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程氏传》涣卦
涣卦
涣,序卦:“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
说则舒散也,人之气忧则结聚,说则舒散,故说有散义,涣所以继兑也。为卦巽上坎下。风行于水上,水遇风则涣散,所以为涣也。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涣,离散也。人之离散,由乎中,人心离,则散矣。治乎散,亦本于中,能收合人心,则散可聚也。故卦之义,皆主于中。利贞,合涣散之道在乎正固也。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涣之能亨者,以卦才如是也。涣之成涣,由九来居二,六上居四也。刚阳之来,则不穷极于下而处得其中;柔之往,则得正位于外而上同于五之中。巽顺于五,乃上同也。四、五,君臣之位,当涣而比,其义相通,同五乃从中也。当涣之时而守其中,则不至于离散,故能亨也。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王假有庙之义,在萃卦详矣。天下离散之时,王者收合人心,至于有庙,乃是在其中也。在中谓求得其中,摄其心之谓也。中者心之象。刚来而不穷,柔得位而上同,卦才之义,皆主于中也。王者拯涣之道,在得其中而已。孟子曰:“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享帝立庙,民心所归从也。归人心之道,无大于此,故云至于有庙,拯涣之道极于此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治涣之道,当济于险难,而卦有乘木济川之象。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险以济涣也。木在水上,乘木之象。乘木所以涉川也,涉则有济涣之功。卦有是义,有是象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有涣散之象。先王观是象,救天下之涣散,至于享帝立庙也。收合人心,无如宗庙。祭祀之报,出于其心。故享帝立庙,人心之所归也。系人心,合离散之道,无大于此。
初六,用拯马壮,吉。
六居卦之初,涣之始也。始涣而拯之,又得马壮,所以吉也。六爻独初不云涣者,离散之势,辨之宜早,方始而拯之,则不至于涣也,为教深矣。马,人之所托也。托于壮马,故能拯涣。马谓二也。二有刚中之才,初阴柔顺,两皆无应,无应则亲比相求。初之柔顺,而托于刚中之才,以拯其涣,如得壮马以致远,必有济矣,故吉也。涣拯于始,为力则易,时之顺也。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之所以吉者,以其能顺从刚中之才也。始涣而用拯,能顺乎时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诸爻皆云涣,谓涣之时也。在涣离之时,而处险中,其有悔可知。若能奔就所安,则得悔亡也。机者,俯凭以为安者也。俯,就下也。奔,急往也。二与初虽非正应,而当涣离之时,两皆无与,以阴阳亲比相求,则相赖者也。故二目初为机,初谓二为马。二急就于初以为安,则能亡其悔矣。初虽坎体,而不在险中也。或疑初之柔微,何足赖?盖涣之时,合力为胜。先儒皆以五为机,非也。方涣离之时,二阳岂能同也?若能同,则成济涣之功当大,岂止悔亡而已?机谓俯就也。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涣散之时,以合为安。二居险中,急就于初,求安也。赖之如机而亡其悔,乃得所愿也。
六三,涣其躬,无悔。
三在涣时,独有应与,无涣散之悔也。然以阴柔之质,不中正之才,上居无位之地,岂能拯时之涣而及人也?止于其身,可以无悔而已。上加涣字,在涣之时,躬无涣之悔也。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志应于上,在外也。与上相应,故其身得免于涣而无悔。悔亡者,本有而得亡;无悔者,本无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涣,四五二爻义相须,故通言之,彖故曰上同也。四,巽顺而正,居大臣之位;五,刚中而正,居君位。君臣合力,刚柔相济,以拯天下之涣者也。方涣散之时,用刚则不能使之怀附,用柔则不足为之依归。四以巽顺之正道,辅刚中正之君,君臣同功,所以能济涣也。天下涣散,而能使之群聚,可谓大善之吉也。涣有丘,匪夷所思,赞美之辞也。丘,聚之大也。方涣散而能致其大聚,其功甚大,其事甚难,其用至妙。夷,平常也。非平常之见所能思及也。非大贤智,孰能如是?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称元吉者,谓其功德光大也。元吉光大不在五而在四者,二爻之义通言也。于四言其施用,于五言其成功,君臣之分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五与四君臣合德,以刚中正巽顺之道,治涣得其道矣。唯在浃洽于人心,则顺从也。当使号令洽于民心,如人身之汗涣于四体,则信服而从矣。如是,则可以济天下之涣,居王位为称而无咎。大号,大政令也,谓新民之大命,救涣之大政。再云涣者,上谓涣之时,下谓处涣如是则无咎也。在四已言元吉,五唯言称其位也。涣之四五通言者,涣以离散为害,拯之使合也。非君臣同功合力,其能济乎?爻义相须,时之宜也。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王居,谓正位人君之尊位也。能如五之为,则居尊位为称而无咎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涣之诸爻皆无系应,亦涣离之象。惟上应于三,三居险陷之极,上若下从于彼,则不能出于涣也。险有伤害畏惧之象,故云血惕。然九以阳刚处涣之外,有出涣之象,又居巽之极,为能巽顺于事理,故云若能使其血去,其惕出,则无咎也。其者,所有也。涣之时,以能合为功,独九居涣之极,有系而临险,故以能出涣远害为善也。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若如象文为涣其血,乃与屯其膏同也,义则不然。盖血字下脱去字,血去惕出,谓能远害则无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