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注释:译文:《象传》说变革既已初见成效更须多番俯就人心安定大局”,说明九三此时又何必过急前行呢!
说明: 九三变革虽已初成,但物情未安,行事若稍有不慎,必将前功尽弃,危及大局。故爻辞特言此时尚有“凶”、“厉”,深寓戒意。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刚得上位,专极其火,性将制,其应不从,其革也。反道背时,征之凶,正之危。自初至叁,令已成矣,民已信,又何云也。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又何之矣”者,征之本为不从,既“革言三就”,更又何往征伐矣。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崔觐曰:虽得位以正,而未可顿革,故以言就之。夫安者有其危也。故受命之君,虽诛元恶,未改其命者。以即行改命,习俗不安,故曰“征凶”。犹以正自危,故曰“贞厉”。是以武王克纣,不即行周命,乃反商政,一就也。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二就也。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大赉于四海,三就也。故曰“革言三就”。 虞翻曰:四动成既济定,故“又何之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稽之众论,至于三就,事至当也。又何之矣?乃俗语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顺理时行,非己之私意所欲为也,必得其宜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九三刚正而明,处下之极,革之而当不可复,动往而不已,有凶。成则必亏,以正守之犹厉,故曰征凶贞厉。然守之者,其在惧乎初不可有为也。二己日乃革之,三革之而就稽之于众,其言亦曰三就,故曰革言三就。三,极数也。月之盈亏,气候之变,皆以三五,三则就矣,往而不已,人必有言。兑为口,革言也。上六应九三,孚也。革于此,信于彼,有孚也。民情既孚,革道已就,欲往何之?违民妄作则有凶咎,九三离体务上,革而过中,圣人戒之。故辞曰:革言三就,有孚。象曰:又何之矣?
《周易本义》(宋·朱熹)
言已审。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之往也。又何之者。言上六即三。不必他往也。盖革言日至则孚者众。而事已审。革之而已。勿再犹豫不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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