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有人赐下(价值十朋的大宝龟)”,说明六二所受增益是从外部不招自来。
注释: ①自外来:指六二所受之益从外自,非己招取,此与《损》六五《象传》谓“自上祐也”之义略为接近。《正义》明益之者从外自来,不召而至也。”
说明: 《益》六二、《损》六五均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所受之“益”皆为不招自来。但两爻的寓意却大不相同:《损》卦六五居上而受下益,故得“龟”者为“君位”,其占“元吉”;《益》六二居下而受上益,故得“龟”者为“臣位”,其占“永贞吉”。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柔以得位,受上之益,得中之道,能精意以奉五,通于人而信于神也,故外来非常之祐也。夫阴之所利,在于永贞,而二能尽之,其于吉也。虽访诸十朋之,不能违也,长正之道,岂止于臣下哉。虽王用之而享于上帝吉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自外来”者,明益之者从外自来,不召而至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乾上称外,来益初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既中正虚中,能受天下之善而固守,则有有益之事,众人自外来益之矣。或曰:自外来,岂非谓五乎?曰:如二之中正虚中,天下孰不愿益之?五为正应,固在其中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益损之反,益之六二即损之六五,故其象同。夫子曰:辞也者,各指其所之,然异于损者,六二受益者也。虚中退託,又顺其鞠矣。五自外来而益之,或益之者,益之者不一,天下之善皆归之也。天地鬼神人道,贵谦得人如此,故十朋之龟,弗克违。受益者当守而不变,愈久而不厌,则来益者无穷矣。故永贞吉,言六二之虚中不可动也。乾五为王,乾五兼上九为巽,巽为工。帝者,天之工宰,故又为上帝象。五自外来,益二成兑,有杀牛于宫象,及复于五,有外自门阙,享于帝之象。六二受益不已,获天人之助,王者用此爻以享于上帝,吉也,况六二乎?
《周易本义》(宋·朱熹)
或者,众无定主之辞。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外谓九五。恐人疑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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