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安享旧日的德业”,是说六三顺从阳刚尊上可获吉祥。:
注释: ①从上:《尚氏学》即承乾”,指六三以阴柔上承阳刚。案,《本义》从上吉,谓随人则吉,明自主事则无成功也。”也是揭明阴从阳之义。
说明: 六三“食旧德”,是安分守己、不与人争的意思;如此则可保禄不失,虽危亦吉。《折中》引徐幾曰圣人于初、三两柔爻,皆系之以‘终吉’之辞,所以勉人之无讼也。”
处下之上,从乎刚阳,而讼通矣,食其德矣。乘刚而待之,危也。从上得附,故终吉矣。夫以柔附上,非听其讼亦,为上忤矣。故至有命,则行之不敢自成也。夫不争于外者,善矣夫。
[疏]正义曰:“从上吉”者,释所以食旧德以顺从上九,故得其吉食旧德也。
侯果曰:虽失其位,专心应上,故能保全旧恩,食旧德者也。处两刚之间,而皆近不相得。乘二负四,正之危也。刚不能侵,故“终吉”也。
守其素分,虽从上之所为,非由己也,故无成而终得其吉也。
乾为刚德,上九阳极而老旧也。三之上成兑为口,食旧德也。食旧者,食其素分,犹言不失旧物也。古者分田制禄,公卿以下必有圭田,以德而食,其来旧矣。公卿以下,所食如周官家邑,小都大都之田是也。三公位乾,上九,郊之象。六三当争胜之时,不丧其旧以不讼四,而从上也。三从上而四间之,宜有讼,三柔而明,柔则不能讼,明则知不可讼而止,是以从上而食旧德。六三介九二九四两刚之间,而失位厉也,往从上九,则上屈其刚,就之无所事讼,得位而食,终吉也。三之从上,非苟从也,或从王事,以成功归之,己终其事,不以无事而食,是以食旧德也,非从上之吉乎?乾五为王,巽为事,三内卦之成,上外卦之终,故或从王事,以无成有终,窦婴讼田蚡,上下相激,至亡其身,不知六三之吉也。易传曰:讼者,刚健之事,故初则不永,三则从上,二爻皆以处柔不终而得吉。四亦不克而渝得吉,讼以能止为善也。
从上吉,谓随人则吉;明自主事,则无成功也。
从上即承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