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全文下经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注释:

译文:《象传》说宜于征伐邑国以建功”,是说明上九的“晋长”之道未曾光大。

注释: ①道未光^《尚氏学》:“离为光明,至上光将熄矣。夫王道大光,则无用征伐;用征伐必‘未光’也。”

说明: “晋”极必反,犹如“明出地上”,盛极则衰。上九“晋长”至“角”,靠“伐邑”免“咎”,可见光明之“德”正临“式微”:于是既不能似六五行“无为”之道,不忧得失;又不能似六三获众信允,顺畅“上行”。王弼所谓“明将夷焉”,深得爻旨。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以柔徳治者,不能威肃天下也。故其终多用师焉。进过于礼,故曰角。进极于终,民或叛也。明正久着,人多恊焉,犹用伐邑,虽危吉也。则咎自免矣。治物不以徳,以之为政,可惜之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道未光也”者,用伐乃服,虽得之,其道未光大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荀爽曰:阳虽在上,动入冥豫,故道未光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维用伐邑,既得吉而无咎,复云贞吝者,贞道未光大也,以正理言之,犹可吝也。夫道既光大,则无不中正,安有过也?今以过刚,自治虽有功矣,然其道未光大,故亦可吝。圣人言尽善之道。

《汉上易传》(宋·朱震)

上九前刚,角象也。上晋之极,至于角穷矣。犹进而不止,危厉之道,维用于伐邑则可,虽危厉而吉。伐邑者,自治也。若施之征伐,则凶有咎,穷兵故也。上穷反三,入于坎险,坤在内为邑。邑,己之自有,故此伐邑有自治之意。伐邑则九得正,厉者吉,吉则于自治为无咎,亦犹冥升利于不息之贞。所以自治者于进道有未光也。上反三,坎离毁,未光之象。易传曰:人之自治刚极则守道固,进极则还善速。六三之行,六五之往,皆不曰晋者,三行则上反三,五往则上反五,反非进也,故二爻不言晋。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离为光明。至上光将熄矣。夫王道大光。则无用征伐。用征伐必未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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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晋卦 象曰 维用伐邑 道未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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