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被后人多次臆造的远古神书:《连山》筮法考证
《连山》内容,似乎早已渺茫难知。关于《连山》筮法,只有郑樵留下一个“《连山》用三十六策"的说法。然而依据“易与天地准”的原则,结合尧一-夏时代的闰法“一年一闰”,来分析《周易》筮法中的“四营成易"一语,可以发现,这个“四营成易"就是原始古朴的成卦方法,夏《易》《连山》的筮法。总策和用策都是36,筮法操作步骤是“四营”,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一次四营成一爻之象。筮数结果是七、八。“四营”作为八卦生成说的操作性表达,含义与八卦生成说一致。八卦生成说是作为《易》占的理论基础而存在的,因此,"四营”在筮法含义上也应有一贯性。这样,“四营”的含义就是:“分二”象征天地分判,两仪运行。“挂一”象征天地生万物,三才完备。“揲四”模拟四时运行。“归奇”象征闰月的产生。把36策任意一分为二,左右手各揲以四,则意味着一年的闰余是由两仪共同作用的结果。经过这样四步操作,天地运行的规律就展示出来,“易与天地准”的原则在这个筮法中充分体现。“四营成易”就是说,经过四步演示,《易》道就展示出来。过去人们不知这是《连山》筮法的操作程序,始终说不清“成易”的含义。从这个操作过程可以看出,尧一-夏时代的历法每年的闰余应是集中于年终(四季之余)消除的!显然,《连山》筮法在操作程序上与八卦生成说、尧一夏时代的闰月的产生方式具有对应性,含义上具有同一性。
《连山》筮法的操作程序是“四营定一爻",这一筮法思想除了尧---夏时代闰法是“一年一闰”,它的闰余产生方式与筮法程序相对应可作原则性证据之外,还有另一重要史料可作佐证,即前文提到的汉末陆绩对“四营而成易”的解说: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菅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三营也。归奇于扬以象间,四营也。谓四度营为,方成易之一爻者也。
陆绩的这个解说表明,他是知道“四营成易”的古义的,因而他明确解释“四营成易”为“四度营为,方成易之一爻者也。”汉代离周不远,有理由相信,《易》学的许多古老内容汉人是知道的。
关于《连山》筮法总策数为36,古来没有异议。至于筮数,只有杜预说过“二《易》占七八”,后人多袭此成说。“二《易》”指的是《连山》《归藏》。首先要指出的是,“二《易》占七八"是个错误的论断。《连山》、《归藏》是两个不同时代的筮占体系,闰法的变化导致筮法和筮占规则的变化,不可能两个体系的筮占规则都一样,否则用同一种筮法即可,何须再创一种只反应闰法的变化,而于实际占用则不取的筮法呢?而况《归藏》筮数是五、六、七、八,何以丢掉“五、六”面单论“七、八”呢?杜预此论实际上是由郑玄关于三《易》的论说导出,郑玄曾说:“《连山》.《归藏》占彖,本其质性也,《周易》占变者,效其流动也",“彖者,爻之不变动者。”既然《周易》以“九,六”占变,而《连山》,《归藏》是占不变的,那么就是以筮数“七、八"为占了。杜预错在他不知道三《易》的筮法、筮理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而把《周易》的筮数"六、七、八、九”当作三《易》共同的筮数。其实“七、八”只是《连山易》的筮数。
《玉函山房辑佚书》所收的《连山》残文,虽然内容被人们怀疑,但从残存的《剥》.《复》,《姤》,《中孚》等卦来看,爻位被称作“上七”,“初七”、“初八”,这至少可以说明当时的“作伪者"知道《连山易》的筮数是七、八。但这个筮数证据要在考古材料中证实,则较为困难,因为无论《连山》,还是《归藏》或是《周易》,三者筮数中都含有“七、八”,所以,纵能发现筮数只有“七、八”构成的卦,也难断定它一定属于《连山》筮卦,而且在周代三《易》又是并存的。因此,只有结合卦象的形式和占辞才能判断它是否真是《连山》筮卦。在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周二六三号卜骨上刻有一卦:专(八八七),情况就是这样,形式上虽有可能是《连山》筮卦,但出于上述原因,单看卦象很难断定它究竟是那一筮占体系的筮卦。然而,据《连山易》的天文基础而言,可能商周实际筮占中很少用它!因为筮法只有与天地之道统一才能预告吉凶,闰法是天地之道的代表,而《连山易》的天文基础是“一年一闰",商人已知道这种闰法并没有正确地反映天地运行的规律,而周人又更进一步,对商人的“三年一闰”加以修正。一种并没正确反映天道的筮法一旦被认清,在实际占用中是会很快被淘汰的。而且,《连山》筮法只能筮得七、八,象征两仪,比起能筮得五、六、七、八,以对应"四时”,“四象”的《归藏》筮法,显然逊色,比《周易》就更逊一筹了。实际占筮用《连山》筮法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前表中36卦没有一卦纯由“七、八”构成,似乎也可佐证《连山》筮法实际中已很少用。那么《周礼》所载周代三《易》并用难道是假的?不是。没有见到确定无疑的《连山》筮卦并不说明《连山》一定不用,而且,不用(连山》筮法也不代表废弃了《连山》的全部占筮规则,如同《连山》筮法在发展中被继承一样,《连山》的占则义理也绝不会全被抛弃,而只会被继承、发展,因为三《易》都是以“易与天地准”为原则,都是“经卦八,别卦六十四”,都是论阴阳之道的。更何况筮占史料中还存在着只含有七、八构成的卦。从另一方面看,古史说:“宋不行夏,杞不行殷。”夏、殷遗民各自行用着自己祖先的典章制度,在夏遗民的国度里继续保持使用着《连山》占法更是一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