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坤下坎:师卦、地水师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
上坤下坎:师卦、地水师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
师贞,丈人吉,无咎。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六三,师或舆尸,凶。六四,师左次,无咎。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卦名】
今本:师 帛书:师 归藏:师 秦简:师 上博简:帀 清华简:帀 海昏:师
“师”原为军队单位,一师2500人,引申为“众”,或众人聚集的意思。又引申为领导众人的官长、统帅、师长、导师。《周易》的师当做军队解释,但卦爻辞中也有众人、领导众人之义,亦有领导、师长、导师的寓义。因此师卦卦义含盖了“师”字的原义与引申义。
《尔雅》:“师,旅,众也。”郑玄:“军二千五百人为师。多以军为名,次以师为名,少以旅为名。师者,举中之言。”《说文》“二千五百人爲师。从帀从。四帀,众意也。”段注:“《小司徒》曰: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师,众也,京师者大众之称。众则必有主之者,《周礼》师氏正玄注:“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党正旅师闾胥注曰:“正师胥皆长也,师之言帅也。”
再就字源来看,甲骨文以为师,作或,到周代的甲骨文或金文才作或。即古“堆”字,小土堆、小山丘的意思,加藤常贤则认为这是“臀尻”。《说文》:“,小阜也。”段注:“其字俗作堆,堆行而废矣。”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旅途中坐卧止息及止息之处亦为,行旅征伐所集结者最为众多,故军旅止息驻扎之引申为师众之师。”周代金文加了右偏旁“帀”,帀为周匝的意思,以一群人围绕驻匝小山丘来代表军队,这也成为后来篆、隶及今日的师字。
上博简及清华简卦名皆做“帀”,古文“帀”通“师”。“帀”本义为平均在外的分布,均布的意思。《说文》:“周也,从反之而帀也。”段注:“各本作周,误,今正。勹部‘,帀徧也’,是爲转注。按:古多假襍爲帀。”“帀”字就形构来说是ㄓ(之的古字)的倒写。依段注,《说文》“周也”是“也”之误,《说文》勹部的字就以帀来解释,段注说:
与周义别。口部曰‘周者密也’,周自其中之密言之,自其外之极复言之。凡圜周、方周、周而复始,其字当作,谓其极而复也。凡圜幂、方幂、幂积谓之周,谓其至密无疏罅也。《左传》以周疏对文,是其义。今字周行而废,槩用周字,或又作週,殊爲乖舛,名之当正者也。有帀而不密者,有密而不帀者,故其字宜辨也。宙者舟舆所极复,与宙音义皆相近。易曰:周流六虚,盖自古叚周爲矣。
通帀,与周意思非常相近,但字义有别。为平均而较为鬆散的由内向外部四周无止尽的分布,就是坎卦的均布之义。周则是在一定范围内密集的分布。一疏一密,一外一内。但这种差别在后来文字的发展中都混淆了,“今字周行而废”,现在不论疏密与内外的分布都被称为周或週。
总合以上资料,“师”字形构是藉由一望无际的一大群人平均散布在土堆之外来抽象表达军队的概念,而从从帀也正符合上坤下坎的卦象。左兼具土堆及群众之义,就如上卦的坤具备高地及群众之卦象。而帀则符合坎为律之象(《九家易》:“坎爲法律也。”《尔雅》:“坎,律,铨也。”),律本义为均布,即平均分布,这也是帀()之本义。再从三画卦的坎卦来看,上下各一阴(阴为众)平均分布在阳实之外,亦符合“均布”的意义。
【卦义】
兴师动众,带兵打仗。责任重大,忧虑很深。
师卦是统领众人,带兵打仗的意思。得此卦表示事情複杂,责任重大,因此让人忧心忡忡。
卦序上师卦与比卦为上下相反的一对综卦,是继需讼两卦而来。《序卦》:“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象传》:“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彖传》:“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师卦是因为两国争讼,因此兴师动众以解决争端,也是战争、聚众讨伐的意思。讨伐他人必需师出有名,名正言顺,因此曰“师贞”。
