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程氏传》未济卦
未济
未济,序卦:“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既济矣,物之穷也。物穷而不变,则无不已之理,易者变易而不穷也,故既济之后,受之以未济而终焉。未济则未穷也,未穷则有生生之义。为卦离上坎下。火在水上,不相为用,故为未济。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未济之时,有亨之理,而卦才复有致亨之道,唯在慎处。狐能度水,濡尾则不能济,其老者多疑畏,故履冰而听,惧其陷也,小者则未能畏慎,故勇于济。汔当为仡,壮勇之状。《书》曰:“仡仡勇夫。”小狐果于济,则濡其尾而不能济也。未济之时,求济之道,当至慎则能亨。若如小狐之果,则不能济也。既不能济,无所利矣。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以卦才言也。所以能亨者,以柔得中也。五以柔居尊位,居刚而应刚,得柔之中也。刚柔得中,处未济之时,可以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
据二而言也。二以刚阳居险中,将济者也,又上应于五。险非可安之地,五有当从之理,故果于济如小狐也。既果于济,故有濡尾之患,未能出于险中也。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其进锐者其退速,始虽勇于济,不能继续而终之,无所往而利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虽阴阳不当位,然刚柔皆相应。当未济而有与,若能重慎,则有可济之理。二以汔济,故濡尾也。卦之诸爻,皆不得位,故为未济。杂卦云:“未济男之穷也。”谓三阳皆失位也。斯义也,闻之成都隐者。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水火不交,不相济为用,故为未济。火在水上,非其处也。君子观其处不当之象,以慎处于事物,辨其所当,各居其方,谓止于其所也。
初六,濡其尾,吝。
六以阴柔在下,处险而应四。处险则不安其居,有应则志行于上。然己既阴柔,而四非中正之才,不能援之以济也。兽之济水,必揭其尾,尾濡则不能济。濡其尾,言不能济也。不度其才力而进,终不能济,可羞吝也。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不度其才力而进,至于濡尾,是不知之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在他卦,九居二为居柔得中,无过刚之义也。于未济,圣人深取卦象以为戒,明事上恭顺之道。未济者,君道艰难之时也。五以柔处君位,而二乃刚阳之才,而居相应之地,当用者也。刚有陵柔之义,水有胜火之象。方艰难之时,所赖者才臣耳,尤当尽恭顺之道,故戒曳其轮则得正而吉也。倒曳其轮,杀其势,缓其进,戒用刚之过也。刚过,则好犯上而顺不足。唐之郭子仪、李晟,当艰危未济之时,能极其恭顺,所以为得正而能保其终吉也。于六五则言其贞吉光辉,尽君道之善;于九二则戒其恭顺,尽臣道之正,尽上下之道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九二得正而吉者,以曳轮而得中道乃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未济征凶,谓居险无出险之用,而行则凶也。必出险而后可征。三以阴柔不中正之才,而居险不足以济,未有可济之道、出险之用,而征,所以凶也。然未济有可济之道,险终有出险之理。上有刚阳之应,若能涉险而往从之,则济矣,故利涉大川也。然三之阴柔,岂能出险而往?非时不可,才不能也。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三征则凶者,以位不当也,谓阴柔不中正,无济险之才也。若能涉险以从应,则利矣。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九四,阳刚居大臣之位,上有虚中明顺之主,又已出于险,未济已过中矣,有可济之道也。济天下之艰难,非刚健之才不能也。九虽阳而居四,故戒以贞固则吉而悔亡,不贞则不能济,有悔者也。震,动之极也。古之人用力之甚者,伐鬼方也,故以为义。力勤而远伐,至于三年,然后成功而行大国之赏,必如是乃能济也。济天下之道,当贞固如是。四居柔,故设此戒。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如四之才与时合,而加以贞固,则能行其志,吉而悔亡。鬼方之伐,贞之至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五文明之主,居刚而应刚,其处得中,虚其心而阳为之辅,虽以柔居尊,处之至正至善,无不足也。既得贞正,故吉而无悔。贞其固有,非戒也。以此而济,无不济也。五文明之主,故称其光君子。德辉之盛,而功实称之,有孚也。上云吉,以贞也,柔而能贞,德之吉也。下云吉,以功也,既光而有孚,时可济也。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光盛则有晖。晖,光之散也。君子积充而光盛,至于有晖,善之至也,故重云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九以刚在上,刚之极也;居明之上,明之极也。刚极而能明,则不为躁而为决。明能烛理,刚能断义。居未济之极,非得济之位,无可济之理,则当乐天顺命而已。若否终则有倾,时之变也。未济则无极而自济之理,故止为未济之极,至诚安于义命而自乐,则可无咎。饮酒,自乐也。不乐其处,则忿躁陨获,人于凶咎矣。若从乐而耽肆过礼,至濡其首,亦非能安其处也。有孚,自信于中也。失是,失其宜也。如是则于有孚为失也。人之处患难,知其无可奈何,而放意不反者,岂安于义命者哉?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饮酒至于濡首,不知节之甚也。所以至如是,不能安义命也。能安,则不失其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