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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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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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卦

革卦 離下兌上

【程傳】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為物,存之則穢敗,易之則清潔,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後受之以革也。為卦兌上離下,澤中有火也。革,變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滅火,火涸水,相變革者也,火之性上,水之性下,若相違行,則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剋,相滅息者也,所以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歸各異,其志不同,為不相得也,故為革也。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本義】革,變革也。兌澤在上,離火在下,火然則水乾,水決則火滅。中少二女,合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為革也。變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後信。又以其內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說之氣,故其占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當,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則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程傳】革者,變其故也。變其故,則人未能遽信,故必已日然後人心信從。元亨利貞悔亡,弊壞而後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於正道,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无變動之悔,乃悔亡也。革而无甚益,猶可悔也,況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集說】

○ 李氏簡曰:「已日」者,已可革之時也。先時而革,則人疑而罔孚,故已日乃孚。元亨利貞者,謂窮則變,固有大通之道,而利於不失正也,正則其悔亡矣。

○ 何氏楷曰:已日即六二所謂已日也。乃孚,即九三、九四、九五所謂有孚也。悔亡,即九四所謂悔亡也。所以云「已日」者。變革天下之事,不當輕遽,乃能孚信於人。乃,難辭也。下三爻,方欲革故而為新,故有謹重不輕革之意。上三爻,則故者已革而為新矣。九四當上下卦之交,正改命之時,故悔亡獨於九四見之。即《彖傳》所云「革而當,其悔乃亡」也。

【案】「已日乃孚」,李氏何氏之說為長。蓋卦辭爻辭,不應互異也。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本義】雖當革時,居初无應,未可有為,故為此象。鞏,固也。黃,中色。牛,順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義不同也。其占為當堅確固守,而不可以有為。聖人之於變革,其謹如此。

【程傳】變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時,有其位,有其才,審慮而慎動,而後可以无悔。九以時則初也,動於事初,則无審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則下也,无時无援而動於下,則有僭妄之咎,而无體勢之重。以才則離體而陽也,離性上而剛體健,皆速於動也,其才如此,有為則凶咎至矣。蓋剛不中而體躁,所不足者,中與順也,當以中順自固而无妄動則可也。鞏,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黃,中色。牛,順物。鞏用黃牛之革,謂以中順之道自固,不妄動也。不云吉凶,何也?曰:妄動則有凶咎,以中順自固,則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集說】

○ 干氏寶曰:在革之初,未可以動,故曰鞏用黃牛之革。

○ 劉氏牧曰:下非可革之位,初非可革之時,要在固守中順之道,而不敢有革也。

○ 呂氏大臨曰:初九當革之初,居下無位,比於六二,上無正應,雖有剛德,不當自任。惟結六二以自固,故鞏用黃牛之革。六二居中柔順,故曰黃牛,與遯六二同義。

○ 龔氏煥曰:易言「黃牛之革」者二,遯之六二,居中有應,欲遯而不可遯者也。革之初九,在下無應,當革而不可革者也。所指雖殊,而意實相類。

【案】更改之義,有取於革者。革,鳥獸之皮也。鳥獸更四時則皮毛改換,《堯典》「希革」「毛毨」之類是也,六爻取象於牛虎豹者以此。牛之皮至堅韌,難以更革者也。以之繫物則固,故遯二之執用者似之。以之裹物則密,故革初之鞏用者似之。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本義】六二柔順中正,而為文明之主,有應於上,於是可以革矣。然必已日然後革之,則征吉而无咎,戒占者猶未可遽變也。

【程傳】以六居二,柔順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剛陽之君,同德相應,中正則无偏蔽,文明則盡事理,應上則得權勢,體順則无違悖,時可矣,位得矣,才是矣,處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當為革之先,又必待上下之信,故已日乃革之也。如二之才德,所居之地,所逢之時,足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當進而上輔於君,以行其道,則吉而无咎也。不進則失可為之時,為有咎也。以二體柔而處當位,體柔則其進緩,當位則其處固。變革者,事之大,故有此戒。二得中而應剛,未至失於柔也。聖人因其有可戒之疑,而明其義耳,使賢才不失可為之時也。

【集說】

○ 王氏宗傳曰:六二以中正之德,上應九五中正之君,當革之時,卦德所謂已日乃孚是也。故曰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 熊氏良輔曰:六二為內卦之主,故卦辭之已日見之於此。卦曰已日乃孚,爻曰已日乃革者,孚而後革也。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本義】過剛不中,居離之極,躁動於革者也,故其佔有征凶貞厲之戒。然其時則當革,故至於革言三就,則亦有孚而可革也。

【程傳】九三以剛陽為下之上,又居離之上而不得中,躁動於革者也。在下而躁於變革,以是而行,則有凶也。然居下之上,事苟當革,豈可不為也。在乎守貞正而懷危懼,順從公論,則可行之不疑。革言,猶當革之論。就,成也,合也。審察當革之言,至於三而皆合,則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則必得至當乃有孚也。已可信而眾所信也,如此則可以革矣。在革之時,居下之上,事之當革,若畏懼而不為,則失時為害。唯當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剛明,審稽公論,至於三就而後革之,則无過矣。