坤在上为高地,互卦坤为众,坎在下为隐伏,众人隐伏于高地之下,行师之象;又坎为律、为均布,众人均布于高地之下,即“师”的古字义。上坤为地为邦国,下坎为沟渎(护城河),互体有坤众及震动,动众走出沟渎征伐他国,出师之象。坎为忧心,坤为腹,藏忧腹中之象。因此《杂卦》说“比乐师忧”。
朱熹解释上坤下坎的卦象说:“古者寓兵于农,伏至险于大顺,藏不测于至静之中。”
以六爻来看,九二一阳居下卦之中为师卦之主爻,二为臣位,阳刚之臣(武臣)应六五之君。坤为众,九二受命领众,衔命率兵之象。
师卦象徵事情複杂困难而多忧。若是与人事相关的事情,则以选择年老持重而有处事经验或有智慧、谋略的长者为宜。
成书于周朝的《周易》,若要论“师”之始祖,不论是就军师或国师之师来说,非太公望(吕尚)莫属,因此太史公说:“吕尚所以事周虽异,然要之为文武师。”“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
师卦典故当源自于周武王以太公望为师而兴师伐纣之事,《史记.周本纪》:“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遂兴师,师尚父号曰…”《诗.大明》:“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尚父即太公望,也是民间常称的姜太公、姜子牙。
吕尚在年老时才遇到西伯(后来的周文王),师卦卦辞所指“丈人”为对于老者之尊称,即指吕尚,《庄子.田方子》谈到文王以吕尚为师即以“丈人”称之:“迎臧丈人而授之政”,“文王于是焉以为大师”。“臧丈人”就是吕尚。臧是地名,为吕尚钓鱼而遇文王之处,位于今渭水附近。文王死后,武王继位,同样奉吕尚为师,上六爻辞的“大君有命,开国承家”似乎是武王在以吕尚为师之下成功伐纣并建立周王朝、分封诸侯之事。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序卦传》: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杂卦传》:比乐师忧。
《易之义》:师者得之救也。
【白话】
出师以正,长者吉,没有罪咎。
出师有名,以老成而有智慧、谋略的长者领军,吉而没有罪咎。《彖》:“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出师讨伐,目的在于以群众暴力纠正他人之行为,因此要师出以正,即师出有名。
“师贞丈人吉”也可读为“师,贞丈人吉”,贞解释作问卜,引申为问。贞丈人吉,问丈人则吉。
【字义】
师贞丈人吉无咎:有许多种读法,“师,贞,丈人吉,无咎”、“师贞,丈人吉,无咎”、“师贞丈人,吉无咎”、“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贞:出师以正,师出有名。师,军队。贞为正。《彖传》以“众正”解释:“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师,贞丈人:贞亦可解释为“问”,《周礼》“陈玉以贞来岁之媺恶”郑玄注引郑司农:“贞,问也。《易》曰:‘师,贞丈人吉。’问于丈人。《国语》曰:‘贞于阳卜。’”贞原意为卜问,引申为问。“师,贞丈人”,言出师、行师,当问于丈人,请益于长者为吉。
丈人:长者、师长,有经验而老成持重者。因为带兵打仗的事非同小可,一定要有经验而能够驾御众人者当领导者,才得为吉。郑康成:“丈之言长,能御众有正人之德,以法度为人之长。”丈人或作大人,李鼎祚《周易集解》:“《子夏传》作‘大人’是也,今王氏曲解‘大人’爲‘丈人’,臆云‘严庄之称’。”此说也得到后世许多学者的支持,然而观师卦全卦,以“丈人”为宜,大人应是传抄之误。师卦讲的是武王以太公望为“师”并兴“师”伐纣之事,“丈人”即指太公望。《庄子.田方子》载,文王“寓政于臧丈人”,“臧丈人”即太公望。《史记》:“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吕尚因为年老遇文王,因此称“丈人”,丈人为对年老者之尊称。《史记.齐太公世家》称:“吕尚所以事周虽异,然要之为文武师。”“周西伯昌之脱羑里归,与吕尚阴谋修德以倾商政,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此言周自文王及武王,都以吕尚为“师”,谈及兵法及周之权谋,非吕尚莫属,因此师卦当指太公望为国师之事,丈人也是对太公望的尊称。
吉无咎:吉则没有罪咎,吉为得到无咎的条件。王弼:“兴役动众,无功则罪,故吉乃无咎。”王弼认为“吉”相当于有功,有功就是吉。吉则没有罪咎,反之,若是出师无功而返,则是不吉,会有罪咎。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白话】
