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疏散王者的居积必无咎害”,说明九五正居“君主”尊位。
注释: ①王居无咎,正位也:按《象传》句读当训“居”为“居处”,爻辞当读作“涣,王居无咎”,旧说多与《象传》之意合。故《正义》释“正位”曰:“以九五是王之正位,若非王居之则有咎矣。”今录存备考。此《象传》译文按前述爻辞之意译出,以与之相符。
说明: 《折中》分析《周易》中“号”字为“呼号”之义,认为在常人则是哀痛迫切,写情输心也;在王者则是至诚恳恻,发号施令也。”又解“涣汗其大号”曰言其大号也,如涣汗然,足以通上下之壅塞,回周身之元气。”此说似有可取。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涣之尊而大号其令,物致其适,散其汗发其濡也。涣王居,大散也。忧在节王者制天下之务,故正其位,行其道,乃无咎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正位”者,释“王居无咎”之义,以九五是王之正位,若非王居之,则有咎矣。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五为王。艮为居,正位居五,四阴顺命。故“王居无咎,正位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王居,谓正位人君之尊位也。能如五之为,则居尊位为称而无咎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有疾者闭塞不通,阳降阴升,浃于腠理,否者亨矣。否,乾降二,坤阴升四,降者成坎,坎水浃于上下,汗出之象。号令如之,巽为号,阳为大,九五出号令者也。故曰涣汗其大号。五至三,体升,有风行地上、省方设教之象。能发新命以顺民,上下交通,险难解释,涣汗其大号也。涣时民思其主,故王居正位乃无咎。在他时安居不能顺,动则有咎矣。故禹别九州而终于冀,汤胜夏而归于亳,武胜商而至于丰,王正位则涣散者知所归矣。乾五为王,艮为居,止也。得正则无咎,然九五非六四之贤,与上同志,安能发大号,居其所而治哉?易传曰:再言涣者,上为涣之时,下处涣如此为无咎。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五位中正。故曰正位。五无应。然无咎者。以得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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