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易》的性质,韩伯提出体神以明理的说法,以精神为主体,去体认事物之理
易之理既然超越象数,人们如何去认识它?韩伯提出;以神明理的说法。其注《系辞》“精义人神,以致用”说:
精义,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故能乘天下之微,会而通其用。
〝感而遂通”以下两句,李氏《周易集解》引作〝理人寂一,则精义斯得,乃用无极也〝。他以“物理之微”解释“精义”。认为事物之理要靠人的精神去感应利筆握,此即“精义人神,以致用”。所以,要靠精神去把握,因为理是无形的,其注《系辞》“几者,动之微”说:
几者,去无入有,理而无形,不可以名寻,不可以形睹者地。唯神地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朗然玄昭,鉴于未形也。
是说、事物变化的苗头,处于有无之间,其理尚未见于形迹,无形可见,无名可以称谓,只有靠精神这面镜子去体认。但是,“朗然玄昭”,并非使用思志,苦心道求,而是以宁静之心把握其根本原理。其注《系辞》“利用安身,以崇德”说:
精义由于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于安身以崇其德。理必由乎其宗,事各本乎其根,归根则宁,天下文理得也。若役其思虑以求动用,忘其安身以殉功美,则伪弥多而理愈失,名弥美而累愈彰矣。
按此说法,苦思苦想,得不到天下之理。因为天下之理皆有其老根,思虑所得的只是枝叶或者假象,妨碍对理的认识,如同一心追求功名,其牵累愈彰一样。其注《系辞》“天下何思何志”说:
夫少则得,多则感。涂虽殊,其归则同;虑虽百,其致不二。苟识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贯之,不虑而尽矣。
此是引《老子》语,解释“一致而百志”。认为事物的道理总是殊途而同归,穷理是穷其根本,识其要领,一以贯之,不在繁多,也就不需要思虑了。不仅不靠思虑,也不凭借物象。其注《系辞》〝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说:
体神而明之,不假物象,故存乎其人。
“体神”,是说以精神为主体,即依靠精神,去体认事物之理,而不是通过物象,即“不假于象”,要靠人自己去领会,此即〝存乎其人”。其注下文〝不言而信”说:“体与理会,故不言而信也。”是说,靠精神与理相会合,不发言便取得人们的信任,这就是贤人的德行。其注《系群》“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说:“穷理人神,其德崇也。”以上这些,都是讲怎样才能认识易之理和事物之理。韩伯的这些说法,是对王东“忘象以求意”的发展。王弼没有明言靠什么能力去求义。韩伯依《系辞》文“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提出“神“来,作为认识易理之依据。其所谓”神”,既排斥感性认识,所谓”不假于象〝,又排斥理智的分析,所谓〝何思何志”,将王弼的唯理论引向了神秘的直觉主义。
总起来说,韩伯从取义说出发,进一步将《周易》的体例抽象化,追求象数背后的东西,以无形之理为《周易》的根本,,认为易之理不仅是形而上的,又是超经验的从而将易学引向了思辦哲学的道路。其对《周易》的理解,对宋明时期易学中的义理学派,产生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