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坎下坤:比卦、水地比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
上坎下坤:比卦、水地比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六二,比之自内,贞吉。六三,比之匪人。六四,外比之,贞吉。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上六,比之无首,凶。
【卦名】
今本:比 帛书:比 归藏:比 秦简:比 上博简:比 海昏:比
比卦的比为亲信、亲密,亲比之义,引申为辅佐。
《说文》:“比,密也。二人爲从,反从爲比。”段注:“其本义谓相亲密也,馀义俌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类也、频也、择善而从之也、阿党也,皆其所引伸。”
《尔雅》:“弼,棐,辅,比,俌也。”俌同辅,人之辅即俌。《尔雅》以比为辅佐、辅弼之义,这是取比的引申义。
依《说文》,反从爲比,由于甲骨文正反皆相通,因此“反从”常与两人所构成的“从”(从)字非常相似而有混用的情况,但两字还是可从形体或整句文义中看出不同。“比”字作或,“从”字或。卜辞中比多用作亲密、亲信、亲近的意思。至于现在所用的类比、比较、併比、比例,《周易》中的辅佐…都是从亲密的本义引申而来。
《象传》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这是取其亲密、亲信义。而《彖传》说:“比,辅也,下顺从也。”则是取引申义。这两义用在解释总体卦爻辞也都可通。
比字他义
《周易》本就是占筮之书,“一字多关”在占筮等算命活动中原本就是常态,因此“比”字不尽然要坚持于亲信、辅弼之义。
这裡所举诸义,虽难以用来解释《周易》比卦,但所谓多闻阙疑,姑且举出以供读者有更多面向的可能参考。
《左传》闵公元年:“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这是以入、合来解释比。
甲骨文卜辞中有时比也通匕和妣,为女性先祖之称。比字由两个匕所构成,匕字卜辞可同于今之妣,祖妣之妣。另匕也有雌性之义,相对于丄(古文与土混淆)之雄性。如“牝”或“匕牛”为母牛,“牡”或“牛丄”为公牛。若把牝的牛字旁换为羊则为母羊,换为鹿字旁则为母鹿…以此类推。个人猜测,由于匕有女性之义,造字之初是以两个女性在一起来表达人的亲密之状。
至于《周易》中比是否具有“妣”义?这是有些许可能的。六三“比之匪人”有可能是作“妣”用,因为这与《诗.四月》“先祖匪人”语法完全一样,另在否卦有“否之匪人”帛本作“妇之匪人”。再如,“显比”是否就是“显妣”?古经典中有“显考”及“显祖”之用语,“显妣”为类似之用语。虽然就目前所见之《周易》经文来研判作“显妣”于义不符,但也难保未来是否会有新的资料来验证。
“比”在《周礼》中也是一个行政单位,五家为一比,以彼此互相照顾:“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賙;五州为乡,使之相宾。”而由五家一比也发展出“大比”的制度:“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郑注:“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受邦国之比要,则亦受乡遂矣。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要谓其簿。”“大比”为三年一次的人口与资产调查,这是从当时的“五家一比”制度扩充而来。
【卦义】
亲近,比附。辅助,辅佐。
《彖传》“比,辅也,下顺从也”。比卦原为小方国顺从于大国,于人际关係则为小人向大人表示服从,向大人亲密、靠拢的意思。《杂卦》:“比乐师忧。”师为聚众讨伐他国,因此多忧。比为国与国、人与人亲密相善,因此多乐。
