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程氏传》中孚卦
中孚
中孚,序卦:“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节者为之制节,使不得过越也。信而后能行,上能信守之,下则信从之,节而信之也,中孚所以次节也。为卦泽上有风。风行泽上,而感于水中,为中孚之象。感谓感而动也。内外皆实而中虚,为中孚之象。又二五皆阳,中实,亦为孚义。在二体则中实,在全体则中虚。中虚信之本,中实信之质。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豚躁鱼冥,物之难感者也。孚信能感于豚鱼,则无不至矣,所以吉也。忠信可以蹈水火,况涉川乎?守信之道,在乎坚正,故利于贞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
二柔在内,中虚,为诚之象。二刚得上下体之中,中实,为孚之象。卦所以为中孚也。
说而巽,孚乃化邦也。
以二体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说,为上至诚以顺巽于下,下有孚以说从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于邦国也。若人不说从,或违拂事理,岂能化天下乎?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信能及于豚鱼,信道至矣,所以吉也。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以中孚涉险难,其利如乘木济川,而以虚舟也。舟虚则无沉覆之患。卦虚中为虚舟之象。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中孚而贞,则应乎天矣。天之道,孚贞而已。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泽上有风,感于泽中。水体虚,故风能入之。人心虚,故物能感之。风之动乎泽,犹物之感于中,故为中孚之象。君子观其象,以议狱与缓死。君子之于议狱,尽其忠而已。于决死,极于恻而已。故诚意常求于缓。缓,宽也。于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缓死,最其大者也。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九当中孚之初,故戒在审其所信。虞,度也,度其可信而后从也。虽有至信,苦不得其所,则有悔咎,故虞度而后信则吉也。既得所信,则当诚一,若有他,则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他,志不定也。人志不定,则惑而不安。初与四为正应,四巽体而居正,无不善也。爻以谋始之义大,故不取相应之义。若用应,则非虞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当信之始,志未有所从,而虞度所信,则得其正,是以吉也。盖其志未有变动。志有所从。则是变动,虞之不得其正矣。在初言求所信之道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二刚实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则能感通。鹤鸣于幽隐之处,不闻也,而其子相应和,中心之愿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系慕,说好爵之意同也。有孚于中,物无不应,诚同故也。至诚无远近幽深之间,故系辞云:“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言诚通也。至诚感通之理,知道者为能识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中心愿,谓诚意所愿也,故通而相应。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敌,对敌也,谓所交孚者,正应上九是也。三四皆以虚中为成孚之主,然所处则异。四得位居正,故亡匹以从上;三不中失正,故得敌以累志。以柔说之质,既有所系,唯所信是从,或鼓张,或罢废,或悲泣,或歌乐,动息忧乐,皆系乎所信也。唯系所信,故未知吉凶,然非明达君子之所为也。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居不当位,故无所主,唯所信是从。所处得正,则所信有方矣。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四为成孚之主,居近君之位,处得其正而上信之至,当孚之任者也。如月之几望,盛之至也。已望则敌矣,臣而敌君,祸败必至。故以几望为至盛。马匹亡:四与初为正应,匹也。古者驾车用四马,不能备纯色,则两服两骖各一色,又小大必相称,故两马为匹,谓对也。马者,行物也。初上应四,而四亦进从五,皆上行,故以马为象。孚道在一,四既从五,若复下系于初,则不一而害于孚,为有咎矣。故马匹亡,则无咎也。上从五而不系于初,是亡其匹也。系初则不进,不能成孚之功也。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绝其类而上从五也。类,谓应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五居君位。人君之道,当以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结如拘挛然,则为无咎也。人君之孚,不能使天下固结如是,则亿兆之心,安能保其不离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五居君位之尊,由中正之道,能使天下信之,如拘挛之固,乃称其位,人君之道当如是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翰音者,音飞而实不从。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故云翰音登天,正亦灭矣。阳性上进,风体飞。九居中孚之时,处于最上,孚于上进而不知止者也。其极至于羽翰之音,登闻于天,贞固于此而不知变,凶可知矣。夫子曰:“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固守而不通之谓也。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守孚至于穷极而不知变,岂可长久也?固守而不通,如是则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