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巽卦
巽下巽上
巽入也,二阴伏于四阳之下,能巽顺乎阳,故名为巽。其象为风,风亦取入义,亦巽之义也。《序卦》: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旅途亲寡,非巽顺何以取容?所以次旅。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小亨者,以卦本属阴,又卑巽也,惟其如是,则才智不足以识远任重,仅可小亨。虽小亨,然利有所往,盖巽以从人,人无不悦,所以利有攸往。然使失其所从,未必利往。纵使利往,失其正矣,故利见大德之人。此则因其从阳,而教之以所从之人也。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释卦义,又以卦体释卦辞。重巽者,上下皆巽也。申命者,丁宁重复也,非两番降命也。风之吹物,无处不入,无物不鼓动。诏令之入人,亦如风之动物也。〔陆贽从狩俸天所下制书,日以百计,虽勇夫悍卒,无不感动流涕,则申命之系于人君亦大矣。〕刚巽乎中正,指九五,巽乎中正者,居巽卦之中正也。志行者,能行其志也,盖刚居中正,则所行当其理,而无过中失正之弊。凡出身加民,皆建中表正,而志以行矣,此大人之象也。柔指初与四,刚指二三五六,惟柔能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惟刚巽乎中正,故利见大人。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前风去而后风随之,故曰随风。申命者,随风之象也。申命者,所以晓谕于行事之先,行事者所以践言于申命之后,其实一事也。〔商之盘庚,周之洛诰,谆谆于言语之间者,欲民晓知君上之心事,所以申命行事也。故建中之诏,虽不及商周,而随时救弊,亦未必无小补云。〕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巽为进退,进退之象也。变干纯刚,故曰武人。故履六三变干亦曰武人,皆阴居阳位,变阳则称武人也。盖阴居阳位则不正,变干则贞矣,故曰利武人之贞。曰利武人之贞,如云利阳刚之正也。
初六阴柔居下,又为巽之主,乃卑巽之过者也,是以持狐疑之心。凡事是非可否,莫之适从,故有进退之象。若此者,以刚果之不足也。茍能如武人之贞,则有以矫其柔懦之偏,不至于过巽矣。故教占者如是。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进退者,以阴柔居巽下,是非可否,莫之适从,志疑故也。惟疑则方寸已乱,不能决进退矣。若柔而济之以刚,则心之所之者有定见,事之所行者有定守,可进则决于进,可退则决于退,不持疑于两可,治而不乱矣。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一阴在下,二阳在上,床之象,故剥以床言。巽性伏,二无应于上,退而比初,心在于下,故曰床下。中爻为兑,又巽综兑,兑为巫,史巫之象也。又为口舌,为毁、为附,纷若之象也。史掌卜筮,曰史巫者,善于卜吉凶之巫也,故曰史巫,非两人也。〔《周礼》“女巫有府一人,史四人,胥四人”,《离骚》云“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注,“巫咸,古之神巫,善于筮吉凶者”。〕纷者缤纷杂乱貌,若语助辞。〔巫者,男曰觋,女曰巫,巽为少女,故以巫言之。〕初乃阴爻,居于阳位,二乃阳爻,居于阴位,均之过于卑巽者也。初教以武人之贞,教之以直前勇敢也。二教之以巫之纷若,教之以抖擞奋发也。初阴据阳位,故教以男子之武,二阳据阴位,故教以女人之纷,爻辞之精如此。
二以阳处阴,而居下无应,乃比乎初,故有巽在床下之象。然居下体,亦过于卑巽者,必不自安宁,如史巫之纷若,鼓舞动作,则有以矫其柔懦之偏,不惟得其吉,而在我亦无过咎矣。教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得中者,得中而不过于卑巽也。凡小象,二五言中字,皆因中位,又兼人事。
九三,频巽吝。
频者数也,三居两巽之间,一巽既尽,一巽复来,频巽之象。曰频巽,则频失可知矣。频巽与频复不同,频复者终于能复也,频巽者终于不巽也。
九三过刚不中,又居下体之上,本不能巽,但当巽之时,不容不巽矣。然屡巽屡失,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三本刚,而位又刚,已不能巽矣,又乘刚,安能巽。曰志穷者,言心虽欲巽,而不得巽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中爻离,为戈兵,巽错震,戈兵震动,田之象也。离居三,三品之象也。三品者,初巽为鸡,二兑为羊,三离为雉也。
六四当巽之时,阴柔无应,承乘皆刚,宜有悔矣。然以阴居阴,得巽之正,又居上体之下,盖居上而能下者也。故不惟悔亡,而且有田获三品之象。占者能如是,则所求必得而有功矣。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八卦正位,巽在四,所以获三品而有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先庚后庚,详见蛊卦。五变则外卦为艮,成蛊矣。先庚丁,后庚癸,其说始于郑玄,不成其说。
九五居尊,为巽之主,命令之所由出者也。以其刚健中正,故正而又吉,然巽顺之体,初时不免有悔,至此则悔亡而无不利矣。惟其悔亡而无不利,故无初有终也。然命令之出,所系匪轻,必原其所以始,虑其所以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庶乎命令之出,如风之吹物,无处不入,无物不鼓动矣。占者必如是而吉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刚健中正,未有不吉者。曰悔亡者,巽累之也。故孔子止言九五之吉。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本卦巽木综兑金,又中爻兑金,斧之象也。又中爻离为戈兵,亦斧之象也。阴乃巽之主,阴在下四爻,上亦欲比乎四,故与二之巽在床下同。九三九五不言床下者,三过刚,五居中得正也。巽近市利三倍,本有其资,此爻变坎为盗,则丧其资矣。且中爻离兑斧象,皆在下爻,不相管摄,是丧其斧矣。贞者,巽本美德也。
上九居巽之终,而阴居于下,当巽之时,故亦有巽在床下之象。但不中不正,穷之极矣,故又有丧其资斧之象。占者得此,虽正亦凶也。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上穷者,言上九之时势也,非释巽在床下也。巽在床下,乃本卦之事,当巽之时,不容不巽者也。正乎凶,即爻辞贞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