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观看我垂腮进食”,说明初九的求养行为不值得尊重。
说明: 郑汝谐曰:“《颐》之上体皆吉,而下体皆凶;上体止也,下体动也。在上而止,养人者也;在下而动,求养于人者也。动而求养于人者,必累于口体之养,故虽以初之刚阳,未免于动其欲而观朵颐也。”(《东谷易翼传》)此谓上下卦爻义有别,可备参考。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初以动之先,嚼而求徒,朶其颐而已。恃叁之附以,为己之才也。而又趋其应,不卜吉凶之去,就多求养而无节,凶其宜也。虽附又应,岂足贵哉。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侯果曰:初本五也。五互体艮,艮为山龟。自五降初,则为颐矣。是“舍尔灵龟”之德,来“观朵颐”之馔。贪禄致凶。故“不足贵”。 案:朵颐垂下,动之貌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九,动体。朵颐,谓其说阴而志动,既为欲所动,则虽有刚健明智之才,终必自失,故其才亦不足贵也。人之贵乎刚者,为其能立而不屈于欲也;贵乎明者,为其能照而不失于正也。既惑所欲而失其正,何刚明之有?为可贱也。
《汉上易传》(宋·朱震)
颐自明夷之离,四变而成颐,故颐初九有龟之象。伏于坤土之下,龟蛰时也。龟所以灵者,蛰则咽息不动,无求于外,故能神明而寿。君子在下,自养以正,灵龟之类也。六四安位,无下肾之意,初不待求往之,四成离,离为目,观我也。初震动体,下颐而动,口虽徒嚼,志已先动,是舍尔。所以为灵龟者,观我而朵其颐也。尔言初九,我言六四,舍尔观我,忘己从欲,动而不正,凶之道也。夫贵乎阳者,为其特立,不屈于欲,故能无禄而富,无爵而贵,守道修德,淡然无营。今躁妄以求,无耻自辱,亦不足贵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言初本可贵。反因妄动而不足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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