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注释:于飞:指在飞行之中。
本爻辞的意思是:光明遭到损伤时,就像飞鸟低垂着翅膀,惊慌快行。君子若要退避隐藏,就是丢掉职位、没有饭吃也不在乎。但君子若在此时行动,必然要受到当政者的责备。
译文:初九,光明殒伤时向外飞翔,低垂掩抑着翅膀;君子仓皇远走遁行,三日不顾充填饥肠。此时有所前往,主事的人将疑怪责让。
注释: ①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这四句以鸟在“明夷”昏暗中垂翼低飞,喻“君子”自晦其明、远遁匿形之时仓皇疾行、饥不遑食的情状。爻义主于阳刚处“明夷”之初,能及早潜隐寧难,自晦不用。《王注》初处卦之始,最远于难也。远难过甚,明夷远遁,绝迹匿形,不由轨路,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尚义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志急于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
②有攸往,主人有言:言,指责怪之言。此谓初九阳刚处下,识时过早,未必为人所理解;故此时自晦“有往”,“主事之人”必疑怪责让。辞义含有诫初九“用晦”审慎的意思。《王注》殊类过甚,以斯适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尚氏学》凡有所往,而为主人所恶,责让不安。”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人生启示
“明夷卦”是“明入地中”,大地陷入黑暗。初九有动向,想要迅速离开,飞离此地。但是迫于时势,要“垂其翼”,希望低调保命。占得此爻者,在困难时期要保持低调,不要与人争强好胜,默默地做好手头上的事,不要着手上新的项目,也不要理会周围的流言蜚语。
《象》中说道:“君子于行”,义不食也。这里指出:“君子隐藏退避”是由于坚持道义和原则而不愿再拿这份俸禄了。明夷卦强调要坚守正道,对于君子来说,为了做到这一点,即使失去俸禄或钱财也不在所不惜了。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经文意思是:光明进入地中,鸟儿都回到了巢里不再飞翔。君子要离开,三天不吃东西。有所往,主人有责怪之言。象辞意思是:君子决意要离开,道义上不能再接受食祿。
明夷卦是从小过卦变化而来,小过卦的九四爻与初六爻互换,便成为明夷卦。小过卦有飞鸟的形象,小过的初六为鸟翼,现在来到了明夷卦六四的位置,所以有鸟收拢双翼的形象(即垂其翼)。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占得此爻,切记:
垂翼遥飞去,皆因避远行。
一途涯际室,又是满青春。
一足踏两船,一镜照两边。
团圆专费力,费力又团圆。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明夷之主,在于上六。上六为至暗者也。初处卦之始,最远于难也。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尚义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志急于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殊类过甚,以斯适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疏]“初九明夷于飞”至“主人有言”。○正义曰:“明夷于飞”者,明夷是至闇之卦。上六既居上极,为明夷之主。云“飞”者,借飞鸟为喻,如鸟飞翔也。初九处于卦始,去上六最远,是最远于难。“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高飞而去,故曰“明夷于飞”也。“垂其翼”者,飞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者,“尚义而行”,故云“君子于行”。“志急于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者,“殊类过甚,以此适人”,人必疑怪而有言,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荀爽曰:火性炎上,离为飞鸟,故曰“于飞”。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阳为君子。三者,阳德成也。日以喻君。不食者,不得食君禄也。阳未居五,阴暗在上。初有明德,耻食其禄,故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也。 《九家易》曰:四者初应,众阴在上,为主人也。初欲上居五,则众阴有言。言,谓震也。四五体震,为雷声,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初九明体而居明夷之初,见伤之始也。九,阳明上升者也,故取飞象。昏暗在上,伤阳之明,使不得上进,是于飞而伤其翼也。翼见伤,故垂。大凡小人之害君子,害其所以行者。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君子明照,见事之微,虽始有见伤之端,未显也,君子则能见之矣,故行去避之。君子于行,谓去其禄位而退藏也;三日不食,言困穷之极也。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夫知几者,君子之独见,非众人所能识也。故明夷之始,其见伤未显而去之,则世俗孰不疑怪?故有所往适,则主人有言也。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见怪,而迟疑其行也。若侯众人尽识,则伤已及而不能去矣。此薛方所以为明,而扬雄所以不获其去也。或曰:伤至于垂翼,伤已明矣,何得众人犹未识也?曰:初伤之始也,云垂其翼,谓伤其所以飞尔,其事则未显也。君子见几,故亟去之。世俗之人未能见,故异而非之。如穆生之去楚,申公、白公且非之,况世俗之人乎?但讥其责小礼,而不知穆生之去,避胥靡之祸也。当其言曰:“不去,楚人将钳我于市。”虽二儒者亦以为过甚之言也。又如袁闳于党事未起之前,名德之士方锋起,而独潜身土室,故人以为狂生,卒免党锢之祸。所往而人有言,胡足怪也?
飞而垂翼,见伤之象,占者行而不食。所如不合,时义当然,不得而避也。
此与师六五义同也。辞在五而象全在应。初应在四。四体震。震为飞为翼。坤为下。故曰垂其翼。震为君子。为行。数三。离日故曰三日。震为口为食。坤闭。故三日不食。震为往。为主人。为言。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盖初虽应四。而为三所阻格。故飞则不能高。行则不得食。凡有所往。而为主人所恶。责让不安。左传僖十五年。晋筮遇归妹之睽曰。西邻责言。以归妹上震为责言也。震言外向。与我相背。故曰贲言。兹曰有言。与责言义同也。易林同人之坎云。喜其羽翼。飞上乔木。以坎中爻震为鼓为飞。为羽翼。又易林蒙之艮云。。攫饭把肉。以就口食。以艮中爻震为口为食也。易颐象曰。自求口实。以颐下震为口食也。乃震飞震翼震口之象皆失传。旧解皆以属之离。离在地下。且为初爻。胡能飞哉。若食象益茫然不知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