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无不利㧑谦,不违则也。
象曰:无不利㧑谦,不违则也。
象曰:无不利㧑谦,不违则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无所不利、发挥扩散谦虚的美德”,说明六四不违背谦虚的法则。
注释: ①不违则:《程传》凡人之谦,有所宜施,不可过其宜也。”“惟四以处近君之地,据劳臣之上,故凡所动作,靡不利于施谦,如是然后中于法则。故曰‘不违则’,谓得其宜也。”
说明: 六四处“多惧”之位,乘三承五,其“利”在于敬慎自修、努力“沩谦”。朱熹曰示不敢自安之意。”(《本义》)是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谦以在位,不僭不偪,不违其则者也。以之奉五,而待于叁,奉事得宜,指撝皆从,无不利也。谦敬之利,道之然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指捴皆谦不违则”者,释“无不利捴谦”之义。所以“指捴皆谦”者,以不违法则,动合于理,故无所不利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九家易》曰:阴捴上阳,不违法则。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凡人之谦,有所宜施,不可过其宜也。如六五或用侵伐是也。唯四以处近君之地,据劳臣之上,故凡所动作,靡不利于施谦,如是然后中于法则,故曰不违则也,谓得其宜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六四坤体柔顺而正,上以奉六五之君,下以下九三劳谦之臣,上下皆得其宜,故曰无不利。撝谦,艮为手,止也,震,起也,手止而复起,有挥散之象。六四挥散,其谦之道布于上下,撝谦也。所以奉上下下,无不利者,非事是君为容悦也,非持禄养交也,不违其则而已。人之大伦,天下之正理也。理之所至,天地万物之所不能违,故谓之则不违,其则无往不得其宜,则无往不利矣。子夏曰:撝谦,化谦也,言上下化其谦也。京房曰:上下皆通,曰挥谦是也。谓三撝之、四化之误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言不为过。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则谓三。言四顺三。而发撝其谦德也。阴顺阳。故无不利。子夏传撝谦化谦也。盖化于三而不违之也。则纯指三言。各家泛论之。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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