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自我发挥诚信”,说明六二应当通过诚信来开拓丰大光明的志向。
注释: ①信以发志:发,同前句“发若”之“发”,这里涵有“开拓”之意。《正义》虽处幽暗而不为邪,是有信以发其丰大之志。”
说明: 《折中》引徐幾曰卦言‘宜日中’,以下体言之,则二为中;以一卦言之,则三、四为中。故二、三、四皆言‘日中’。刚生明,故初应四则为‘往有尚柔生暗,故二应五为‘往得疑疾’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柔之为道,静煺者也。又以居内,不能大其上也。是障其光而暗其明也。往之为王,虽尊而隂也。盖相发则覆,疑矣,且履正不邪中。考自信于心明,生于内而悟其违时之失,修改其道,无执其,故得其吉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信以发志者,虽处幽闇而不为邪,是有信以发其丰大之志,故得吉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四发之五,坎为志也。《九家易》曰:信著于五,然后乃可发其顺志。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有孚发若,谓以己之孚信,感发上之心志也。苟能发,则其吉可知,虽柔暗,有可发之道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震巽为草,二在草中,有周匝掩蔽之意,故曰蔀。陆震曰:曆法凡十九年闰分尽为一章,四章凡七十六年为一蔀,五蔀周六甲,凡三百八十年而曆象小成。丰蔀之名,盖寓此意。离目为见,丰为日中,五兑伏艮,艮离为天文,贲之象也。震,少阳,其策七,震为动,有星在上,动于中,而其数七,斗之象也。二有至明中正之才,以丰时遇闇弱不正之君,犹当昼而夜,至于见斗,其昏甚。坤为冥,晦闇之象,五既不能下贤,二自往见,反得疑疾。自往者亦取疑之道。巽为不果,六五阴失位,疾也。然二五相应之地,有孚之理,二积中正不已,尽其诚信,以感发其志,则五动而应之而吉。易传曰:苟诚意能动,虽昏蒙可开也,虽柔弱可辅也,虽不正可正也。古之人,事庸君常主,而克行其道者,己之诚上达而君见信之笃耳。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有孚故信。巽为志。信以发志者。言阴孚于阳。得行其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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