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全文下经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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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注释:

译文:《象传》说居中行正必无咎害”,说明九五的中正之道尚未光大。

说明: 九五阳刚中正,“夬夬”明决,仅获“无咎”之占,盖因“最比小人”所致。张载曰阳近于阴,不能无累,故必正其行,然后免咎。”(《横渠易说》)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上无位之尊也。决,其决至易也。苋陆之柔,脃也。以至尊之徳,务至微之物,则缺于与能矣。夬而得中,无咎而已岂足以为光哉。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中未光”者,虽复居中而行,以其亲决上六,以尊敌卑,未足以为光大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在坎阴中,故“未光”也。 王弼曰:苋,草之柔脆者也。决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也。而五处尊位,最比小人,躬自决者也。夫以至尊而敌于至贱,虽其克胜,未足多也。处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为光益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卦辞言夬夬,则于中行为无咎矣。象复尽其义云:中未光也。夫人心正意诚,乃能极中正之道,而充实光辉。五心有所比,以义之不可而决之,虽行于外,不失中正之义,可以无咎,然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盖人心一有所欲,则离道矣,夫子于此,示人之意深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大壮震为蕃鲜,兑为泽,苋蒉,泽草也,叶柔根小,坚且赤。乾为大赤,上六之象陆,商陆亦泽草也,叶大而柔,根猥大而深,有赤白二种。五动震为蕃鲜,伏巽为白,商陆也。苋陆小人之近君者,苋柔脆根浅易决,商陆根大而深为难决,九五得尊位,大中为决之主,当五阳并进,决小人之时,而反比之中道,未光也。五兑乾健,决也,动而往决,上六复成兑,故曰夬夬,决之又决。震巽象毁成离,则苋与陆去而中道光矣。离为光,动则不正,宜若有咎。然夬之时,刚长乃有终,动而往决,而后中道行。张载曰:阳比于阴,不能无累,故必正其行,然后无咎。易传曰:五心有比于中道,未得为光也。盖人心有所欲,则离道矣,此示人之意深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程传》备矣。《传》曰:“卦辞言‘夬夬’,则于中行为无咎矣。《象》复尽其义,云中未光也。夫人心正意诚,乃能极中正之道,而充实光辉。五,心有所比,以义之不可而决之,虽行于外,不失中正之义,可以无咎,然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盖人心一有所欲,则离道矣。夫子于此,示人之意深矣。”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兑黯昧。故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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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夬卦 象曰 中行无咎 中未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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