【集說】

○ 呂氏大臨曰:九三居下體之上,自初至三,徧行三爻,革之有漸,革道以成,故曰「革言三就」。至於三則民信之矣,故有孚。

○ 龔氏煥曰:九三以過剛之才,躁動以往則凶。處當革之時,貞固自守則厲。惟於改革之言,詳審三就,則既無躁動之凶,又無固守之厲。得其時宜,所以可革也。

○ 胡氏炳文曰:以其過剛也,故恐其征而不已則凶。以其不中也,又恐其一於貞固,而失變革之義則厲。故必革之言至於三就,審之屢,則有孚而可革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本義】以陽居陰故有悔,然卦已過中,水火之際,乃革之時,而剛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後革,乃可獲吉。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程傳】九四,革之盛也。陽剛,革之才也。離下體而進上體,革之時也。居水火之際,革之勢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无係應,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剛柔相際,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謂當革之時也。事之可悔而後革之,革之而當,其悔乃亡也。革之既當,唯在處之以至誠,故有孚則改命吉。改命,改為也,謂革之也。既事當而弊革,行之以誠,上信而下順,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處柔也,故剛而不過,近而不逼,順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易之取義无常也,隨時而已。

【集說】

○ 虞氏翻曰:將革而謀謂之言,革而行之謂之命。

○ 陸氏希聲曰:革而當,故悔亡也。為物所信,則命令不便於民者,可改易而獲吉。

○ 劉氏牧曰:成革之體,在斯一爻,且自初至三,則革道已成,故下三爻皆以革字著於爻辭。至於四,則惟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

○ 《朱子語類》:問:革下三爻,有謹重難改之意,上三爻則革而善,蓋事有新故,下三爻則故事也。未變之時,必當謹審於其先,上三爻則變而為新事矣。曰:然,乾卦到九四爻,謂乾道乃革,也是到這處方變。

○ 胡氏炳文曰:自三至五,皆言有孚,三議革而後孚,四有孚而後改,深淺之序也。五未占而有孚,積孚之素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本義】虎,大人之象。變,謂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則自新新民之極,順天應人之時也。九五以陽剛中正為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則有此應,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時,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當之耳。

【程傳】九五以陽剛之才,中正之德,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无不當也,无不時也,所過變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變。龍虎,大人之象也。變者事物之變。曰虎何也?曰:大人變之,乃大人之變也。以大人中正之道變革之,炳然昭著,不待占決,知其至當,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之革,不待占決,知其至當而信之也。

【集說】

○ 鄭氏汝諧曰:革之道久而後信,五與上,其革之成乎。五陽剛中正,居尊而說體,盡革之美,是以未占而有孚也。其文曉然見於天下,道德之威,望而可信,若卜筮罔不是孚,虎變之謂也。

○ 龔氏煥曰:革以孚信為主,故彖與三四皆以孚為言,至五之未占有孚,則不言而信,而無以復加矣。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本義】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變,小人亦革面以聽從矣。不可以往,而居正則吉。變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過。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故占者如之。

【程傳】革之終,革道之成也。君子,謂善人。良善則已從革而變,其著見若豹之彬蔚也。小人,昏愚難遷者。雖未能心化,亦革其面以從上之教令也。龍虎,大人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人性本善,皆可以變化。然有下愚,雖聖人不能移者,以堯舜為君,以聖繼聖,百有餘年,天下被化,可謂深且久矣。而有苗有象,其來格烝乂,蓋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為成也。苟更從而深治之。則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終而又征則凶也。當貞固以自守,革至於極,而不守以貞,則所革隨復變矣。天下之事,始則患乎難革,已革則患乎不能守也,故革之終戒以居貞則吉也。居貞非為六戒乎?曰:為革終言也,莫不在其中矣。人性本善,有不可革者,何也?曰:語其性則皆善也,語其才則有下愚之不移。所謂下愚有二焉:自暴也,自棄也。人苟以善自治,則无不可移者,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也。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棄者,絕之以不為;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謂下愚也。然天下自棄自暴者,非必皆昏愚也,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商辛是也。聖人以其自絕於善,謂之下愚,然考其歸,則誠愚也。既曰下愚,其能革面,何也?曰:心雖絕於善道,其畏威而寡罪,則與人同也。唯其有與人同,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居革之終,變道已成,君子處之,雖不能同九五革命創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潤色鴻業,如豹文之蔚縟,故曰「君子豹變」也。小人革面者,但能變其顔面容色順上而已。革道已成,宜安靜守正,更有所征則凶,居而守正則吉。

○ 龔氏煥曰:九三與上六皆曰征凶,而有貞厲、貞吉之殊者。三之征凶,戒其不可妄動也。上之征凶,謂事之已革者,不可復變也。三當革而未革,故守貞則厲。上已革而當守,故居貞則吉。三革道未成,上革道已成故也。

○ 揚氏啓新曰:革道已成,非上六革之,有革之者也。上六特承其重熙累洽之後,治定功成之日耳。若九五則必堯舜湯武,乃足以當之。首創之君。開大型範,耳目一新。若混沌初闢,其文疏朗闊大,繼體之後。則漸深邃遒密耳。周之頑民,既歷三紀,世變風移,則革面之謂。革而不守以貞,則所變者隨復變矣。天下事,未革患其不能革,既革患其不能守也,故戒以居貞。

【案】五上兩爻相承,虎豹兩物相似。《程傳》以君子為被王化之人,似不如孔氏楊氏以為繼體守成之為安也。如文武開基,肇造維新,豈非若虎之變而文采煥然者乎。成康繼世,禮明樂備,豈非若豹之變而文理繁密者乎。言君子雖稍別於大人,然革道必至此而後為詳且備也。至小人革面,方以被王化者言之。所謂革面者,亦非但革其面而不能革心之謂。此卦以禽獸取義,凡禽獸之有靈性而近於人者,如猩猩猿猴之類,皆革其面,故以此為民風丕變之喻爾。王道之行,則仁義成俗,而心亦無不革矣。不然,何以為必世後仁乎!

【總論】龔氏煥曰:初言鞏用黃牛,未可有革者也。二言已日乃革,不可遽革者也。三言革言三就,謹審以為革者也。皆革道之未成也。四言有孚改命,則事革矣。五言大人虎變,則為聖人之神化矣。上言「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則天下為之丕變,而革道大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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