军队出征,要有纪律,若纪律不彰则大凶。
军队出征一定要有良好的纪律,军法要森严。反之,如果散乱而无纪律将会大凶。《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否臧”即“失律”,失去纪律则凶,呼应前“师出以律”。
坎为律法之象,故曰律。初六处下卦坎险及师卦之初爻,即出师之时,因此曰师出以律。爻变后下卦成兑,兑为毁折,律法变(失律)则有凶。《九家易》:“坎爲法律也。”《尔雅》:“坎,律,铨也。”
【字义】
师出以律:军队出征,要有良好的纪律。师出,军队出征。以,用。以律,使用纪律,意思为要有良好的纪律。“以”也可以解释为“为…目的”,“以律”即以约束规范他国为目的,讨伐之义。《说文》:“律,均布也。”段注:“《易》曰:‘师出以律。’《尙书》:‘正日,同律度量衡。’《尔雅》:‘坎律铨也。’律者所以笵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依段注,“以律”即是为规范天下的不统一而让它归于统一。有一派学者以“律”为音律、六律者,此论依据如《周礼》:“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注:“大师,大起军师。《兵书》曰:‘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士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弱则兵羽,少威明。’”《史记.太史公自序》《索隐》:“古者师出以律,则凡出军皆听律声,故云‘闻声效胜负,望敌知吉凶’也。”《正义》:“古者师出以律,凡军出皆吹律听声。律书云‘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所重。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以“律”为“音律”有两种意义,一是以音律来指挥军队,古代或有其事,或者如鸣金击鼓一类也可视为以音律指挥军队,但应只是更广泛“军律”的特例或一部份,不能当作“军律”之全部而言。以律为“纪律”较“六律”或音律更具意义并符合事理。二是在出师之时,听其音律,以关胜负之机。若是军容壮胜,军声属“商”,那么可能就是战胜之徵兆,如果军声不臧(臧为善或壮),那么就是败象。
否臧凶:帛本作“不臧凶”,纪律或军容不善则凶。否通不,音鄙。臧音“髒”,《尔雅》、《说文》皆作“善”解。否臧,即不臧,不善,意指纪律不善,没有纪律。所以《象传》说“失律凶也”,“失律”即“否臧”,此亦《尚书.冏命》所言:“发号施令,罔有不臧。”否臧也可解释为不正。否臧凶,不正则凶,此呼应卦辞“师贞”,“能以众正,可以王矣”。臧也可做壮解,音与义皆通“壮”,强壮之意。“否臧凶”意思为军容不强壮,因此为凶。那么此爻应该解释为:军队出征,虽然很有纪律,但是不够强大所以为凶。或者以前文“师出以律”为出师之时听军队之音律军声,音律即军容之表现,军容若不壮,乃败迹,为凶象。《庄子.田方子》载,文王在“臧”地遇太公望,并以“臧丈人”称之,“否臧凶”或有不以“臧丈人”为师则凶之隐喻。
【春秋卦例】
《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论彘子违命出师必败无疑。
公元前597年晋楚两国之间发生一场邲之战,在这场战役之中,楚军围攻郑国,郑国向晋军求救。
晋军准备过河与楚军对战之前,却听闻郑国已经向楚军投降。这时候领中军的荀林父认为应当退兵,做为荀林父副将的彘子(即先縠)却反对,认为不去救郑国将有损晋国的霸主地位,因而执意违命过河与楚国一决雌雄。
知庄子引用《周易》师之临,也就是师卦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说这支军队一定会失败,他并解释说:“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谓之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
知庄子意思为:“执行事情,顺势而成就是臧,逆势而为就是否。群众散了就是弱(杜预注:坎为众,今变为兑,兑柔弱),河川壅塞就变成水泽(师下卦坎为河川,初六爻变成泽),有纪律来约束自己,所以说“律”。现在纪律不彰,自满而衰竭,曲折而不整齐,所以就是凶。行不通就是临(初爻变成临卦),有将帅而不服从,有什么比这还更行不通的?这一卦讲的就是这件事,如果真的遇到楚军,一定会失败。这件事是彘子做主的,虽然他免于战死而回来,也一定会有很大的罪咎。”