卦象为五个阴爻向一个阳爻亲近、比附,有众臣亲近、辅佐君王之象。
九五为比卦主爻,而五个阴爻,特别是下卦坤的三画阴爻,象徵的是小方国、群臣、群众、百姓(坤为土、为邦、为众)。九五之尊高高在上,群众莫不臣服,向上亲比奉承(阴在阳下为承为顺)。因此比卦的“亲比”是一种尊卑分明的下对上关係,也是一种不平等的国际或人际关係:小国臣服于大国,弱者向强者靠拢亲近,阴顺阳,小从大,下附上。下属讨好上司、晚辈取悦长辈、百姓顺从官员…。
卦象又有水润地之义。坎本为水险,但其险位在下(坎为沟渎、川、谷,都是取其低地之象),坎卦在外本就有险去之义,亦有屏障防御的作用,今又可润下卦之坤地,因此为“乐”。何晏曰:“水性润下,今在地上,更相浸润,比之义也。”《子夏易传》:“地载水而泽也,水得地而安也。”或引作“地得水而柔,水得土而流。”这都是在讲坎水滋润坤地。
这与萃卦上兑泽下坤地极为类似。坎与泽都是大凶之卦,但因都是水,所以遇坤地反而凶象不见,滋润了大地,这也是坤卦包容与广生的奇妙作用。反之,这两个险卦若遇到乾卦就有完全不一样的情况,由于乾为刚健,遇险则有与险决战的倾向,如天水讼,水天需,泽天夬,都有与险相战之象。
比卦在六十四卦裡排在师卦之后,并与师卦相综而成一对卦。《序卦传》:“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两卦最大差别在于师卦九二一阳在下居于臣位,阳刚之臣应于君,为武官受命帅众;而比卦则是九五之尊的阳爻在上,为君王高高在上为众人所亲附之象。又坎为忧心,坤为腹,《清华简》圣人卦位图则以坤为胸。师卦为忧心藏于胸腹之内,比卦则为忧心散于胸腹之外,因此《杂卦传》说“比乐师忧”。
再就典故来看,师卦为周武王以太公望为师,兴师伐纣,至于“开国承家”,分封诸侯“以正功”。比卦则是伐纣之后周边方国归顺来朝,这也是《象传》说的:“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周礼》:“比,小事大以和邦国。”郑注:“比犹亲,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相合和也。《易》比《象》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王弼说:“比复好先。”这是说,比、复两卦的吉道是要积极主动,掌握先机,这与乾卦、需卦,及大壮等一类阳刚之卦必需“冷静”、三思而后行、伺机而动有很大的不同。为人臣者辅助、亲近君王,要当仁不让,不落人后,不宜姗姗来迟,推託礼让,这也是初爻为吉而上爻为凶的原因。但在此同时也应注意自己立场,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所说,“择善而从之曰比”,不要因为想要奉承上意而背离正道(如六三)。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白话】
亲比则吉。原田之象的问筮结果,大善而长久坚定,不会有罪咎。动乱不安的方国也都归顺而来,最后迟迟不来者,大凶。
比卦为比附、亲近之义,比附的是上面的九五之君。比道应该主动而迅速,当仁不让;落后者则大祸临身,故凶。
【字义】
比吉:亲比而得吉;或筮问亲比之事为吉。比有两义,一是亲比。二是做为筮名,即“巫比”(筮比)。《周礼》九簭“六曰巫比”,郑注:“此九巫读皆当为筮,字之误也。”“比,谓筮与民和比也。”孔疏:“比是相亲比之事,故比卦云‘建万国,亲诸侯’,故知比为筮与民和比。”《周礼》有“九簭”,簭即筮。“九筮”类似于卜法中的“八命”。“命”为命题,即问题类型。八命为八种问题类型。“九筮”即筮法中的九种问题类型。“比吉,原筮元永贞”可能是古代“筮比”,筮问亲比之事,得此象则占断为吉。“原筮”为“筮比”时得“原田之象”因此有了“元永贞”的占断。原田之象即坎水地上流,坤土之上有坎水。
