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疏论《周易》体例,讨论了象、义(理)、数三者的关系,代表孔疏解易的基本方向
解释《说卦》“天地定位,山泽通气…易逆数也”说:
此一节就卦象明重卦之意。易以乾坤象天地,艮汽象山泽,震巽象雷风,坎离象水火。若使天地不交,水火异处,则庶类无生成之用,品物无变化之理,所以因而重之。今八卦相错,则天地人事莫不备矣。故云天地定位而合德,山泽异体而通气,雷风各动而相薄,水火不相入而相资。既八卦之用,变化如此,故圣人重卦,令八卦相错,乾坤震巽坎离艮兑,莫不交互而相重,以象天地雷风水火山泽莫不交错,则易之爻卦与天地等,成性命之理,吉凶之数,既往之事,将来之几,备在爻卦之中矣。
韩伯注此条说:“易八卦相错,变化理备。于往则顺而知之,于来则逆而数之。”此是以义理解释八卦相错,可以预知未来。而孔疏则以物象解释八卦相错,认为凭借物象可知将来之事。又其解《系辞》文“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说:
圣人有其神妙以能见天下深赜之至理也,而拟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诸物形容也。见此刚理则拟诸乾之形容,见此柔理则拟诸坤之形容也。象其物宜者,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若象阳物,宜于刚也;若象阳物,宜于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
此是说,八卦和八十四卦乃模份事物刚柔之理,此即”拟诸其形容”。这是本于韩伯注。但孔疏认为,刚柔之理,又来于阴阳物象的性质,所以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此即“象其物宜”,后一条,则是对韩注的补充或纠正。又其解《系辞》“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说:
言八卦各成列位,万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矣。⋯因此八卦之象而更重之,万物之文在其所重之中关。然象亦有交,文亦有象,所以象独在卦,爻独在重者,卦则爻少而象多,重则爻多而象少,故在卦举象,在重论文也。
此是说,八卦模拟物象,六十四卦各爻亦是模拟万物之象,其不同者,八卦所取之物象多,而交象所取之物象少。此种观点,同韩注不尽同。韩注以“八卦备天下之理”解释“因而重之,交在其中。’而孔疏则以取象说解释“交在其申。”韩注“象在其中”说:“备天下之象。”同时又说:“八卦备天下之理。”孔疏对此解释说:
“夫八卦备天下理者,前注云备天下之象,据其体;此云备天下之理,据其用也。言八卦大略有八,以备天下大象大理。大者既备,则小者亦备矣。”此处,孔疏提出体用范畴,解释物象和义理的关系,即以象为体,以理为用。如有天之体,则有刚之用;有地之体,则有柔之用。因为事物有体有用,所以八卦和六十四卦既备事物之体,又备事物之用,即既备事物之象,又备事物之理。总之,认为八卦模拟事物之象和事物之理,以象和理统一的观点解释了八卦的来源。并且以物象为义理的基础,以卦义出于卦象。这种观点,显然是对王弼易学的一种扬弃。
孔疏还讨论了象和数的关系,其解《说卦》“幽赞于神明而生蓍”,“观变于阴阳而立卦”说:蓍是数也。传称物生而后有象,浆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然则数从象生,故可用数求象,于是幽赞于神明而生著。用著之法,求取卦文,以定吉凶。系辞日天生神物,圣人则之。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是也。系辞言伏酒作易之初,不假用蓍成卦,故直言仰观俯察。此则论其既重之后,端第布文,故先言先著,后言立卦。非是圣人幽赞元在观变之前。
此段辩论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据《系辞》伏義观象作卦说,认为八卦来到对物象的模写;又据《左传》文,认为数从象生。另一层意思是,依《说卦》“幽赞于神明而生蓍”,认为先有普草数目的变化,方得出八卦之象,判断人事之吉凶。
在孔疏看来,前者是讲八卦的起源,后者是讲以蓍求卦,这两个问题不能混同。就八卦的来源说,先有物象,而后方有奇偶之数,即“数从象生”,就占筮过程说,先有蓍草数日的变化方有一卦之系,此即“用数求 系”。因此,不能将以蓍求卦看成是讲八卦的起源,此即“非是圣人幽赞元在观变之前”。孔疏的这条辦论,是针对汉易中数生象的观点说的,认为八卦来自圣人对自然物象的模写、不是出于奇偶之数的规定;揲著所以求得卦象,那是因为奇偶之数依赖于物象。总之,认为象居第一位,数居第二位。此种观点,既不同于王弼派的易学,又不同于汉易中以数规定气象变化的思想,对宋明易学中的象数之辦起了一定的作用。
以上所述,是孔疏论《周易》体例的部分内容。这部分内容,讨论了象、义(理)、数三者的关系,代表孔疏解易的基本方向。其对《周易》原理的理解,对易学哲学问题的处理,都是基于上述的原则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