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随卦 第十七
随:元亨,利贞,无咎。
随,从也。以卦变言之,本自《困》卦九来居初,又自《噬嗑》九来居五,而自《未济》来者,兼此二变,皆刚来随柔之义,以二体言之,为此动而彼说,亦随之义,故为随。己能随物,物来随己,彼此相从,其通易矣,故其占为元亨。然必利于贞,乃得无咎。若所随不贞,则虽大亨而不免于有咎矣。《春秋传》穆姜曰:「有是四德,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今按四德虽非本义,然其下云云,深得占法之意。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下,遐嫁反。说,音悦。以卦变、卦德释卦名义。
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
王肃本「时」作「之」,今当从之。释卦辞,言能如是,则天下之所从也。
随时之义大矣哉。
王肃本「时」字在「之」字下,今当从之。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雷藏泽中,随时休息。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卦以物随为义,爻以随物为义。初九,以阳居下,为震之主,卦之所以为随者也。既有所随,则有所偏主而变其常矣,惟得其正则吉。又当出门以交,不私其随,则有功也。故其象占如此,亦因以戒之。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初阳在下而近,五阳正应而远,二阴柔不能自守以须正应,故其象如此,凶吝可知,不假言矣。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丈夫,谓九四。小子,亦谓初也。三近系四而失于初,其象与六二正相反。四阳当任而己随之,有求必得,然非正应,故有不正而为邪媚之嫌。故其占如此,而又戒以居贞也。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舍,音舍。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以刚居上之下,与五同德,故其占随而有获。然势陵于五,故虽正而凶。惟有孚在道而明,则上安而下从之,可以无咎也。占者当时之任,宜审此戒。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
阳刚中正,下应中正,是信于善也。占者如是,其吉宜矣。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居随之极,随之固结而不可解者也。诚意之极,可通神明,故其占为王用亨于西山。亨,亦当作祭享之享。自周而言,岐山在西,凡筮祭山川者得之。其诚意如是,则吉也。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穷,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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