原筮:原田之筮,得原田之象的问筮结果。原筮有多种不同解释,传统多以“原”为原本,或以原为“再”。如程子:“故必推原占,决其可比者。”依程子解释,原筮为原本、最早的问筮。另一说法认为原是“再”,《尔雅》:“原,再也。”俞琰:“原,再也。《礼》之原庙、原蚕,《春秋左氏传》之原田,皆训再。初筮得坤,再筮得坎。”朱熹、来知德、朱震亦採此说法。以原为再者,多举蒙卦“初筮告,再三渎”对举为证。朱熹:“必再筮以自审,有元善长永正固之德,然后可以当众之归而无咎。”依朱熹说法,原筮是为了慎重起见,要再次求问以自我审查,于义亦可通。干宝则以原为卜:“原,卜也。《周礼》三卜,一曰原兆。”《周礼》“原兆”郑注:“兆者,灼龟发于火,其形可占者。其象似玉瓦原之璺鏬,是用名之焉。上古以来,作其法可用者有三,原,原田也。杜子春云:‘玉兆,帝颛顼之兆。瓦兆,帝尧之兆。原兆,有周之兆。’”干宝说法多数学者不赞同,但却是最值得思考的一种可能。“原筮”应作“邍筮”,邍为平原的意思,是原的本字。邍为高邍、平邍的邍,后来都作原,作高原、平原。上博简作“备”,为邍的简化。《说文》:“高平之野,人所登。”段注修正为“高平曰邍”,现今以“原”为“原本”之义则是与“厡”字混淆,《说文》无原字,但有厡字:“厡,篆文从泉。”段注:“厵乃古文,籒文也。后人以厡代高平曰邍之邍,而别制源字爲本厡之厡,积非成是久矣。”又郑玄曰:“下平曰衍,高平曰原,下溼曰隰。”“原兆”讲的既是“原田之兆”,那么同理推论,“原筮”当是“原田之筮”,即筮卦结果得到原田之象,即坎水地上流之象。
元永贞:元者善之长,元为善之大者,大善之义。永为永恒、长久。贞为贞定、坚定,大正。元永贞,大善而长久坚定。
不宁方来,后夫凶:动乱不安的方国已经归顺而来,后来者大凶。“不宁”即不安、动乱的意思,典籍的常用辞。“方”字在甲骨文卜辞中常做为“方国”,同“邦”,某某方国皆作“某某方”,《周易》中的“鬼方”亦作此解。“不宁方”指的是动乱不安的方国,“不宁方来”为不宁之方国来朝。王夫之:“不宁方谓不宁之方。”王弼:“不宁方所以来,上下应故也。”孔疏:“不宁之方,皆悉归来。”困卦“朱绂方来”王弼注:“处困以斯,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王弼注皆以“方”为异方,近似于“异邦”、“方国”之义。“后夫”即后来之夫,后来者。夫作名辞,读作“肤”,同“丈夫”的“夫”。”后夫凶,指迟迟未归顺者为凶,此可能指的是上六爻,因就时间上来说,上位即“后”,迟迟而不来归顺者,即“后夫”。干宝:“天下归德,不唯一方,故曰不宁方来。后服之夫,违天失人,必灾其身,故曰后夫凶也。”杨万里以禹杀防风的故事来解释比卦:“万国朝禹,而防风独后,诸侯朝齐,而谭子不至,其凶何如哉?”高亨则进一步持论认为禹杀防风即是比卦卦辞的典故。高亨:“不宁侯为古代成语,不宁之侯谓之不宁侯,不宁之邦谓之不宁方,其意一也。”“不宁方来谓不宁之邦来朝也,后夫者后至之人也。诸侯朝王,后至者诛,故曰不宁方来,后夫凶。《国语.鲁语》:仲尼曰:‘丘闻之,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竹书纪年》:‘帝禹八年春,会诸侯于会稽,杀防风氏。’不宁方来后夫凶,疑即禹杀防风之故事也。”高亨所说甚是,但“诸侯朝王”之事不见得是在禹时,也有可能在武王时亦有过类似的故事。另一解释以不宁指内心之不安,“不宁方来”描述姗姗来迟而内心不安之貌,因见众人皆比附,最后心有不安才来比附。程颐:“人之不能自保其安宁,方且来求亲比,得所比,则能保其安。”朱熹:“其未比而有所不安者,亦将皆来归之。若又迟而后至,则此交已固,彼来已晚,而得凶矣。”方也有人解释作“并”,不宁方来,因不安而一同前来。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白话】
以诚信前去亲比,没有罪咎。诚意有如盛满瓶的水,最后自然会有意外的吉利之事。
初六毫无相应之爻,与九五之君更完全没有关联,因此就身份来说完全没有什么亲比的正当性。但因为比道贵早、贵快,初六是比卦的第一爻,诚意很够,爻动下卦成震,为前行之象,以最积极而迅速的态度及足够的诚意前往,感动人心。最终会有意外的好事。但反之,若诚信不足,那么反为凶咎。
