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全文下经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注释:

译文:《象传》说:“井中容水的穴窍被枉作为射取小鱼之用”,说明九二无人应与援引。

注释: ①无与:犹“无应”,指九二上无应与。

说明: 九二爻辞,两句各取一象:前句“射鲋”,喻材非所用;后句“瓮敝漏”,喻无人汲引。《周易学说》引李士轸曰瓮敝而水下漏,汲与不汲同;此犹人君用贤,见不能举,举不能先也。”

《子夏易传》(春秋·子夏)

井而与下谷之流也。初微阴也,而注志焉。中之才无施,及以应不能上行,而集其下事也。有质而不得,务徳也。器自矣,谁不弃之。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 疏)

[疏]正义曰:“无与也”者,井既处下,宜应汲上。今反养下,则不与上交,物莫之与,故曰“无与也”。

《周易集解》(唐·李鼎祚)

崔觐曰:唯得于鲋,无与于人也。井之为道,上汲者也。今与五非应,与初比,则是若谷水不注,唯及于鱼,故曰“井谷射鲋”也。瓮敝漏者,取其水下注,不汲之义也。 案:鱼,阴虫也。初处井下体,又阴爻,鱼之象也。

《周易程氏传》(宋·程颐)

并以上出为功。二,阳刚之才,本可济用,以在下而上无应援,是以下比而射鲋。若上有与之者,则当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

《汉上易传》(宋·朱震)

井以不迁为德,非有求于人。九五不应,无与之者,二宜刚中自守,养德俟时,动而求五,失所以为井矣。谷注谿者也。二动,坎水注于艮山之间,谷也,鲋蛙也。兑巽为鱼,初井泥,又伏震,为足在下,鱼类生于井泥而灭跗者,鲋也。坎弓离矢,射也,动则谷水注下而射鲋,言动则其道愈下,入于污浊矣。瓮,汲瓶也。说文作罋,兑为口,离为大腹,器在井中,有口有腹且大者,瓮也。二动,兑毁,口坏见腹,坎水下流,瓮敝漏也。言动则不能上行以济物矣。呜呼!无与而动,动则终莫之与,曷若自守哉?

《周易尚氏学》(近代·尚秉和)

言五元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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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井卦 象曰 井谷射鲋 无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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