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兑卦
兑下兑上
兑悦也,一阴进于二阳之上,喜悦之见于外也,故为兑。《序卦》:巽者入也,入而后悦之,故受之以兑,所以次巽。
兑,亨,利贞。
亨者,因卦之所有而与之也。贞者,因卦之不足而戒之也。说则亨矣。但阴阳相说,易流于不正,故戒以利贞。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先西荐反,难乃旦反
释卦名,又以卦体释卦辞,而极赞之。兑,说也,与咸感也。同感去其心,说去其言,故咸则无心之感,兑则无言之说也。刚中指二五,柔外指三上。阳刚居中,中心诚实之象。柔爻在外,接物和柔之象。外虽柔说,中实刚介,是之谓说而贞,故利贞。易有天道焉,顺天者上兑也。有人道焉,应人者下兑也。揆之天理而顺,故顺天。即之人心而安,故应人。天理人心,正而已矣。若说之不以正,则不能顺应矣。民忘其劳,如禹之随山濬川,周宣之城朔方是也。民忘其死,如汤之东征西怨,岳飞蔡州朱仙之战是也。
说本有亨,而又利贞者,盖卦体刚中,则所存者诚,固无不亨。柔外,恐说之不正,故必正而后利也。说得其正,是以顺天应人。以之先民,民忘其劳,以之犯难,民忘其死。夫好逸恶死,人情之常,今忘劳忘死,非人情也。而忘之者以说,而不自知其劳且死也。曷为而说也,知圣人劳我以逸我,死我以生我也,是以说而自劝也。夫劝民与民自劝,相去远矣,是以圣人大之曰“说之大,民劝矣哉”,此正之所以利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丽者附丽也,两泽相丽,交相浸润,互有滋益。水就湿,各以类而相从。朋友之道,不出乎此。习者,鸟数飞也。其字从羽。《月令》“鹰乃学习”,借鸟以明学,盖习行所传之业,为之习熟不已也。讲者资友讲之,以究其理。习者我自习之,以践其事。朋友之间,从容论说,以讲之于先,我又切实体验,以习之于后,则心与理相涵,而所知者益精。身与事相安,而所能者益固,欲罢不能,而真说在我矣。
初九,和兑,吉。
和与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字,同谓其所悦者,无乖戾之私,皆情性之正,道义之公也。吉者,无恶无射,家邦必达之意。盖悦能和,即顺天应人,岂不吉。
初九以阳爻居说体,而处最下,又无应与之系,说得其正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本卦说体,不当阴阳相比。二比三,三比四,五比六,阴阳相比,则不能无疑,故夬卦上说体。《小象》曰中未光也,萃卦曰志未光也。未光者,因可疑而未光也。故上六引兑亦曰未光,本卦独初爻无比,无比则无所疑矣,故曰行未疑也。行者与人和说也,变坎为狐疑,疑之象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
本卦无应与,专以阴阳相比言。刚中为孚,居阴为悔,盖来兑在前,私系相近,因居阴不正,所以不免悔也。
九二当兑之时,承比阴柔,说之当有悔矣。然刚中之德,孚信内充,虽见小人,自守不失正,所谓和而不同也。占者能如是,以孚而说,则吉而悔亡矣。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心之所存为志,信志,即诚心二字。二刚实居中,诚信出于刚中之志,岂又说小人而自失。革九四辞同义异,革则人信,孚则己信。
六三,来兑凶。
自内至外为往,自外至内为来。凶者非惟不足以得人之与,且有以取人之恶,所以凶也。何也?盖初刚正,二刚中,乃君子也,说之不以道,岂能说哉?求亲而反疏矣。如弘霸尝元忠之粪,彭孙濯李宪之足,丁谓拂莱公之须,皆为人所贱,而至今犹有遗羞,岂不凶。
三阴柔,不中正,上无应与,近比于初与二之阳,乃来求而悦之,是自卑以求悦于人,不知有礼义者矣,故其占凶。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阴柔不中正。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商者商度也,中爻巽,巽为不果,商之象也。宁者安宁也。两间谓之介,分限也。故人守节,亦谓之介。四与三,上下异体,犹疆介然,故以介言之。比乎五者公也理也,故不敢舍公而从私,比乎三者私也情也,故不能割情而就理,此其所以商度未宁也。商者四,介者九。
四承九五之中正,而下比六三之柔邪,故有商度未宁之象。然质本阳刚,若能介然守正,疾恶柔邪,而相悦乎同体之五,如此则有喜矣,故戒占者如此。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与君相悦则得,得其柔刚之正道,而有福庆矣。
九五,孚于剥,有厉。
剥谓阴能剥阳,指上六也。剥即剥卦消阳之名,兑之九五正当剥之六五,故言剥。以人事论,如明皇之李林甫,德宗之卢杞,皆以阴柔容悦,剥乎阳者也。孚者,凭国家之承平,恃一己之聪明,以小人不足畏而孚信之,则内而蛊惑其心志,外而壅蔽其政令,国事日为之紊乱矣,所以有厉。因悦体人易孚之,所以设此有厉之戒。不然九五中正,安得有厉。
九五阳刚中正,当悦之时,而居尊位,密近上六,上六阴柔,为悦之主,处悦之极,乃妄悦以剥阳者也。故戒占者,若信上六,则有危矣。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与履九五同。
上六,引兑。
引者开弓也,心志专一之意,与萃引吉之引同,中爻离错坎,坎为弓,故用引字。萃六二变坎,故亦用引字,本卦二阴,三曰来兑,止来于下,其字犹缓,其为害浅,至上六则悦之极矣,故引兑,开弓发矢,其情甚急,其为害深,故九五有厉。
上六阴柔居悦之极,为悦之主,专于悦五之*阳者也,故有引兑之象。不言吉凶者,五已有危厉之戒矣。
* “专于悦五之”原文阙,据慈恩本补上。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未光者,私而不公也。盖悦至于极,则所悦者必暗昧之事,不光明矣。故萃卦上体乃悦,亦曰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