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中孚卦
兑下巽上
孚,信也。为卦二阴在内,四阳在外,而二五之阳皆得其中。以一卦六爻言之,为中虚;以二体之二五言之,为中实,皆孚之象也,又下说以应上,上巽以顺下,亦有孚义,《序卦》: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所以次节。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豚鱼,生于大泽之中,将生风则先出拜,乃信之自然无所勉强者也。《唐诗》云“河豚吹浪夜还风”是也。信如豚鱼则吉矣,本卦上风下泽,豚鱼生于泽,知风,故象之。鹤知秋,鸡知旦,二物皆信,故卦爻皆象之。利贞者,利于正也。若盗贼相约,男女相私,岂不彼此有孚,然非理之正矣,故利贞。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以卦体卦德卦象释卦名卦辞。二柔在内而中虚,二刚居中而中实,虚则内欲不萌,实则外诱不入,此中孚之本体也。而又下说上顺,上下交孚,所以孚乃化邦也。若徙木立信,乃出于矫强矣,安能化邦。《易举正》止有“信及也”三字,无“豚鱼”二字。及者至也,言信至于豚鱼,则信出自然矣。如此信,此所以吉也。乘木舟虚者,本卦外实中虚,有舟虚之象。至诚以涉险,如乘巽木之空,以行乎兑泽之上,又岂有沉溺之患,所以利涉大川。应乎天者,信能正,则事事皆天理,所谓诚者天之道也。贞应乎天,所以利贞。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圣人之于卦,以八卦为之体,其所变六十四卦中,错之综之,上之下之,皆其卦也。如火雷噬嗑,文王之意,以有火之明,雷之威,方可用狱。孔子《大象》言用狱者五,皆取雷火之意,丰取其雷火也,旅与贲,艮综震,亦雷火也,解则上雷而中爻为火也,下体错离,亦火也。此卦则大象为火,而中爻为雷也。盖孔子于易,韦编三绝,胸中之义理无穷,所以无往而非其八卦。不然,风泽之与议狱缓死何相干涉?《易经》一错一综,大象中爻,观此五卦,自能默悟。兑为口舌,议之象。巽为不果,缓之象。
议狱缓死者,议狱罪当死矣,乃缓其死而欲求其生也。风入水受者,中孚之象也。议狱缓死,则至诚恻怛之意溢于用刑之间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虞者乐也安也,燕者喜也安也,二字之义相近。有他者,其志不定而他求其所应也。本卦三四皆阴爻,六三则阴柔不正,六四则得八卦之正位者,因有此阴柔不正者隔于其中,故周公方设此有他之戒。若论本爻应爻,足不容戒也。
初九阳刚得正,而上应六四,四盖柔顺得正者也,当中孚之初,其志未变,故有与六四相信而安乐之象。占者如是则吉,若不信于六四,而别信于他,则是不能安乐其中孚矣。故戒占者如此。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方初,中孚之志未变。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和去声
大象离,雉象,变震,鹄象,皆飞鸟之象也。不言雉鹄而言鹤者,鹤信故也。鹤八月霜降则鸣,兑乃正秋,故以鹤言之。中孚错小过之遗音,又兑为口舌,鸣之象也。故谦豫二卦,象小过皆言鸣。在阴者,鹤行依洲屿,不集林木,九居阴爻,在阴之象也。巽为长女,兑为少女,子母之象也。好爵者懿德也,阳德居中,故曰好爵。
子与尔皆指五*,因中孚感应极至,而无以加,所以不论君臣,皆呼子尔也。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虽我之所有,而彼亦系恋之也。物之相爱者若*如子母之同心,人之所慕者莫如好爵之可贵,鹤鸣子和者,天机之自动也。好爵尔靡者,天理之自孚也。靡与縻同,系恋也。巽为绳,系之象也。
九二以刚中居下,有中孚之实。而九五刚中居上,亦以中孚之实应之,故有此象。占者有是德,方有是感应也。
* 原文阙“子”字,依他本补。
*若或作“莫”。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诚意所愿,非九二求于九五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得敌者,得对敌也,指上九之应也。言六三不正,上九亦不正也。阴阳皆位不当,所以曰得敌。巽为进退,为不果,作止之象。又中爻震为鼓,鼓之象。艮为止,罢之之象。本卦大象离错坎,坎为加忧,泣之象。兑为口舌,为巫,歌之象。
六三阴柔不正,而上应九之不正,此为悦之极,彼为信之穷,皆相敌矣。是以或鼓或罢,而作止不定。或泣或歌,而哀乐无常。其象如此,占者不能孚信可知矣。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阴居阳位。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月几望者,月与日对而从乎阳也。本卦下体兑,中爻震,震东兑西,日月相对,故几望。曰几者,将望而犹未望也。因四阴爻,近五阳爻,故有此日月之象。马匹亡者,震为马,马之象也。此爻变,中爻成离牛,不成震马矣,马匹亡之象也。匹者配也,指初九也。曰亡者,不与之交,而绝其类也。无咎者心事光明也。
六四当中孚之时,近君之位,柔顺得正,而中孚之实德,惟精白以事君,不系恋其党与者也,故有月几望马匹亡之象。占者能是,则无咎矣。
* 原文阙“无”字。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绝其类应而上从五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挛如,即鹤鸣子和,我爵尔靡也。靡字与挛字,皆有固结而不可解之意。縻者系恋也,挛者相连也。如合九二,共成一体。包二阴以成中孚,故有此象。若以人事论,乃委用专,而信任笃,虞庭之赓歌,有商之一德是也。无咎者,上下交而德业成也。
九五居尊位,为中孚之主,刚健中正,有中孚之实德,而下应九二,与之同德相信,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与履不同,履周公爻辞乃贞厉,此则无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礼记》鸡曰翰音,而此亦曰翰音者,以巽为鸡也。因错小过,飞鸟遗之音,故九二曰鹤鸣,而此曰翰音也。鸡信物,天将明则鸣,有中孚之意。巽为高,登天之象也。又居天位,亦登天之象也。《礼记》注:翰长也。鸡肥则音长。考诸韵,无长字之义,盖翰羽也,鸡鸣则振拍其羽,故曰翰音,则翰音即鸡鸣二字也。登者升也,言鸡鸣之声,登闻于天也。鸡鸣本信,但鸣未几而天明,不能信之长久。巽进退不果,不长久之象也。九二上孚于五,在阴而子和,上九不下孚于三,翰音反登天,其道盖相反矣。贞者信,本正理也。
上九居中孚之极,极则中孚变矣。盖声闻过情,不能长久于中孚者也,故有此象。占者得此,贞亦凶矣。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言不能鸣之长登于天,不过天将明,一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