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法与筮理:《归藏》是在《连山》基础上形成,原有的以“一年一闰”为基础的筮法必须改变
《归藏》是在《连山》基础上形成,由于发现了“三年一闰”的天文规律,原有的以“一年一闰”为基础的筮法必须改变,于是以“四营成易”为基础,筮法扩展成“三变成爻”,以模拟“三年积一闰月”的规律(按:“变”的概念大约出于《归藏》晚期,这里为表述上的方便,姑且仍用“三变成爻”的成说。《归藏》只是到了晚期才发展出“占变”的功能,这一点在第二章第一节、第四章第三节有专论)。
也就是每次“四营”为一变,三次“四营”成三变,每变得出一次“归扬”,象征一年的闰余,三年共有三次,积足三十天,恰好增置一月,即“置闰”。所以操作上应是把三变的“三次归力”合在一起,得出总数,象征“归余于终",以总策数减去这三力总数,然后以所剩策数论爻的阴阳。也就是朱熹在《明筮》中所载的方法,根据“余力”定“过揲”之数,再定爻的阴阳。所以朱熹所叙实际上是《归藏》筮法的程序。应该清楚的是,朱熹把三次“挂一”之数和三次“余奇”放在一起计算,只是为了计算方便,三次“挂一”之数是不属于余奇的。由一变增加到三变,需要扩大总筮策数,于是商人找出了“四十六",而筮数也由此扩大到四个:“五、六、七、八”。在这里,筮法仍是取一闰代表天地之道的。这是筮法的第一次变革。
晚商闰法处变革之中,到西周,总结出“五岁再闰”的天文规律,发现五年里有两度置闰。这样,闰月不只设在第三年年终,而且常有“三年闰两头”的现象。这又必将导致筮法的变革,是为筮法的第二次变革。然而,“五岁再闰”的规律只是对“三年一闰”规律的修正,使之更为精确而已,而不是对它的全部否定。因而筮法在操作上的改变也必将是局部的修正而已。所以《周易》就继承了殷《易》“积足一月置闰”的精神,即“凑足一月置闰”,筮法操作形式仍是“三变成爻”,但含义已大相径庭。它是以“五岁再闰”为基础,实际模拟的是“二闰"加"一闰",共三闰。也就是虞翻所认为的那样。《周易》筮法的“三变”操作应是这样:
经过“四营”,第一次的两手余奇合为一次“归力",象征五年中的第一闰,置一旁不再管;将“揲四”数过的整数作第二次四营操作,第二次的两手“归力”象征五岁中的第二闰,置一旁不再管;再将第二次揲四后所剩的整数作四营操作,将两手余奇“归扬”,是为第三闰,置一旁不再管,由这次揲四后所剩下的总“过揲”策数定一爻之象。之所以将“余力”置一旁不再管,是因为置一次闰月后,日月又继续运行,不必再管上次闰月的三十天了。“余扬”在这里是象征闰月的,即“归奇于执以象闰”,故不再管它。所以要操作到第三次置闰,是因为前两次置闰只反应了“五年里的二闰",而这五年里的二次置闰,置闰的月份和天数又各不相同,而且导致第三次置闰的时间与天数也不与第一次相同。所以第二个五年的两次置闰的时间和天数与前一个五年又有所不同。由于各闰在具体设置时间及置闰天数上各不相同,从而导致“五岁再闰"的规律之中又有非规律性内容!而不再是商代中期及以前的置闰形式,恒定的“三年一闰”,“归余于终”(把闰月置于第三年的年底)。为了解决“五年二闰"所呈现的规律性与非规律性并存的矛盾,周人采取了筮法以模拟“二闰"为基础,再延伸一闰的方法。因为一个完整的反映“五岁再闰"规律的置闰轨迹,不能只由五年中的两个置闰“特征点”来描出,它还必须反映五年后的置闰趋势,所以,必须包括有一个能反映趋势的“特征点”,这就是第三闰,这个趋势的体现方式是“时间距离”,它由闰法的精神内容一“积足三十天,置一闰月”来确定位置。显然,周人筮法所展示的这个置闰轨迹是完全合理的。
所以《系辞》在阐释筮法时,只能说“五岁再闰,故再执而后卦",而不能说“再力而卦”,否则就表示是在模拟“二闰”(即再力),而不是“三闰”了。更不能说“三执而卦"或“三变成卦",因为这与“五岁再闰"连在一起,不仅含义混乱,而且连字面数字表述都不能统一,还会与《归藏》以“三年一闰"为前提的筮法“三变成爻”相混淆。因而只能表述成“五岁再闰,故再扬而后卦”,加一“后”字是有特殊用意的。
所以《归藏易》的“三变"是对“三年积一闰月”(即一闰来自三变)的模拟,实只模拟一闰,而《周易》的"三变”是对“五年闰二次”的规律的模拟,实则模拟“三闰”,故前者对三变的处理是总三次余奇,论所剩策数的阴阳之象,而后者则是每演一变就置余奇不顾,论所剩策数的阴阳之象。
周人对“五岁再闰”带来的新问题的解决除了对“三变”操作程序作改变,对其含义作重新阐释,即解释成“再执而后卦”之外,另一重要步骤就是重新调整总策数,他们选择了50,将《归藏易》的总策数46换成 50,“其用45”换成“其用49”,从而筮数由《归藏》的“五、六、七、八”变成"六、七、八,九",这就是筮法的第二次变革,《周易》筮法从而确立,并流传至今。
前人以为《连山》、《归藏》筮法早已亡佚,其实并没亡佚。无论是《归藏》筮法还是《连山》筮法,在《周易》筮法中都有它们的影子。
譬如“四营成易",说的就是《连山》筮法,古人不知这个隐情,对这里的“易"字牵强解释,却始终说不清楚,既然四营已成易象,何必再三变成爻,十八变才成卦呢?对于为什么要“三变”成爻,更是说不出半点道理,因为看不到这里有《归藏易》的精神。“易与天地准",“四营成易”,意即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奇"的四步操作,已模拟出天地运行之道。古《易》筮法思想都保留在《周易》中,只是前人不能看到而已。当然,这也并非前人愚拙,因为早在春秋时代,筮占盛行之际,孔子就说普通的巫们已不能明了《易》数的义理了。说到这里,应该指明的是,这种筮法演变中贯穿着总策数和筮数的变化,这是筮法发展过程中另一极为重要的内容,它直接与筮理及占则关联。这一点容后文详说。
由前文可知,《连山》筮法的“四营成易”形式上是模拟"一年一闰”的闰法,具体展示着闰余形成的过程,同时,这又是“八卦生成说”的具体演示。因而,在《连山》筮法中,闰余的形成过程、八卦生成说、筮法三者是同一的。筮法在具体演示八卦生成说时,也具体演示着置闰方法。《归藏》筮法的“三变成爻”形式上是模拟“三年一闰"的历法,因而把“四营”连续操作三次,这同时又是三次演示着八卦生成论。《周易》筮法形式上取《归藏)操作步骤,具体模拟着“五岁再闰”的历法,因而同时也是三次演示着八卦生成论。这个事实表明,《易》学的思想原则只有一个,“易与天地准”,创立筮法的理论基础是八卦生成说这一可以“类通"万类"德情"的根本法理,创立筮法的客观依据是作为天地之道代表的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