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研究的可喜成果《三坟易》
关于《三坟易》的象与《传》是否是同一人所作的问题,笔者以为,象与《传》可以是一个人所作。因为《三坟易》取象明显地展示了“圣君治世、道法自然"的思想,而《传》辞在闸述象意时并没有违背这一主题思想,三《传》都是这样。因而可以视象与《传》为一人所作。至于毛渐所说的“坟乃古文,传乃隶书"不可作为象与《传》是不同人所作的证据。因为隶书本形成于汉代,作为汉魏时代的人,既会先秦的篆书,又会新兴的汉隶,大概不是不可思议的事。从“三坟”这一名称来看,作者显然有托古自尊的心理,坟与《传》的书体不同也许就与这种托古心理有关。但作者似乎又很不甘心大作真地被划人三皇的书典中去,自己被后世埋没,于是在《三坟》名称上又作了一点手脚,这就是“山”、“气”“形”三字。历来都只传说《三坟》是三皇之书,但没见说“三坟”是“山、气、形”三种事物。有此一个特别的“防伪标志”,后人就不会贸然混同,自己也不致埋没了。
由于《古三坟》中阴阳含义的混乱,导致这种“古三坟"徒有《易》名。从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来看,这部《古三坟》与其称(易》不如说是汉魏时代的人借《易》的形式表达的一种新的社会政治哲学观念,我们从思想发展史的角度来探讨它无疑是有意义的。但如把它看作是正宗的先秦《易》,甚至是三皇《易》,则是荒唐的。基于以上因素,我们似乎也没有必要说《古三坟》是“伪书”。
就周代筮占实际而言,周易》到春秋时期才通行于诸候,此时《归藏》仍是社会上通行的大宗之法。东周时期是《归藏》与《周易》兴衰交替的时期。战国时代,周易》在筮坛的主导地位形成。有周一代目前并未见到《连山易》在实际中仍被运用的迹象,它只是保存于筮占史料之中。它可能仍被一些边远落后的地区和夏、股遗民的国度运用着。由于《周易》产生于西周中期以后,因此,此前谈不上“太卜掌三《易》”。王家台秦简说明,战国时代,三《易》史料仍保存完好。
由三《易》的创立时间及其兴替情况可以看出,连山》《归藏》、《周易》作为筮占体系它们的存在时空并不分别与夏、商、周三代对等,它们应是筮占史上的三个时代,而作为文化现象,它们本也不必与三个朝代同始终。
“八”是《归藏易》的筮占法则,它是指由两个筮数“八”重叠成的太阴之象张,含义是“不通,不吉"。形式上它是对《连山》太阴之象孔的继承。它根源于般商早中期“三年一闰”的历法,是阴阳之道有“极”的思想在筮占法则上的体现。到祖甲时代,由于“归余于中"的出现,动变天文观产生,“八"作为阴极,具有了“反变"的特征,含义也随之动摇,不再是永恒的“不吉"。到“五岁再闰"规律产生之后,“八"作为筮占规则被《周易》动变观彻底否定。
“贞、悔”一字在《易》学史上呈现出多种含义,它反映出“贞、悔”的含义随《易》学的发展而发展的事实。在“贞《屯》悔《豫》”占例中,它表示前后筮得的两卦,首为贞,再为悔。
《三坟易》是吸收了黄老思想的家作品,它应是汉魏时人所作,本质上不属先秦象数《易》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