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中象数理:数的“阴阳无有”及部分数理特性
数的“阴阳无有”及部分数理特性
以十进制为例,如把无极比喻为数0。太极数为1,太虚数为10。则有0=+0=-0.0=+1-1,其中又有1=+1,表示是一阳数,为一实阳九阴虚阴的数理。一9表示为九阴数,是九实阴一虚阳的数理。
一10表示为十全纯实阴数,但并非真正是表示完全已没有虚阳数,这虚阳数是无数0。其实阴数为层级数一1。0是孵化状态的虚阳数,是相对的无,并不是绝对上的无。也就是说,每一个数都有与之相对应的隐性阴阳数作相对的平衡。
数10的十个数字体数,即数1、2、3、4、5、6、7、8、9、0(或作为10的回归数。故10可作参半算在内,如作为真正完全的数0则应排放在前面第一位置,故有时为作容易理解,可用数10来表示用数0)。每个数为用数,所有用数合共为体数。这体数10的十个用数中,数0为阴无数,其用数不能作为是实整数:故数0称之为“无数”,数性为趋于近阴性的虚无。用数1、2、3、4、5、6、7、8、9均相对为阳有数。称之为“有数”,数性为阳,凡数10,20,100等回归数为0均作数0的数性作简归应用。注意。
这里的有数和无数,其数理对于其它所有事情的应用是非常有帮助,这在以后的章节内会说及到。而在体数10的用数中,阴阳的数理分属,除了“无有数”外,在不同的情况下要有不同的分属方法,这需要懂得变通和变通的准则,数的阴阳分属主要的还有,奇数为阳,偶数为阴:天数为阳,地数为阴;体数10为天于数,体数12为地支数,五行数以左右分则1、2、3、4、5为阳,6、7、8、9、10(0)为阴,其中数5为阳中数,是显数,数6为阴中数,是隐数;六爻数以下上或左右分则1、2,3为阳,4.5、6为阴。以数序到分则奇为阳偶为副,以地支数分数1、2、3、4、5、6为阳,数7、8。9、10。11、12为阴,体数12的用数内。用数6为阳中数,用数7为阴中数;正数为阳,负数为阴:实数为阳,虚数为阴:整数为阳,小数(含分数》为阴:分数中的分子为阳,分母为阴;有理数为阳,无理数为阴:乘数为阳,乘方数为阴,无限大(无穷大)十一为阳,无限小(无穷小)一∞为阴。等等。其中,阴性数为体为隐,阳性数为用为显。
为方便理解和记忆,现结合古代的数理,把主要的重新综合列举如下。
(1)“数有阴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体互用,互隐互显”,“气中有气,极中有极”。“阴阳变易”(注:“气”是指元气,气本是具阴阳的混合物,气是相对绝对有变化的,其阴阳的变化称为"易”;“极”是指太极,是元气中阴阳均衡的,中和相对永恒的状态,其均衡状态出现了极变则又为“易”,另可隐指无极;气的阴阳运动运行轨迹的层面轨道与法则称为“道”,可称为“天地人道”、“天地人,三才道”)。
(2)数的个体数为“用数”。全体数为“体数”。
(3)天干数为体数10,用数为1、2、3、4、5、6、7、8、9、10;其中半倍数5为中基数。
(4)地支数为体数12。用数为1、2、3、4、5、6、7、8、9、10、11、12;其中半倍数6为中基数。
(5)天地全数为体数100,可称为百分数。
(6)天地大衍之数为体数50,其变用数为49(1为互通不变倍数,故虚太1不用)。
(7)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正数为阳,负数为阴;数为实显象和气,数数间为虚隐气;例如在数1.2、3中,其数问(即间隔)有虚2“有间数”,或称为“虚问数”,数1、2、3为“实问数”。1、3两外头(或端)无接头数为“无间数”,1、3内有用数2为“区间数”。相对于数1、2、3为“全间数”;排前的数1和排后的数3又称为“首数”和“尾数”。数的前后内外等皆有与之虚实阴阳对应的数,其相对于某条件对应的数称为“对应数”;虚间数均与无极数0相关联。
(8)体数10中,用数1、2,3、4、5,6、7、8、9,即古代的九宫数,均为“有数”。或称为“九阳数”;0或10等个位含0的为“无数”;有数为阳用。无数为阴用。
(9)在体数10中,无数0可称为“无极数”,相对的其它有数可称为“有极数”(有极数是属于整数。可特指极九或最大的有数。无极者。虚无元极也,有极者。有一至极九也)。
(10)进制循环称为“隔道”,其进制循环数称为“間道进(体)数”,简称进数。
(11)只取用个位数的数为“原级数”。又称之为“个归数”、“回归数”、“还原数”,
(12)除个位数以外的位数,即原级数以外的称为“层级数”,层级数又是有相对面道体数而言的。
(13)数0、1可合称为“虚极数”,或“太极阴阳数”,其中数0为内外隐态数。1为中正显志数,反之会转为太虚数;数1有时亦与玄数“8”或“o”(可作无限旋圜)近同,数0有时亦与牝数“()”(可作有限儿函)近同。
(14)相对太极数而言非单一数个归数为0的用数,即含10的倍数,均可称之为“太虚数",又可称为孵化态数,均属于“无数”,在象数形中是属于临界点数。