【字义】
有孚:孚即诚实、诚信。
盈缶:缶,音“否”,古时土制的瓦器。盈为满。盈缶则形容“有孚”,诚意有如装了满瓶子的水。虞翻曰:“坤器爲缶,坎水流坤。初动成屯,屯者盈也,故盈缶。”缶为瓦器,乃平凡而朴素之器具,比喻诚信之朴实而无华。王弼:“著信立诚,盈溢乎质素之器,则物终来无衰竭也。”程颐:“缶质素之器,言若缶之盈实其中,外不加文饰,则终能来有他吉也。”
有它吉:意料之外的惊喜,所发生的吉事并不是原先所预期的。有它,意外。它为蛇,古时人怕蛇,出门有意外则説“有它”。于省吾以此认为,《周易》中有它为凶象,因此疑“终来有它吉”为“终未有它,吉”之误,意指“无它”所以而得吉。因“来”、“未”古字形近。《子夏传》:“非应称他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白话】
以自己内在的涵养而去亲比,守正为吉。
六二得位,柔而处坤体之中,又与九五相应,因此是最具臣道的一爻。六二是因为本身的涵养,以及优越的才能,而自然得到上面的赏识,所以是以内在美而和上面产生了亲近的关係,与其他爻必需努力争取的处境完全不一样。所以《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比卦中真正能与九五相亲比的只有两爻,六二与六四,两爻不但与九五相应,而且全都当位。六二为正应远应,于内卦,曰“比之自内”。六四则是比应近应,处于外卦,曰“外比之”。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白话】
亲比错人,亲近到的是没有实权的人。与小人为伍,结交的尽是损友。
六三以阴居阳不当位,前后与众阴比邻相繫,三又是多凶之地,再加诸外卦中所对应的为上六,上六不但与六三不相应,而且高而无位,并不是该亲比的对象。六爻中唯有九五才是众阴应当亲近者。因此六三处境,是完全奉承错人。爻辞没有说吉凶,但象传说:“比之匪人,不亦伤乎!”吉凶不言而喻。
【字义】
比之匪人:匪即“非”。有多种解释,一是以“匪人”为不是人,即大恶之人。则比之匪人意思为所亲近的是坏人。二是将匪解释做“错误”,则比之匪人为亲近错人。因六三以阴居阳不当位,与上六并不相应,居多凶之位又与群阴为伍,故曰“比之匪人”。虞翻:“匪,非也,失位无应,三又多凶,体剥伤象,弑父弑君,故曰匪人。”互体有剥,剥为伤象,有弑父弑君、大逆不道之义。窃疑比之匪人也可能指的是女性先祖身体有残缺。比古通妣,女性先祖之称。《左传》昭公七年孔成子立卫灵公论及襄公长子孟絷:“孟絷之足不良,能行”,“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孔成子以孟絷不良于行而说“孟非人也”,则古代讲“非人”指的可能是人的身体有残障。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白话】
向外亲比,贞定则吉。
六四以柔居柔,当位。又四为近君之地,虽然对内与初六不相应,但比道应当向九五靠拢,虽然六二为九五之正应,但六四具有“近水楼台”之优势,与九五相邻,且以柔承顺于刚,比邻而应,因此是能够辅佐九五的良臣,亦得九五之心。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白话】
王者之亲比,极其显耀。以三驱的畋猎之礼彰显比道,跑在前面对著君王而来的都放走而不射杀。邑中百姓可以安心而不需防备,吉。
这一爻所表现的是王者的比道,公正无私、光明正大的亲近关係。而能彰显君王比道的,莫如畋猎时所用的三驱之礼。
九五是比卦卦主,是其他诸爻所比附亲近的对象。而九五亦有君王中正之德,其下四阴来亲比,悉皆纳之;唯有上六不亲比者射杀之,这也是“后夫凶”的后夫。
【字义】
显比:显耀之亲比,形容君王之亲比极其显耀,光明正大,公正无私。