韩献子告诉桓子(荀林父)说:“彘子因为帅领部份的军队而失陷,你的罪过可大了,因为你是元帅,军队的军命无法施行,是谁的罪过?失去属地和军队,罪过已经很重,倒不如前进,如果战事无法获胜,罪过有大家一起均分,六个人一起扛罪,不是很好?”于是晋军渡河。战败。
知庄子所引“师出以律,否臧,凶”意思大概是说军队出征必需要有纪律,若失去纪律,那么就是大凶,会战败。彘子身为副帅,而不听从于主帅,违抗军令,强行渡河,逼得主帅荀林父也必需带著整个军队陪葬。果然晋军由于缺乏纪律,内部主副帅意见不能一致而战败。
在解释爻辞意思时,知庄子也简单使用八卦卦象。“众散为弱,川壅为泽”讲的是师卦下卦为坎,坎为川为水,初六爻变之后为泽,所以说“川壅为泽”。又以坎为众,兑为毁折,即散之意,所以说“众散为弱”。《左传》中以坎为众,与《说卦》“坤为众”显然不一致,而“坎为众”的另一例证在〈重耳亲筮得晋国〉中司空季子说:“坎,劳也,水也,众也。”知庄子也引用到之卦(变卦):“不行谓之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以“事情行不通”来解释临卦。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白话】
在军队之中,吉,没有罪咎。大王三次下了命令。
九二为师卦的主爻,也是师卦军队中带兵的将帅。阴为众,九二阳刚之臣(武臣)在下卦之中与六五之君相应,为将帅受命,亲临军队之中。
王三赐命,言将帅受到厚爱而身负重任,且不断受到君王的重用,所以一直下命令于他。九二爻动下卦成坤为顺,将帅动而能顺从君命之象,故“王三赐命”。
【字义】
在师中吉:指将帅在军队裡。九二为师卦唯一的阳爻,也是带领其他五个阴爻出去打仗的将领(众阴代表众人,群众),又居于下卦的中间,因此说“在师中吉”。九二也是下卦坎中,军律之所出。坎为律,九二即军律、军纪。程颐:“他卦九二为六五所任者有矣,唯师专主其事,而为众阴所归,故其义最大。”
王三锡命:大王再三的授命。“锡”即“赐”,古文中常见。锡命,授命。在军队中的将领一直收到大王的授命,表示受到重用,因此《象》曰“承天宠也”。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周礼》:“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义也。”有断章取义之嫌。《周礼》:“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壹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细观行文,“王三锡命”不宜以九仪之命之前三命来解。孔颖达引《曲礼》“三赐不及车马”:“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车马。三赐三命,而尊之得成,故乃得成命也。”此“三赐三命”与九仪及九赐并不同,可参考。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白话】
军队可能满载尸体而归,凶。
此言军队可能战败。载尸而归,大凶之象。六三失位,处多凶之位,又乘九二之主帅,为失律之象。师出以律则吉,失律则凶。六三居于互体震卦之中,动则互体成兑,兑为毁折。另一解释为军队号令不统一,因此为凶。
虞翻:“坤爲尸,坎爲车多眚。同人离爲戈兵,爲折首。失位乘刚无应,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
【字义】
或:或然之辞,类似于我们当今说的“可能”。
舆尸:有两种解释,一是载著尸体,描述军队大败,运尸而回的惨状。舆,音鱼,原本指车底,即车子承载货物的平底,这也是车子发挥载运功能的主体,因此可用以指车子。这裡做为动辞,是载运的意思。尸为尸体,死尸。朱熹:“舆尸谓师徒挠败,舆尸而归也。”虞翻曰:“坤爲尸,坎爲车多眚。同人离爲戈兵,爲折首。失位乘刚无应,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说卦》坎“于舆也为多眚”。或以震为车,六三居互体震之中,上有坤为尸,为舆尸之象。第二种解释以舆为众,尸为主,舆尸即众主,以众人做主,意指军队像是多头马车,号令不统一。程颐:“舆尸,众主也,盖指三也,以三居下之上,故发此义。军旅之事,任不专一,覆败必矣。”来知德:“舆者多也,众人之意,即今舆论之舆。以坤坎二卦,皆有舆象,故言舆也。尸者主也,言为将者不主,而众人主之也,观六五弟子舆尸可见矣。程传是。”古文中舆多用作本义,少做引申的“众”解,《周易》中也都次出现舆,舆皆可隐喻“众”,但都不应当以“众”解,都解释作车子,或师卦引申为大车之载物。第二种解释过于迂迴,也不如第一种解释更符合全卦义理,是自程颐之后宋明儒所主张的后出之义,因此以第一种解释为宜。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白话】
