待命则利往而违上,则厉也。
《周易注》(三国·魏·王弼)
处健之始,未果其健者,故能利巳。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谓二变正,四体坎,故称“灾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有危则宜已,不可犯灾危而行也,不度其势而进,有灾必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已先儒读作已矣之已,王弼读作己,今从先读。三阳务进,初九刚健之始,六四柔得位,当止畜之地,不度而进,处位不当,危厉之道也。不如已而受畜则利,夫不受畜而往,危实自取。不曰眚而曰灾者,初九正也。大畜之时,宜止而往,虽正亦厉,故曰灾。子夏传曰:居而待命则利,往而违上则厉,初往四成离,离有伏坎,故曰犯灾,不直曰灾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不犯灾。释利已之故也。灾即厉。指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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