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程氏传》渐卦
渐卦
渐,序卦:“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止必有进,屈伸消息之理也。止之所生亦进也,所反亦进也,渐所以次卦也。进以序为渐。今人以缓进为渐进,以序不越次,所以缓也。为卦,上巽下艮。山上有木,木之高而因山,其高有因也。其高有因,乃其进有序也,所以为渐也。
渐:女归吉,利贞。
以卦才兼渐义而言也。乾坤之变为巽艮,巽艮重而为渐。在渐体而言,中二爻交也。由二爻之交,然后男女各得正位。初终二爻,虽不当位,亦阳上阴下,得尊卑之正。男女各得其正,亦得位也。与归妹正相对。女之归,能如是之正,则吉也。天下之事,进必以渐者,莫如女归。臣之进于朝,人之进于事,固当有序,不以其序,则陵节犯义,凶咎随之。然以义之轻重,廉耻之道,女之从人,最为大也,故以女归为义。且男女,万事之先也。诸卦多有利贞,而所施或不同,有涉不正之疑而为之戒者,有其事必贞乃得其宜者,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贞也。所谓涉不正之疑而为之戒者,损之九二是也,处阴居说,故戒以宜贞也。有其事必贞乃得宜者,大畜是也,言所畜利于贞也。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贞者,渐是也,言女归之所以吉,利于如此贞正也,盖其固有,非设戒也。渐之义宜能亨,而不云亨者,盖亨者通达之义,非渐进之义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如渐之义而进,乃女归之吉也,谓正而有渐也。女归为大耳,他进亦然。
进得位,往有功也。
渐进之时,而阴阳各得正位,进而有功也。四复由上进而得正位,三离下而为上,遂得正位,亦为进得位之义。
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以正道而进,可以正邦国,至于天下也。凡进于事、进于德、进于位,莫不皆当以正也。
其位,刚得中也。
上云“进得位往有功也”,统言阴阳得位,是以进而有功。复云“其位刚得中也”,所谓位者,五以刚阳中正得尊位也。诸爻之得正,亦可谓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
止而巽,动不穷也。
内艮止,外巽顺。止为安静之象,巽为和顺之义。人之进也,若以欲心之动,则躁而不得其渐,故有困穷。在渐之义,内止静而外巽顺,故其进动不有困穷也。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渐之义也。君子观渐之象,以居贤善之德,化美于风俗。人之进于贤德,必有其渐,习而后能安,非可陵节而遽至也。在己且然,教化之于人,不以渐,其能入乎?移风易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渐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渐诸爻皆取鸿象。鸿之为物,至有时而群有序,不失其时序,乃为渐也。干,水湄。水鸟止于水之湄,水至近也,其进可谓渐矣。行而以时,乃所谓渐。渐进不失,渐得其宜矣。六居初,至下也;阴之才,至弱也;而上无应援,以此而进,常情之所忧也。君子则深识远照,知义理之所安,时事之所宜,处之不疑。小人幼子唯能见已然之事,从众人之知,非能烛理也,故危惧而有言。盖不知在下所以有进也,用柔所以不躁也,无应所以能渐也,于义自无咎也。若渐之初而用刚急进,则失渐之义,不能进,而有咎必矣。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虽小子以为危厉,在义理实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二居中得正,上应于五,进之安裕者也;但居渐,故进不速。磐,石之安平者,江河之滨所有,象进之安。自干之磐,又渐进也。二与九五之君,以中正之道相应,其进之安固平易莫加焉,故其饮食和乐衍衍然,吉可知也。
象曰:饮食衍衍,不素饱也。
交辞以其进之安平,故取饮食和乐为言。夫子恐后人之未喻,又释之云:中正君子,遇中正之主,渐进于上,将行其道以及天下。所谓饮食衎衎,谓其得志和乐,不谓空饱饮食而已。素空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平高曰陆,平原也。三在下卦之上,进至于陆也。阳,上进者也。居渐之时,志将渐进,而上无应援,当守正以俟时,安处平地,则得渐之道。若或不能自守,欲有所牵,志有所就,则失渐之道。四,阴在上而密比,阳所说也。三,阳在下而相亲,阴所从也。二爻相比而无应。相比则相亲而易合,无应则无适而相求,故为之戒。夫,阳也。夫谓三。三若不守正,而与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复。征,行也。复,反也。不复谓不反顾义理。妇谓四。若以不正而合,则虽孕而不育,盖非其道也,如是则凶也。三之所利,在于御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闲邪,所谓御寇也。不能御寇,则自失而凶矣。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夫征不复,则失渐之正。从欲而失正,离叛其群类,为可丑也。卦之诸爻,皆无不善。若独失正,是离其群类。妇孕不由其道,所以不育也。所利在御寇,谓以顺道相保。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岂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故曰御寇。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当渐之时,四以阴柔进据刚阳之上,阳刚而上进,岂能安处阴柔之下?故四之处非安地,如鸿之进于木也。木渐高矣,而有不安之象。鸿趾连,不能握枝,故不木栖。桷,横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处。谓四之处本危,或能自得安宁之道,则无咎也。如鸿之于木,本不安,或得平柯而处之,则安也。四居正而巽顺,宜无咎者也。必以得失言者,因得失以明其义也。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桷者,平安之处。求安之道,唯顺与巽。若其义顺正,其处卑巽,何处而不安?如四之顺正而巽,乃得桷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陵,高阜也。鸿之所止,最高处也,象君之位。虽得尊位,然渐之时,其道之行,固亦非遽。与二为正应,而中正之德同,乃隔于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岁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岂能隔害之?故终莫之能胜,但其合有渐耳,终得其吉也。以不正而敌中正,一时之为耳,久其能胜乎?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君臣以中正相交,其道当行,虽有间其间者,终岂能胜哉?徐必得其所愿,乃渐吉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安定胡公以陆为逵。逵,云路也,谓虚空之中。尔雅:九达谓之逵。逵,通达无阻蔽之义也。上九在至高之位,又益上进,是出乎位之外。在他时则为过矣,于渐之时,居巽之极,必有其序,如鸿之离所止,而飞于云空,在人则超逸乎常事之外者也。进至于是,而不失其渐,贤达之高致也,故可用为仪法而吉也。羽,鸿之所用进也。以其进之用,况卜九讲之浦也。、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君子之进,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则无所不得其吉,故九虽穷高而不失其吉。可用为仪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