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坟易》是接纳了黄老思想的儒家作品
从《三坟易》的整体来看,崇尚圣人垂拱而治的思想是其核心内容。它倡扬统治者应取法自然之道制定政治措施,通过顺乎自然的“有为"最终达到垂拱而治的“无为”。
在《三坟易》中,儒家礼法之治的思想体现得很明显。《山坟·连山易》取象有君、臣、后、相、侯、官、士、民、食、货、将、帅、佐、卒、军、兵、阵、谋、父、子、夫、妻、礼、乐等等,杜会上的各个等级及君臣、父子、夫妻(“三纲”主体)和礼乐都有体现。《气坟·归藏易》的经卦有“水气育、火气长、木气生、金气杀、地气藏”,“五常”之性成为《气坟》取象的纲领。故而象中有“生、育、爱、植物、无忍、从夫从师、志、宽有"等等的内容。《形坟·乾坤易》取象全是自然景物不及人事一辞,似乎没有反映情家的政治思想,所反映的应是道家的自然旨趣。其实它是从另一个角度展示儒家政治思想的,即家政治的化境:垂拱无为状态。所以其中取有“中道、代明、昭明这三个带有圣人政治色彩的关键性的象。《周易·系辞》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意即黄帝、尧、舜垂拱而治就是取法“乾坤”二卦。《形坟》取名为《乾坤易》,称为“黄帝之《易》"其实就是这一思想的另一重要说明。圣人治世的结果被认为是天地之间一切都合乎自然,天日昭明,地月伏辉,阴阳和谐,宇宙间所呈现的只是一片大好河山。
《三坟易》卦象所体现的这种儒家政治思想在《传》辞中得到强化。《山坟·连山易》的《传》对儒家政治伦理有这样的阐述:“崇高其山,君之象也”(君):“相位至贵,君之臣也”(相);“君临百官,以为民也“(官);“君妻曰后,正婚姻也”(后);“建侯军民,分方治也侯);“士守常业,臣之民也"(士);“死不改异,劝以义也"(龟):“子为臣阴,训事父也”(子):“父为臣阳,以训子也"(父):“民之使力如君使臣也”(力);“女之从夫,以有归也”(夫);“民为邦本,如肌体也”(体);“礼主卑己,阳之阴也”(礼)等等。
《气坟·归藏易》的《传》辞中已全部用上“圣人"的字样。《传》辞中有“圣人以礼下贤智"(归);“圣人以仪辨尊卑"(定位);“圣人以辨兄弟”(兄);“圣人以仁及飞鸟"(卯);“圣人以仁行政生);“圣人以戒杀伐”(虐);“圣人以明长幼"(长);“圣人以立学教民(从师);“圣人以教妇道"(从夫);“圣人以仁广纳万虑“(海);“圣人以恤穷民"(爱);“圣人以教民孝"(养);“圣人以远庖厨"(无忍);等等,这些内容无疑都是儒家提倡的政治思想。
在《形坟·乾坤易》中,传》辞不仅带上“圣人”字样,而且提倡圣君作风,一切政治举措都以自然法象为法则,带有明显的“道法自然"色彩。其中与儒家政治思想相通的有:“圣人以慎行求谏(曲上);“圣人以察奸佞"(曲下):“圣人以至明烛幽”(马蒙);“圣人以继照天下"(日);“圣人以求贤代明"(昭明);“圣人以德教化民(景随);“圣人以思贤继治"(沉西);“圣人恩及虫鱼”(流光);“圣人以明察左右”(蔽露);“圣人以修国政”(昏薛);“圣人以命相代政(月);“圣人以访贤隐"(伏辉);“圣人以君臣代政"(代明);“圣人以命相统治"(升腾);“圣人以恩及命妇"(东浮):“圣人以慎内政(藏宫);“圣人以慎群小"(冥阴);“圣人以思求隐逸"(溪)等等。明烛幽微、德教化民、恩及虫鱼、思贤求贤,直至命相统治、君臣代政,这已是儒家心目中“圣王"的形象。