军队暂时退守,没有罪咎。
因应情势而暂时退避,以保存实力,这是兵家之常事,即使无法得胜,但可免于失败的罪咎。
六四为多惧之位,居互体坤卦之中,动而互体成坎有难,贞而不动则为坤有土。因此左次可得无咎。反之,躁动则有咎。
【字义】
师左次:军队退守。左次,退守的意思。次为军队出征时途中停留多日之处,停留一夜的地方叫“舍”,二夜为“信”,三夜及以上为“次”,凡停留三夜以上的地方就要回报,以掌握行军的速度。这个用法在《左传》中相当普遍,庄公三年:“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孔颖达:“此周公之典,以详录师出入行止迟速,因为之名也。兵事尚速,老师费财,不可以久。故《春秋》告命三日以上,必记其次。舍之与信不书者,轻碎,不以告也。兵未有所加,所次则书之,以示迟速。‘公次于滑’,‘师次于郎’,是也。”军尚右,以右为前,左为后,左次即退守而暂停不前进的意思。《老子》:“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朱熹:“左次,谓退舍也。”陈梦雷:“军尚右。左次,退舍也。”崔憬以“左次”为常备军,曰:“偏将军居左。左次,常备师也。师顺用柔,与险无应,进取不可,次舍无咎,得位故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白话】
畋猎有获得,宜于将所捕捉到的敌人抓来拷问,没有罪咎。资深的长子可帅领军队,但若是年轻小子就是载尸而归。贞定不动则凶。
田有禽或可解释为田中有猎物,比喻敌人来犯,以禽兽比喻敌人,敌人侵犯我领土,有如禽兽跑到我田中糟蹋作物。因此我出师有名,可以声讨将他擒拿。既然是敌人来犯,就应当抵御,不当贞定不动而没有作为,若是贞定则凶。利执言则可解释为,宜于主张将敌人拿下,或者可师出有名。
长子比喻资深而老成的人,是可以带领军队者。小子为没经验的年轻小子,无法带领军队,所以会一败涂地,载尸而归,大凶。
此爻前面说“田有禽,利执言,无咎”,则出征讨伐可以免于罪咎。后面说“贞凶”,如果守静不动则是凶。但讨伐亦有可能为凶,长子出征也只足以率领军队打仗,免于罪咎而已,没有吉可言。如若由年轻无经验者出征,则一败涂地,载尸而归。由此爻可见,师卦是一个“多忧”之卦,怎么做都不对,如若守静,则坐以待毙,任人欺凌;若出征,也可能一败涂地,最多也只能免于罪咎。
《周易集解》:“六五居尊失位,在师之时,盖由殷纣而被武王擒于鹿台之类是也。以臣伐君,假言田猎。六五离爻,体坤,离爲戈兵,田猎行师之象也。”李鼎祚认为田是田猎,武王以田猎之名而出师伐纣。
【字义】
田有禽:田为畋猎,禽为擒获,田有禽为畋猎有所获得。或者也可解释为田中有禽兽在糟蹋作物。禽原本专指二足有羽的禽鸟类,但此泛指飞禽与走兽,比九五“王用三驱,失前禽”以及恒九四“田无禽”也都同样的意思。禽也可解释为获得。荀爽曰:“田,猎也。谓二帅师禽五。”师比两卦第五爻皆曰田猎之事,师卦言“执”,而比显比言“失前禽”。师乃攻伐不从者,故必执之。而比则是亲附之道,乃欲擒故纵之术,故曰“失前禽”。
利执言:传统解释为,应当加以声讨。执,将敌人拿下。执言,提出擒拿敌人的主张。亦有“声讨”的意思。或以“利执言”为连辞,可以名正言顺的出击。屈万里认为“执言”即“执讯”,“执而讯之”,捕获俘掳而讯问之。利执言,宜于将俘虏抓来拷问。两种解释以后者为佳,前文“田有禽”以禽兽比喻敌人,田有禽乃指敌人遭捕获。
长子帅师:长子为年长有经验者,长子可以帅师,帅师即带领军队。
弟子舆尸:弟子为缺乏经验而年轻者,出征不利,载尸而归。程颐以为“舆尸”为“众主”,众人作主,即军令不专一,无法带领军队:“长子谓二,以中正之德合于上,而受任以行。若复使其馀者众尸其事,是任使之不当也,其凶宜矣。”
贞凶:贞为定为静,不动。守静不动则凶。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白话】
天子承受天命,国家建立,分封诸侯。但小人不宜任用。
