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全文下经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注释:

译文:《象传》说遇到阴阳和合的甘雨就获得吉祥”,说明上九的种种猜疑都已经消失。

注释: ①群疑:《程传》始‘睽’也,无所不疑,故云‘群疑’。”

说明: 从人类的心理规律分析,睽违与猜疑,恶梦与苦恋,往往有一定的联系。马其昶指出:“今见道途之间,豕负载、鬼乘车,皆疑极所生幻象c/’(《重定费氏学》)上九既有此状,六三的“舆曳”、“牛掣”,身遭“髡”“劓”,也未必不如是。当此睽极而“群疑”纷生之际,只能心平气和地加强了解,以“柔道”缓缓疏通,才能消疑合睽,复相亲和。三、上两爻“无初有终”,“遇雨”获“吉”,正体现这一道理。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睽之极,恶其孤之深也。叁以失位之阴,大乖其道,上以文明之主,观而轻秽之。怪异之先张之弧,不愿之极,后説之弧,思合之深也。无四之宼,则亦亲矣。始睽终合而得吉也。遇阴之极,则好合之道成,又何羣疑之有哉。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群疑亡也”者,往与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见豕、见鬼、张弧之疑并消释矣,故曰“群疑亡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虞翻曰:物三称群,坎为疑,三变坎败,故“群疑亡”矣。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雨者,阴阳和也。始睽而能终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尽亡也。其始睽也,无所不疑,故云群疑;睽极而合,则皆亡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上与三应,亦曰睽弧者,睽离之时,三未从上,有四间焉,而上疑之,则人情不合而孤犹之人也。畴类异处,适有人参处乎两者之间,则疑矣。上九处极睽难合之地,过刚而暴,极明而察,故疑于四者,无所不至。离目为见,坎为豕,兑为泽,坤土坎水陷于兑泽,豕在泽中。汨之以泥涂,见豕负涂也,言恶其秽之甚也。坤为鬼,坎为轮,坤在坎中,载鬼一车也,言以无为有妄之拯也。离矢坎弓,先张之弧,疑四为寇而见攻也。三所以未应,岂四之罪哉?人情有未通尔。睽极则通,异极则同,阴阳刚柔无独立之理,六阴柔也,九阳刚也,刚来柔往,则疑情涣然释矣,故后说之弧知四匪寇也。九刚六柔,自婚媾也,故曰匪寇婚媾。此匪寇婚媾与他卦言同而象异。坎在下为雨,上来之三,三往遇之,上三正则吉,吉则向来,群疑亡本无是也。故曰遇雨则吉,群疑亡也。辞枝如此者,疑辞也。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坎为疑。疑之故全在坎。上往三成大壮。天雷一震。坎象消释。故曰群疑亡。坎为众。故曰群疑。即上所见诸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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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睽卦 象曰 遇雨之吉 群疑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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