可以看出,无论是《三坟易》的卦象还是《传》辞,都有儒家政治思想贯穿其中,而且《三坟易》以儒家圣王思想为归结。贯穿于《三坟易》中的另一个重要思想是道家的“法自然"精神。不只是《三坟易》的所有卦象的取得都以“法自然"为基本原则,而且在《三坟易》的象和《传》辞中还特地设置了道家的顺天地之道的象和辞。《山坟·连山易》卦象有“阴、阳、师”。《传》辞说:“君师贤圣,以询道也”(师);“子为臣阴,训事父也"(子);“父为臣阳,以训子也”(父),反映着顺道、顺阴阳的原则。《气坟·归藏易》取象有“顺性、违道、造物、化物”。《传》辞说:“归育造物,圣人以明天意”(造物);“藏育化物,圣人以察地理”(化物);“木气生,圣人以行仁政"(生);“金气杀,圣人以顺天杀物”(杀)等等,顺造化之道顺五行之性是一切举措的依据。《形坟·乾坤易》的取象是道家思想的突出反映,六十四象全部是自然景物,没有一象涉及人事。这里展示的是取象者心中似乎只有自然。《形坟·乾坤易》作为三《易》的终结,这种取象应是回归自然的心态的反映,展示着顺乎自然、无为而治的思想。《传》辞把圣君的-切举措都归诸取法这类自然景象而来,“法自然"的思想在这里得到高度体现。《传》辞说“乾形天,圣人以仰观天象”;“坤形地,圣人以辨方隅”:“阳形日,圣人以继照天下”;“阴形月,圣人以命相代政”;“土形山,圣人以正名岳镇”;“水形川,圣人以设法无弊”;“雨形云,圣人以云瑞纪官”;“风形气,圣人以决乱”,等等。取法自然、顺天地阴阳、五行之道的思想是圣君政治的基本原则和依据。
《三坟易》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刑名思想。《山坟·连山易》的卦象中有“将、帅、军、兵、卒、谋、阵、”。《气坟·归藏易》的卦象中有“盗、相克、戒、虐、宽宥、杀、干戈、战、乱”:《传》辞的解释有“圣人以防民乱”(盗);“圣人以防民事"(相克);“圣人以慎起居、防祸乱”(戒);“圣人以戒杀伐"(唐):“圣人以御凶乱"(宽宥);“圣人以顺天杀物”(杀);“圣人以定祸乱"(干戈);“圣人以阵卒伍”(战);“圣人以刑伐格治"(乱)。《形坟·乾坤易》所叙是圣君治天下的理想局面,因而“刑名”之用相对减少,但仍然保留了较大的刑名之器。《传》辞说:“圣人以设法无弊"(川);“圣人以决兵胜败”(散彩)。古人说:“大刑用甲兵。"可见这里并没有摒弃“刑名”之用。由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三坟易》在思想上含有这样三条主线:一是正统的儒家思想,二是取法自然的道家精神,三是刑名思想。三条主线又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而在取象原则上,三坟易》又都是以“取法自然"为主线。三《易》在体系上以《形坟·乾坤易》为终结,在思想上相应地以儒家理想的政治形式---圣君垂拱无为而治为终结。在《三坟易》的体系中,山坟·连山易》取象涉及天、地、人,有包罗三才之意,《传》辞旨在说明万物的“名义"都合乎自然之道。《气坟·归藏易》取象则旨在阐明天地间万物变化的根源是天地五行之气,万象都是这种气的运动所产生的状态。《传》辞则旨在阐明人君治世的手段方式应以这种自然之气的运动方式为依据。《形坟·乾坤易》的取象只取自然物象,不涉人事一辞,反映的是取象者心中惟有“自然"的道家旨趣。这是一种向自然的回归,是道家的理想境界,也是最高境界。它似乎不涉及人君治世的方式问题,但《形坟·乾坤易》的名称说明它是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把“黄帝"与“乾坤"连在一处作为名称,其实是表达着“垂拱而治”之意。与此一致,传》辞中充分阐示了圣君“法自然"治世的精神。从思想上看,《三坟易》以“取法自然"为手段,以“圣君治世”为归宿,这仍是一种“经世”心态。尽管这种归宿带有“回归自然"的色彩,但本质上它所追求的仍只是“垂拱而治"而已,即世传的黄帝政治模式。这里既有儒家治世理想,又有道家的自然旨趣,还有法家的刑名之术,而儒、法二术又都以自然之道为依据。因而,从《三坟易》的整体思想上看,它是接纳了黄老学派思想的儒家作品。在《三坟易》中,阴阳与五行结合得已经相当密切和深人,其中又有明确的儒者政治思想。就这一点来推断,它大概是汉魏时代的人所作,它的产生可能已是在汉代的独尊术运动之后。显然,这个结论与《三坟易》的出处《汉魏丛书》这一书名所展示的时间框架能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