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全文下经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注释:

译文:九二,只要心存诚信即使“褕祭”微薄,也利于荐享神灵,不致咎害。

注释: ①孚乃利用褕,无咎:前句辞义与《萃》六二局(见该爻译注)。此言九二当“升”之时,禀刚中之德上应六五,犹如心存诚信、受任于尊者,故有虽薄祭亦可荐神获福之象;以此而“升”,必能遂愿,故“无咎”。《正义》九二与五为应,往升于五,必见信任,故曰‘孚二体刚德,而履乎中,进不求宠,志在大业,用心如此,乃可荐其省约于神明而无咎也,故曰‘孚乃利用褕,无咎。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而能正,中而无私,应上以升之象,岂假丰物而后享焉。上应其诚,下升而大,虽非其位得其道也。故有喜而无咎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有喜也”者,上升则为君所任,荐约则为神所享。斯之为喜,不亦宜乎?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升五得位,故“有喜”。 干宝曰:刚中而应,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于春时也。非时而祭曰“禴”。然则文王从俭以恤民,四时之祭,皆以禴礼。神享德与,信不求备也。故既济九五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九五坎,坎为豕。然则禴祭以豕而已,不奢盈于礼,故曰“有喜”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二能以孚诚事上,则不唯为臣之道无咎而已,可以行刚中之道,泽及天下,是有喜也。凡象言有庆者,如是则有福庆及于物也;言有喜者,事既善而又有可喜也,如大畜童牛之牿元吉,象云有喜,盖牿于童则易,又免强制之难,是有可喜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升,萃之反也。升之九二即萃之九五,故升萃二爻反复同象,明二五之孚也。凡人从上,或出于势位,则虽恭巽,未免有咎,况望行道乎?诚不足也。二刚上应五,柔纳之刚,柔相与而孚,其为巽也。尽诚敬而已,非外饰也。是以道行于上,泽被于下,此九二所以喜欤?喜发于中心,形于面目者也。阳得位为喜,故曰九二之孚,有喜也。禴,夏祭,五纳二成离,离为夏,震为声、为长子,上为宗庙,艮为门阙,二升五有长子,升自门阙,奉祭之象。禴薄祭以声为主,用诚敬也。二五相孚乃利,用诚敬无咎,乃难辞。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升五故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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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升卦 象曰 有喜也 九二之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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