王用三驱,失前禽:君王举行畋猎三驱之礼,捨弃向我而来跑在前面的,不射杀。古代君王畋猎之礼,会历经三次驱逐,所以说“三驱”。三驱时,三面合围,网开一面,只取背对我而逃去的。因“三驱”之时在三面合围之下,跑在前面的即是向我而来者,这些跑在前面者不但可免被射杀,还可跑出围门,所以说“失前禽”。而背我而逃去的,也是跑在后面的,不但会遇上围栏而无法逃去,还将遭到射杀,这也是卦辞说的“后夫凶”。此在彰显向我而来者则活,背我而去者则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意味。孔颖达:“显比之道,与己相应者则亲之,与己不相应者则疏之,与三驱田猎,爱来恶去相似。”“夫三驱之礼者,先儒皆云‘三度驱禽而射之也’。三度则已,今亦从之。去则射之。褚氏诸儒皆以为三面著人驱禽,必知三面者,禽唯有背己、向己、趣己,故左右及于后皆有驱之。”陈梦雷:“三驱宜从旧解,三度逐禽而射之也。失前禽者,古田猎之礼,置旃以爲门,刈草以爲围,猎者三面合围,开其前门。天子自门驱而入,车三发,徒三刺,谓之三驱。禽兽由门而出者皆免,惟在围之中者杀之。围三面而空其门,所谓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网者此也。从门出者爲前,故曰失前禽也。”禽原本单指双足有羽者,也就是禽鸟类。但《周易》中的禽皆是禽鸟与走兽之泛称,并无严格之区别。
邑人不诫:传本皆作“邑人不诫”,“诫”通“戒”。上博简、帛本皆作“戒”。“不诫”即不需警戒,安心无虞的意思,王弼以“无虞”解释“不诫”,即取“不戒”之义:“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邑,诸侯国之城邑。邑人即指邑中百姓、居民。因君王之比道显耀,只杀背叛者,因此邑人可以安心无虞,不需忧心戒备。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白话】
亲比而没有首领,凶。
就时间顺序来说,初爻为始,上爻为后。初至四爻皆已比附于九五(象徵国君、大人),唯独上六居于最后,且凌驾于九五之上,为迟迟而未能归顺者,即“后夫凶”所说的“后夫”。又上六高而无位,以阴柔居顶,阴乘阳为逆,且乘驾的又是九五之主爻。完全背离亲比之道,大凶。
就卦象来说,上六爻静而不动则处坎险之极,动则成巽为不果,因此已是身陷险境而难以自拔之象。
【字义】
比之无首:三种解释。一是把“首”解释为君王、亲比的对象,即元首、首领。要亲比,却没有一个亲比的对象,找不到首领。二是把“首”解释作“开始”,无首就是没有一个开始。也有人将“无首”解释为遭斩首,所以无首,亲比无道而致于杀身之祸。比道之吉,在于掌握先机,上六却是迟迟在后又没有亲比之意,又凌驾于九五之君,因此大凶。三种解释都可通
【彖传注】
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解释比卦经文“比吉”以及比卦卦义。比为亲比之义,引申为辅助,下辅助上,因此说“下顺从也”。此亦是上下二体卦象,因坤为众为顺,坤在下为下顺从之象。朱熹怀疑“比吉也”三字为衍文。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指九五爻。九五具阳刚而中正的美德,因此原筮元永贞无咎。九五既是比卦治卦主爻,也是成卦之主爻。乾卦九二中行至坤五,乾体变为同人,坤体变成比卦。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上指九五,下为六二。九五与六二相应,为上下应。下坤为方(方国),坎为忧心为不宁,因此曰不宁方来。不宁方,不安宁之方国。
后夫凶,其道穷也:后夫,指上六。上位为穷,又乘九五之刚,因此为凶。这也可能讲的是乾坤旁通的原则。总和《彖传》旁通之例,乾坤三次交换可以得既济或未济。二、五先行则贞定,一与四,三与上等爻便不再交换。由于比卦是乾二至坤五,因此不再继续旁通,故曰其道穷。此也有以“其道穷”阐明比卦时中而好先之义,比道好先而掌握先机,不行则已,一行就得五多功之位。后行者则将无功而道穷。
上坎下坤:比卦、水地比卦详解:原文及白话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