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注释:译文:《象传》说施用削鼻截足的刑罚治理众人”,说明九五济困的心志未能有所得;“可以渐渐摆脱困境”,这是守持刚中正直之道所致;“利于举行祭祀”,这样就能承受神灵施降的福泽。
说明: 九二“利用享祀”,九五“利用祭祀”,两者的异同,程颐作了一番分析,可资参考二云‘享祀’,五云‘祭祀’,大意则宜用至诚,乃受福也。‘祭’与‘祀’、‘享’,泛言之则可通;分而言之,‘祭’天神,‘祀’地示,‘享’人神。五君位,言‘祭’;二在下,言‘享各以其所当用也。”(《程传》)
物莫能两大,二之丰则五道减矣。二以刚得衆,而五怒其甚也。将欲刑之上,下敌应不能胜也,故困之免矣。夫居尊以忿失其道也。终以中直久而説矣。至诚感神,况赤绂乎。故精意乃受其祐矣。
[疏]正义曰:“志未得也”者,由物不附己,己德未得,故曰“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者,居中得直,不贪不暴,终得其应,乃宽缓修其道德,则得喜说,故云“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者,若能不遂迷志,用其中正,则异方所归,祭则受福,故曰“利用祭祀,受福”也。
陆绩曰:无据无应,故“志未得”也。二言朱绂,此言赤绂。二言享祀,此言祭祀。传互言耳,无他义也。谓二困五,三困四,五初困上,斯乃迭困之义。 崔觐曰:以其居中,当位,故“有悦”。 荀爽曰:谓五爻合同,据国当位,而主祭祀,故“受福也”。
始为阴掩,无上下之与,方困未得志之时也。徐而有说,以中直之道,得在下之贤,其济于困也。不曰中正,与二合者云直乃宜也。直比正意差缓。尽其诚意,如祭祀然,以求天下之贤,则能亨天下之困,而享受其福庆也。
九四君侧,强臣之象。二五同德相求,而四间之,四动艮为鼻,震为足,四不动,兑金刑之,劓刖也。劓则丑,刖则不行,五为四伤,亨困之志未得行于二也。故曰劓刖,志未得也。二坎为赤,乾为衣,往应五巽,蔽膝之象,赤绂,诸臣之绂也。二踌躇不往以征为凶,五以无助而困,困于赤绂也。巽为不果,徐也。兑为说,九五刚中而正,动以直行中则思虑精审,直则其行不挠,如是则君臣相说之志久而必亨,九四岂能间之?始也不果,今则来说,故曰乃徐,有说以中直也。上六宗庙,五王假有庙。祭祀者,人君所以徧及百神,自上格下,二五相易之象。人君得九二之贤,利用诚意感格之,如祭祀,然上下并受其福矣。亨困之道,莫利于用此,尚何困于赤绂哉?艮为手,下援九二,受福也。阳为福,故曰利用祭祀,受福也。
坎为志。二无应。故志未得。坎五曰受福。兹与之同。传所谓祭则受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