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注解《周易》体例,王弼易学则进一步发挥了取义说
王弼注解《周易》,特别是注经文部分,提出若干体例,认为这些体例体现了《周易》的基本精神。其《周易略例》一书,就是讲他对《周易》体例的理解,实际上代表他的易学观。其对《周易》体例的了解,也散见于《周易注》中。王弼未注《系辞》《说卦》《序卦》《杂卦》等传,也许因为其对《周易》总的理解,见于《周易注》,特别是《略例》中,故对《系辞》等传,不再注释。《略例》的内容,主要讲易学问题,但也渗人了其玄学观点。通过其对《周易》体例的阐述,可以看出王弼易学的特色。其论体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取义说
王弼作为魏晋时期义理学派的代表,同汉易中象数学派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卦爻辞的解释主取义说。取义说非始于王弼。《彖》《象》二传,特别是《彖》解经文,以取义为主。此种观点,后被费氏易的系统所继承和发扬。王肃解易,亦主取义说,但不排斥取象,其取象只限于本卦上下二体,并以传文中的取象说解释之,又不同于汉易中的取象说。王弼易学则进一步发挥了取义说,除对个别的卦爻辞和传文的解释,如对同人卦《象》文,暌卦上九爻辞的解释,夹杂一些取象说外,皆主取义说,并且有意识地排斥取象说。如对《大象》文的解释,除个别例子外,一般都回避取象说。王弼取义说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八卦的解释主取义说或卦德说。如以乾为健,以坤为顺,震为威惧,巽为中命,坎勾险陷,离为丽,艮为止,兑为悦。其解坎卦《彖》文“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说:
坎以险为用,故特名日重险。言习块者,习乎重险地。险峭之板,故水沆而不能亞也。处至险而不失刚中,行险而不失共信者,习块之谓也(《周易注•坎》)。
此是以“习坎”为“习于重坎”,以“习“为“便习之”,即主取义说。他并不否认坎有水象,但水所以流而不能烈,是因为“险峭之极“造成的,同样主取义说。〝处至险而不失刚中”,指坎卦中之阳爻居中位,此是本于荀爽所说:“阳来为险而不失中,中称信也。”(《周易集解》引)荀氏此注亦为取义说。这同虞翻所说〝两象也。天险地险故日重险也。信谓二也。震为行。水性有常,消息与月相应,故不失其信矣”(《同上》),很不相同。虞翻主取象说,以天险和地险为“重险”,以水性与月亮盈虚解“行险而不失其信”,并以互体说解块卦二四爻为震,说明水处于流行的状态。又王弼解震卦卦辞“震来虩虩”和“震惊百里”说:
震之为义,威至而后乃惧地,故日震来。虩虩,恐惧之貌也。震者警骇急惰以肃解慢者也。
威震警乎百里,则惰者惧于近矣。
此以震卦为威严使人恐惧,不以震为雷象。以“震惊百里〝为王公之威严,施及百里,使人们恐惧。此即取义说。此说来于王肃解易〝在有灵而尊者莫若于天,有灵而贵者莫若于王,有声而威者莫若于雷,有政而严者莫若于候。是以天子当乾,诸侯用震。地不过一同,雷不过百里。行政百里,则比鬯亦不丧。”(《太平御览》一百四十六)王肃此说,本于郑玄注:“雷发声于百里,古者诸侯之象。”(《周易集解》引)但郑玄注和王肃注,虽以震有威严之义,但都不否认震为雷。可是王弼则不以震为雷,只取其威严之义。所以其对此卦《大象》文“洊雷震”,则不加解说。这说明王弼解易,坚持取义说。
王弼取义说的另一方面内容是,对六十四卦及其卦爻辞的解释皆主取义说。
如以屯卦为“天地造始之时”,以蒙卦为蒙味之义,以需卦为“饮食宴乐”之义,以讼卦为听讼之义,以师卦为“兴役动众”之义,等等。如其注小过卦六五爻辞“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说:小过者,小者过于大也。六得五位,阴之盛也。故密云不雨至于西郊也。大雨者,阴布于上,而阳薄之而不得通,则蒸而为雨。今民止于下而不爻焉,故不雨也。(《周易注•小过》)
他认为“小过”是“过小而难末大作,犹在隐伏者也”(同上)。小过,震上艮下,六五爻居上卦中位,此即“阳之盛也”。阴盛所以不雨,因为未同阳相交,尚未振荡而为雨。所以未相交,因为下卦艮为止义,止其相交。此种解释,皆为取义说。而處翻则以卦变说、互体说、取象说,解释此交爻辞(见《周易集解》引。又王弼注巽卦九五爻辞“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说:
先申三日,令著之后,复中三日,然后诛而无咎怨矣。甲庚皆申命之谓也(《周易注•巽》)。
王弼以兴为“申命”,本于荀爽所说,“巽为号令,两巽相随,故申命也”(《周易集解》引)。
王弼则以此观点,解释九五爻辞,以“庚三日“为“申三日“训庚为申所谓“申命令谓之庚”。他认为如同蛊卦卦辞“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句一样,甲为“创制之令”,申为申命其令。王弼此说,未必符合爻辞原意。但他如此解释,看来,是不赞成卦变说、纳甲说。如虞翻效法其蒙卦五变说,认为巽卦下卦变初至二成离,至三成震。按纳甲说,震纳庚,离为日,震三爻在前,所以说“先庚三日”(见《周易集解》 )。可以看出,王弼的取义说,是同汉易中的象数派解易的学风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