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论六爻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惟其时物也。
质为卦体,初者卦之始。原其始,则二三在其中矣。上者卦之终,要其终,则四五在其中矣。卦必原始要终以为体,故文王之彖辞,亦必原始要终以为辞。如屯曰元亨利贞,蒙曰童蒙求我,皆合其始终二体言之也。若六爻之刚柔相杂,则惟取其时物而已。故周公之爻辞,亦惟取诸时物以为辞。如干之龙物也而有潜见跃飞之不同者,时也。渐之鸿物也而有于磐陆木之不同者,时也。
易之为书也,不过卦与爻而已。一卦分而为六爻,六爻合而为一卦,卦则举其始终以为体。爻之刚柔,虽相杂而不一,然占者之决吉凶,惟观爻所值之时,所值之物而已,虽相杂而实不杂也。易之为书盖如此。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此言初上二爻。初爻难知者,以初爻为爻之本,方有初爻,而一卦之形体未成,是其质未明,所以难知。易知者,上爻为卦之末,卦至上爻,则其质已著,其义毕露,所以易知。惟难知,故圣人系初爻之辞,则必拟而议之,当拟何象何占,不敢轻率。惟易知,故圣人系上爻之辞,不过因下爻以成其终,如干初九曰潜龙,上爻即曰亢龙是也。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物者爻之阴阳,杂者两相杂而互之也,德者卦之德,撰者述也。内外二卦固各有其德,如风山渐,外卦有入之德,内卦有止之德,又自其中爻二五三四之阴阳杂而互之,则二四有坎陷之德,三五有离丽之德,又撰成两卦之德矣。辨是与非者,辨其物与德之是非也。是者当于理也,非者悖于理也。盖爻有中有不中,有正有不正,有应与无应与,则必有是非矣。故辩是与非,非中爻不备。
初与上固知之有难易矣,然卦理无穷,内外有正卦之体,中爻又有合卦之体,然后其义方无遗缺。若夫错陈阴阳,撰述其德,以辨别其是非,使徒以正卦观之,而遗其合卦所互之体,则其义必有不备者矣。
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要平声,知因智
噫者,叹中爻之妙也。亦要作句。《易经》有一字作句者,如萃卦六二引吉无咎,则一字作句也。要者中也,即中爻也。《说文》“身中曰要”,猪身中肉曰要勒,今作腰,言此亦不过六爻之要耳,非六爻之全,即知存亡吉凶也。存亡者天道之消息,吉凶者人事之得失,居者本卦之不动也。居则观其象之居,言不待六爻之动而知也。彖辞文王卦下所系之辞也。
言此不过六爻中之要耳,而存亡吉凶,不待动而可知,故学易者宜观玩也。若观玩所思之精专,不必观周公分而为六之爻辞,但观文王一卦未分之彖辞。则此心之所思者亦可以得存亡吉凶于过半,况中爻之合两卦者乎。中爻成两卦,宜乎知存亡吉凶也。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胜音升,同功者,二与四互成一卦,三与五互成一卦,皆知存亡吉凶,其功同也。善不同者,二中而四不中,故不同也。不利远者,既柔不能自立,又远于君,则孤臣矣,所以不利。要者约也,用者发之于事也,柔中者柔而得中也。三多凶者,六十四卦惟谦卦劳谦一爻,许之以吉,所以三多凶。五为君,君则贵有独运之权,故多功。三为臣,贱不能专成,故多凶。耶者疑辞也,言柔居阳位,则不当位而凶,阳当阳位,则当位而吉,此六十四卦之自定也。今三多凶者,岂以柔居而凶。五多功者,岂以刚居之则能胜其位而不凶耶。六十四卦中,亦有柔居阳位而吉,刚居阳位而凶者。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二多誉,四多惧。四之多惧者,以其近于君,有僭逼之嫌,故惧也。二之多誉者,以柔之为道,本不利远于君,但易不论远近大约,欲其无咎而已,今柔居中位,发之于外,莫非柔中之事,则无咎矣,此所以多誉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所以然者,以君贵臣贱,故凶功不同也,岂三乃阴居阳位则凶,五乃阳居阳位则胜耶?非也!乃贵贱之等使然耳。夫以中之四爻同功矣,而有誉有惧,有凶有功,可见六爻相杂,惟其时物,正体与互体皆然也。圣人设卦,立象系辞,不遗中爻者以此。
右第九章
此章专论中爻。