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筮法有什么关系?不同数字代表的筮法是代表的是什么
筮法既然与数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在考察筮法的同时,就不能不对原始社会人们关于数字的知识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可以这么说,原始社会人们对数字的认识对筮法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
在非常多的原始民族中,例如在澳大利亚、南美等地,用于数的单独名称只有一和二,偶尔也有三。对超出这几个数字以上的数目,当地人就统称为“很多”“许多”“太多”。要不然他们就说三是二、一;四是二、二;五是二、二、一。'
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在他们的思维中不存在三以上的数目,或者说他们不能进行三以上的计算。他们能够准确地指出自己的一大群猎狗中少了一只,这就足以证明,他们对数有着丰富的知识,只是他们的逻辑思维方式与我们今天的人有所区别而已。
在原始社会人们的思维当中,数字是与其所代表的物体密切联系的。
尽管很多原始民族并没有三以上数字的概念,但是他们却可以准确地区分出二十堆椰子与十九堆椰子的不同。当他们需要计算的时候,他们不是一、二、三、四地数下去,而是必须在计算中加入所要计数的东西,数成一个椰子、二个椰子、三个椰子、四个椰子。当他们计算抽象的数目,例如日数、时,他们就从自己的某一部位算起,按照本族的习惯,依次数过身体的一定部位。以这种方式,很多原始民族的人们可以数到二十以上。在巴布亚语中,人们利用自己身体的各部位可以数到二十,其具体数目与身体各部位的对照如下:
1=右手小指
2=右手无名指
3=右手中指
4=右手食指
5=右手拇指
6=右手腕
7一时
8=肩
9=右耳
10=右眼
11=左眼
12一鼻
13=口
14=左耳
15=左肩
16=左肘
17一左腕
18=左手拇指
19=左手食指
20=左手中指
正是在这种思维方式中,筮法开始从原始物占中走出。所以不可避免地带有以物计算的特征。“蒿草卜”和“竹年卦”就是明显的例证。在后来产生的《周易》筮法中,仍是以蓍草来进行占筮,就是这种原始筮法特征的残余。“蒿草卜”和“竹年卦”都是以双数为计,而不是像后来《周易》筮法那样“揲之以四”,说明这种筮法产生时期,人们对抽象的数的认识还不能突破三。今天我们见到的阴阳观念,其最原始的起源也应该是如此。
在抽象数字的发展历程中,原始人对十以内的自然数的认识经历了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因此,在原始社会人们总是给十以内的自然数加上种种神秘色彩。不仅仅是在中国古代人们的思维中,代表一的阳与代表二的阴处于相互对立的状态,在许多民族的思维中,二常常是以它自己对称的对立属性与一对立着,因为它表示的、包含的、产生的东西是与由一表示的、包含的、产生的东西严格对立的。凡是一代表善、秩序、幸福的地方,二就一定代表着恶、混乱与不幸。
三在某些民族中被视为是数的极限,并赋予它种种特权,把它作为无限大的标志。大多数北美印第安人相信,四及其倍数都具有神圣意义,希腊人划各端相等的十字,也是四这个数的自然崇拜的标志,在纳发觉人的长篇史诗中,所有的神都是四个一组地出现。五作为神圣的数字经常出现在美国北部的一些土著人当中,在他们的口头传说、神话和风俗中,许多被奉为神的动物都是五个五个地出现。在印第安人中,祭司在祭坛前走转,其次数一定得是六次。在马来亚,人们认为人有七个灵魂,或者说七重灵魂。在印度,在灯节之夜,从七口井中打水来给不孕的妇女洗澡,被认为是治疗不孕的方法。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列维·不留尔在《原始思维》一书中写道:“应当指出,这样被神秘气氛包围着的数,差不多是不超过头十个数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