(15)数1为“始有数”(或有始数、本数),又特为“太一数”;数9为“终有数”、"极有数”(或有极数、末数),又特为“极九数”,独文的太一数1与极九数9,合称为“太极数”;因九九归一,故广义的太一数1,可为太极数的中一代表(太者,至元也;极者,至大也。太极者,太一有与极九有面太阳也。太虚者,太无与虚极而太阴也),
(16)天干体数10中,用数1,2、3、4、5为“左阳数”。6、7、8、9、10为“右阴数”,其中5为“中阳数”。6为“中阴数”。
(17)地支体数12中,用数1、2、3、4、5、6为“左阳数”。7、8、9、10,11、12为右阴数,其中6为“中阳数”。7为“中阴数”。
(18)“五行数”为1、2、3、4、5,或6、7、8、9,10,其中天干体数的左阳数又称为“阳五行数”,右阴数为“阴五行数”。
(19)“六受数”。或“六間数”,为1、2、3、4、5、6,其中地支体数的左阳数又称为“阳六爻数”,右阴数为“阴六受数”。
(20)有数中的1、2(此具0的阴性但不全等同于0。2在某条件下可转化为0作表示)又可合称为“易基数”,或,“二基数”、“两仪数”、“天地数”,其数性具有太极阴阳数的数性,易基数是二进制和偶数进制的基础代表。
(21)有数中的1、2、3为“三道数”(引用“道生三”的涵义),或“三玄数”(太玄由来引《太玄》经)、“三生数”。三道数是三进制和奇数进制的基础代表。
(22)相对在数0,1~9、10内,0、1~9 或1~9、10的整体封闭圜道数,称为“闭阖圜道数”。简称为闭間数;数0,1~9、10。或1~9、10、11,具有前后层级终始复初的太虚数重复开辟的開道数,称为“开辟間道数”,简称为开圜数:(注,闭阖是具封闭,關合之义,开辟是具扩展、复辟之义,这是对反的体用)。
(23)体数60称为“六十花甲”圜道数,或六十甲子数,是天干数10与地支数12的中基数5与6的积数两信,又为天地混合開道数,属于天地圆方角度时空圜道数,统称为“时空圜道数”。简称为时空間数。
(24)在有数中,数1、2、3、4、5、6、7、8、9内的有数5,既居中而两边个数又对称的居中数,称为“中正数”,或“中数”。中正数相对是不分阴阳的阴阳均衡结合中间层界面的中性数。
(25)“八卦数”为1、2、3、4、5、6、7、8,其中1、2、3、4为左阳数,5、6、7,8为右阴数。4为中阳数,5为中阴数;另外,相对于有数中,河图、洛书虚中数1、2、3、4、6、7、8、9亦称为八卦数或变数,可“河洛八卦(风》数”。其中正数5和太虚数10虚掉不用:体数64为“重卦数”;相对于九九积八十一数为归真数。
(26)数1、2、3、4为“四象数”,又称为“四方数”,
(27)数2、3,4、5、6、7、8,或4、5、6、7、8、9、10,或1、2、3、4、5、6、7,或3、4、5。6、7、8、9等的体数7,均称为“七星数”,或“七变数”,其中前者为有数中虚去始终有数1、9,中者为体数10中虚去三道数3,后者为有数中虚去8、9而成7体数,其实质性的数性应为前两者,后者只作为数理。
(28)在序列数中。0、1、3、4、5、6、7、8、9为“原始顺序数列”,或为“扩展数列”,数1、2、3、4、5、6、7、8、9、10为“始终顺序数列”,或“开来数列”,统一简称为“顺圜(旋)数列”;数10、9、8、7、6、5,4、3、2、1为“终始逆序数列”,或“返逆数列”,9、8,7、6,5、4、3、2、1、0为“返归数列”,或“回归数列”。统一简称为“逆圜(旋)数列”:数列亦存在时空上的阴阳对应关系。
以上的各种象数义理反映在数理数性上的观点,以及古代至今的各种有关太极、阴阳、五行、八卦、天干、地支等的有密切性相关联的学说,为了有统一的综合名称,此统称之为“太极”论,总体归属于易学的范畴。
这样,以中国古代思想学说作基础改进的观点,基于数理上而言,则可成定论,“一元气(或太元)、二阴阳、三道层、四象维、五行生(或运)、六受体、七变用、八卦演、九亢(或至)极、十终始(或十天干)、十一重元(或复太)、十二时气(或十二地支)”,此则可为基本数理的集成体系。古代其实也是有以上的类似说法,例如,在《灵枢。九针》中说,“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面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故数与物象,是有着极其密切的关联性。虽古今说法可各有不同,但其实质性的概念是基本一致的。中国这种把数寓以物象概念的数性而成的数理,是具有其独特性和本元性的,这有助于从数字或运用上,对应和反映万事万物之间的联系和性质等,此为美其名称之为“象拟科学”。这种所谓的象拟科学,是指包含“象数义理”等各方面在内的相关性涵义,也只是为适应今人的理解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