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全文下经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注释:

译文:《象传》说君王来到岐山祭祀神灵”,说明六四要顺从君上、立功立事。

注释: ①顺事:《正义》顺物之情而立功立事。”

说明: “王用亨于岐山”一句,《易》家说法不同。今举三例以备参考。一、王弼谓此句言“岐山之会,顺事之情,无不纳也”(《王注》),孔颖达疏曰事同文王岐山之会,故曰‘王用亨于岐山’也。”(《正义》)二、马其昶谓此句用殷王帝乙与西伯王季的典故,比喻“五以四有顺德而使之主祭,所以吉无咎也”(《重定费氐学》)。三、尚先生认为此句体现周文王服事殷之本旨,“王”指殷纣王,比喻六四“望二升五,四得承阳,阴顺阳,犹臣事君。望二升五,犹望王至岐山,而有所亨献也”(《尚氐学》)。诸说对“王”之喻象的解说虽不同,但关于六四应当柔顺事上的主旨却颇一致。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位辅乎尊,而不待诸升者,通上下,安险阻之任,难之地也。而顺以当位,恭以事上,得其吉矣,亦又何咎。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顺事”者,顺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顺事”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崔觐曰:为顺之初,在升当位。近比于五,乘刚于三。宜以进德,可修守。此象太王为狄所逼,徒居岐山之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通而王矣,故曰“王用享于歧山”。以其用通,避于狄难,顺于时事,故“吉无咎”。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四居近君之位,而当升时,得吉而无咎者,以其有顺德也。以柔居坤,顺之至也。文王之亨于岐山,亦以顺时而已。上顺于上,下顺乎下,己顺处其义,故云顺事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六四柔顺,谦恭而正,上顺六五柔暗之君,下顺九三刚正之贤,升之于五,以事其君亦恭也已,则不出乎诸侯之位者,正也。三者皆顺事也,文王可谓至德也已,故能用此以亨于岐山。三升五,乾为王,兑为西方,艮为山,四以诸侯居于西山之下,岐山也。正则吉且无咎。坤为顺,巽为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顺事也。毛公言:文王率诸侯以朝聘于纣,则升九三可知。崔憬谓:此大王避狄徙岐之爻,误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以顺而升,登祭于山之象。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坤为顺。言二升五。四得承阳。故曰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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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升卦 象曰 王用亨于岐山 顺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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