战争结束,开始论功行赏,开国宁邦,分封诸侯。然而对于小人只可以施与钱财的奖赏,绝不可授与官爵,否则将危害国家安定。
【字义】
大君有命:大君,天子。或指国君。有命,拥有天命。或有所命令。大君有命,天子拥有天命,或者国君颁布命令。两种解释皆可,都指战争结束,建国之时君王封赏。《礼记》疏:“孟京说《易》有周人五号:帝,天称,一也;王,美称,二也;天子,爵号,三也;大君者,兴盛行异,四也;大人者,圣人德备,五也。”“大君”《周易》中出现三次,除师卦之外履六三“武人为于大君”,临六五“大君之宜”也都称大君。另又有称“国君”者,复上六:“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也有独称君者,归妹六五“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小过六二“不及其君,遇其臣”。孔颖达:“大君谓天子也,言天子爵命此上六,若其功大,使之开国为诸侯;若其功小,使之承家为卿大夫。”又《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大君”杜预注:“大君,谓天王。”孔疏:“进言于王而称大君,知大君谓天王也。大君,君之大者,故以为天子。《易》云‘大君有命’亦谓天子也。”《孙氏周易集解》引郑康成:“命所受,天命也。”《周易集解》引干宝:“大君,圣人也。有命,天命也。”
开国承家:讨伐成功,论功行赏,分封诸侯。上卦坤为地为邦,上爻变为艮为藏,封地之象。诸侯封地曰国,大夫曰家。《周易集解》引荀爽:“大君,谓二。师旅已息,既上居五,当封赏有功,立国命家也。开国,封诸侯。承家,立大夫也。”干宝:“开国,封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小人勿用,非所能矣。”宋衷:“开国,谓析土地以封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爲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勳,行其赏禄。”孔颖达:“言天子爵命此上六,若其功大,使之开国为诸侯;若其功小,使之承家为卿大夫。小人勿用者,言开国承家,须用君子,勿用小人也。”
小人勿用:言论功行赏时,小人不宜有封地或官爵,《象传》“小人勿用,必乱邦也”意指小人若赏予封地或爵位,让他从政,则将危害国家安定。程颐:“师旅之兴,成功非一道,不必皆君子也,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赏之以金帛禄位可也,不可使有国家而为政也。”另一解释为“小人”是就占问者身份而言,若占问者为大人或大君,则可用以开国承家之大事;但若为小人,则不可用,不宜有所作为。朱熹则认为,小人勿用是指不要与小人谋画。《朱子语类》:“旧时说只作论功行赏之时,不可及小人。今思他既一例有功,如何不及他得?看来开国承家一句,是公共得底,未分别君子小人在。小人勿用则是勿更用他与之谋议经画耳。”
【师卦彖传注】
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解释经文“师贞”。坎在下为正,蒙卦《彖》曰“蒙以养正”,师卦曰“众正”,可为证。艮山在外为养,故蒙卦说养正。师卦上坤为众,坎在下为正,故曰众正。师原义为军队,2500人曰师,引申为众。军队最大的单位为军,其次为师,师下为旅。师者,取其中。《彖传》一向以“正”解释贞,正为正邪的正。此言,能够使众人为正,则可以成王。
刚中而应:此指师卦之主爻九二,九二刚中而应六五之君。师卦为乾坤旁通而来,乾九五至坤六二,成大有与师。此亦有众正之象。
行险而顺:上下二体之卦德释卦义。下坎为险,上坤为顺,为行险而顺之象。
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毒,通笃。毒天下,笃厚天下。此,指前文所言“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之美德。能够以此美德笃厚天下,人民都会顺从于他,因此而吉。得吉之后,怎么会有罪咎。此以“吉”为“无咎”之条件,吉而后乃得无咎。毒也可解释为治理,或苦。马融:“毒,治也。”言以行师之道治理天下。干宝:“坎爲险,坤爲顺,兵革刑狱,所以险民也。毒民于险中,而得顺道者,圣王之所难也。毒,荼,苦也。”依干宝意,用兵乃苦毒百姓,行险于天下之道,此解符合用兵“以暴治暴”的本质。
上坤下坎:师卦、地水师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